更新時間:2022-02-09 08:46:57作者:佚名
今年3月28日,網友在知乎留言稱,漯河食品職業學院宣稱學校就業率高,其實主要就業方向就是把學生送電子廠。第二年交完學費,以實習的名義派學生打工,并且總是拿畢業證來壓學生。
知乎網友“自以為是”留言稱,該學校說白了就是勞務中介,強制去工廠實習,所謂校企合作、航空班等統統都是坑。
微博網友“啊嘎嘎奴奴”投訴稱,其弟弟退伍后,被漯河食品職業學院錄取,大二開學交了8600元的學費后,學校就把他們送到蘇州國巨電子廠打工,投訴無門。
針對網友大量投訴,本網通過該校在校生李姓學生核實,漯河食品職業學院確實存在強制剛上大二的學生進電子廠實習打工的情況,而且在大一下學期就提前告知必須去實習。
2016年4月,教育部等五部門印發了《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規定》第七條明確指出,職業學校應當會同實習單位共同組織實施學生實習。實習崗位應符合專業培養目標要求,與學生所學專業對口或相近。文件規定如此明確,漯河食品職業學院強制學生進電子廠實習為哪般?
為此,本網專門致電學校相關領導,電話均一直無人接聽,短信致信學校領導,截至發稿暫未得到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