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2-22 18:28:37作者:佚名
廈門理工學院
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和《福建省教育廳關于規范普通高等學校學生轉專業工作的指導意見》(閩教學〔2014〕13號)等有關文件精神,學校制定了轉專業的相關政策:學生在大一下學期有一次申請轉專業的機會。每年六月份,學校根據社會對人才需求等情況,確定可以接收學生轉專業的專業目錄及計劃接收學生人數,學生可根據學校當年的轉專業招收計劃,結合自身發展的需要,提出申請。 其中寫明,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轉專業: 1.入學未滿一學期者; 2.由招生下一錄取批次專業轉入上一錄取批次專業或由低學歷層次轉為高學歷層次者; 3.按照特殊類型招生錄取的跨類轉專業者:如①藝術類申請轉入其他類或其他類申請轉入藝術類,②閩臺合作類申請轉入其他類,③軟件工程學院申請轉出該院者; 4.普通??粕氡究?、單獨招生(如高水平運動隊)申請轉專業者; 5.經轉學進入學?;蛞延幸淮无D專業經歷者; 6.定向生或委培生未經定向單位或委托單位同意者; 7.休學、保留學籍者或應作退學處理者; 8.其他無正當理由者或不符合上級教育主管部門規定的。 更多詳情請參見。
福建江夏學院
轉專業:新生入校學習一學期后可按文件要求申請轉專業,主要有:各學期(科)平均成績(不含公共選修課)70分以上;在校期間無違法違紀行為,未受過任何處分;轉入專業需補修的課程不得超過3門(含3門)。詳細規定見《福建江夏學院學生轉學轉專業實施細則(修訂)》。 輔修:學校從2013年起本科生可申請輔修第二專業,第二專業總學分不低于36學分并達到相應規定的,可由學校審核發給輔修專業證書;總學分不低于60學分并達到相應規定的,經學位評定委員會審定后,頒發其輔修專業學位證書。未修滿規定課程和學分的,學校發給輔修專業課程學習證明。詳細規定見《福建江夏學院本科生主輔修教育管理辦法》(閩江夏[2013]239號)。
閩江學院
新生入學后,如果對所學專業不滿意,第一學年有兩次的轉專業機會,具體轉專業條例正在重新修訂中,以學生手冊最終公布的為準。
三明學院
學校在入學的第一個學期期末可以申請轉專業,轉專業有一定的規定,比例第一學期的成績和表現及接收學院會組織考試之類的。
閩南理工學院
考生入學以后對所學專業不滿意,一學期后可向學校提出轉專業申請。手續是,由本人向學校提出申請,學校批準后,再報福建省教育廳批準。具體規定詳見學校教務處發布的《閩南理工學院本科學生轉專業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