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4-26 11:04:37作者:佚名
三、考試組織方式
(一)學校招收高水平項目類及學校自定項目類特色發展學生,均要先組織校考,再提出推薦參加市考名單。校考由各校組織,市考由市中招辦委托第三方機構統一組織。
1.校考。由各招生學校制定本校自主招生工作方案,高水平項目和學校自定項目自主招生工作方案需分別制定,報市中招辦備案同意后,學校自行組織本校各招生項目的測試評審工作。各招生學校成立測試評審工作小組(外市專家、本市外校專家和本校專家三部分組成,人數不少于5人,其中本校專家不得多于2人)對考生進行測試評審。有相同招生項目的學校可進行多校聯考,由聯考學校聯合制定自主招生工作方案,報市中招辦備案同意后,聯合組織測試評審工作,成立聯考測試評審工作小組(外市專家和聯考學校專家兩部分組成,人數不少于7人,其中各聯考學校專家1人,外市專家不得少于聯考學校專家)對考生進行測試評審。測試評審全程錄像。所有現場考試、評分、審議的錄像、公示的相片等材料,由招生學校保存不少于3年。測試評審結束后,各招生學校根據本校該項目招生計劃數1:1.5的比例(四舍五入)提出推薦市考名單,并經考生簽字確認后向社會公示不少于5個自然日后報市中招辦。
2.市考。由市中招辦制定市考工作方案,統籌將同一類的高水平項目及學校自定項目合并進行測試評審,委托第三方機構組織實施。建立由外市專家構成測的試評審專家庫,每個項目從專家庫中隨機抽取6名專家組成該項目的市考測試評審組,考試現場抽簽決定組長1名,組員5名。組長負責組織和監督,不參與評分;組員負責對考生進行測試評審。測試評審全程錄像,所有現場考試、評分、審議的錄像、公示的相片等材料由市中招辦保存不少于3年。測試評審結束后,現場公布市考成績,并經考生簽字確認后向社會公示不少于5個自然日。
(二)為切實減輕考生負擔,若考生報考的高水平項目和學校自定項目為同一所學校的同一類項目,則只需參加一次校考。
(三)高水平項目市考成績及學校自定項目市考成績合格線均為60分(滿分100分),未達市考合格線的考生不予錄取。
四、錄取辦法
(一)考生需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方可投檔錄取:一是中考成績分數不低于校定錄取分數線,二是市考成績分數不低于市考合格線,三是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不低于C等級。
(二)各招生學校可以以市定錄取控制線作為校定錄取分數線,也可以在此基礎上以20分為一檔自行提高錄取分數線。如學校自定項目校定錄取分數線可為市平均分(去尾取整,下同)、市平均分+40分、市平均分+120等,高水平項目校定錄取分數線可為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線、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線+80分等,不能定為類似市平均分+23分的分數線。平均分取整的計算方法為去尾取整,如當年中考全市平均分為582.87,則去尾取整后為5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