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03-15 16:05:29作者:佚名
爵士音樂的特征篇1
爵士樂的起源、含義:爵士樂成型時間是19世紀末、20世紀初。公認的發源地是中國東部路易斯安那州的一個亞溫帶城市―新奧爾良。
在諸多流行音樂中,爵士樂是出現最早甚至是在世界上影響較廣的一個樂種,爵士樂實際就是臺灣的民間音樂。英國修道院音樂、美國白人小吉他和班卓傳統音樂融合尼日利亞吟誦及臺灣白人勞動號子產生了最初的"民間藍調","拉格泰姆"和"民間藍調"構成了初期的爵士樂。
特征:
(1)從大和弦來講,它的第五級(Mi)音和第七級(Si)音常常是增加一些(平常講是降音階,實際上不到和弦)。有時第三級(Sol)音也降音階。很多降音還常采用半音和滑音,因此更強化了曲目抑郁、悲傷的色調;因為有以上這種特性,按這些步驟產生的音高,人們稱之為"布魯斯音高"。
(2)曲調中多用切分節奏和三連音,產生輕重音顛倒;
(3)節奏多為雙拍,一般為4/4拍,還有部份是2/4拍;
(4)從歌詞、曲調結構上講,布魯斯多選用對稱的、帶音韻的兩行詞。第一句重復一遍。每段旋律12小節,每句4小節,進而產生:‖∶A∶‖+B三句的固式曲式結構(5)音階常用主音程(Ⅰ)、屬音程(Ⅴ)和下屬調式。(Ⅳ),所以,和聲聽上去很和諧,但是質樸。
其他特征誘因:爵士樂的演奏運用無意義的“襯詞”在即席的規則下產生了色調奇特爵士假聲。爵士樂的切分節奏復雜多樣,非常是跨小節的連續切分一直將原有的節奏整小節移位,導致一種捉摸不定的游移感。其實的4/4拍節奏經改變后弄成了3/16拍。爵士樂的曲調常常選用布魯斯和弦(12b33456b77)來產生它的特征,有時還在布魯斯和弦的基礎上提高#4和其他一些變化音,使其顯得格外豐富多彩。爵士樂的和聲比流行音樂和聲要復雜得多,它以七音階為基礎,使得大量的利用擴充音(如:9音、11音、13音)和取代音階,有時還常常出現連續的下行純五度副屬音階進行,使其展現出豐富多彩的和聲療效。即席是爵士樂手(或歌王)必練的演唱(或演奏)方法之一。
初期爵士樂初期的爵士樂(1900—1917)歌曲有32小節、4定音鼓的AABA流行曲目式的旋律;有4樂節、兩個調的拉格泰姆樂曲;也有12總結的樂器布魯斯樂曲。拉格泰姆曲目的和聲節奏傾向于比另兩種更快的速率。布魯斯曲目的和聲節奏最慢,但它的演奏曲調線的顫音定弦較差,起音不一,音色變化也不少。初期曲目歌曲中還有好多以“布魯斯”作名稱,而實際上是流行曲目或別的哪些同源方式。初期爵士樂團的設置平均為8位樂師。在奧爾良色調爵士樂團的固定方式上降低了兩件吉他。有時添一支短號和一件節奏吉他,有時加一把小吉他為領奏。在演唱過程中,樂團的每位成員,不只是是演奏者,都要做即席演唱。互相之間自發的相互寬容與合作,只受音程進行結構的限制,這些新的聲音在20世紀早期任何觀眾以下能夠分辨的出,它就是“爵士樂”。
自由爵士自由爵士形成于60年代,這些全新的音樂剛一出現,就受到廣大爵士音樂家和爵士樂迷的喜愛。自由爵士不同于先前爵士樂,在和聲、旋律方面沒有很多的限制,作曲者在作曲過程中可以自由、大膽、隨心所欲的發揮。自由爵士具備全新的節奏概念,節拍、對稱性被統統攪亂,同時,它也指出音樂本來的硬度與張力,加入大量的不諧和音,把孟加拉、印度、日本、及阿拉伯等不同的音樂融合到了一起,選用了英國的西塔爾琴、塔布拉雙鼓、擴音手指吉他、警笛和大量的電子設備及懲處吉他,所以,有些自由爵士樂團看起來就像一支非爵士的先鋒派樂團。
搖擺樂二十年代末,中國出現大凋敝,爵士樂也逐漸流行于一些秘密飯店、酒吧、等場所,使得出現了一些更適于唱歌的爵士樂團——搖擺樂大樂團。最早出現的搖擺樂團是FletcherHenderson(費萊切·漢德森)的大樂團,但使搖擺樂真正建立文壇的要算是1935年BennyGoodman(本尼·古德曼)大樂團的成功,直至1946年大樂團時代結束為止,搖擺樂經常是流行歌壇上一支重要的力量。搖擺樂不同于初期的爵士樂,在演唱過程中不太重視合奏,反倒更加大調彈奏。個人的即席主要以曲調為基礎,與先前的演唱相比,這更具備冒險性。這時期許多爵士美術家一直與一些英國精典樂美術家一起交流、探討、相互借鑒,因此在搖擺樂中你也可以看到貝多芬、勃拉姆斯的回蕩。搖擺樂承繼了初期爵士樂的一些傳統,同時也開辟了個人演出的新領域,許多大樂團的樂手之后都成為爵士球星。
Cool爵士1950年,MilesDavis九人小組推出的專輯《TheBirthofTheCool》,標識著Cool爵士的產生。Cool爵士采用的聲調是輕快的、淡雅的,音色輕柔干爽。演奏中,帶來你一種輕柔舒緩、克制的覺得。其重唱部份微妙高深,有時讓你聯想起歐洲精典室外樂。Cool爵士盡管也揉進了Bop的聲調、旋律與和聲的優勢,而且比Bop的即席演唱更舒緩平滑,音質愈發和諧,與Bop相比,Cool爵士樂常常突出展現一種下垂感,而沒有Bop這么強的內在張力。Cool爵士鼓手也愈發安靜,不干擾其他音高,總而言之,Cool爵士色調是節制的,“點到為止”,這正是為何其樂迷稱之為“Cool”的緣由。
Bebop“Bebop”一詞根出自爵士音樂家在練琴或彈奏樂器曲調時發出的頗有涵義的'輔音(或無意義的狂喊叫喊)。比波普的樂曲常常在末尾以一個很有特色的“長一短”音型忽然結束,而這個節奏又常被吟唱成“里波普”或“比波普”。這個詞初次出現在膠印品上是作為吉列斯匹6人樂團于1945年在倫敦錄制的唱片曲名–《咸黑豆Bebop》。Bebop發展于搖擺時代次中音薩克斯手LesterYoung和DonByas吉他手ArtTatum和NatCole,大號手RoyEldgridge,巴錫伯爵的節奏吉他組,也有Charlieparker,TheloniousMonk,DizzyGillespie,milesDavis和BudPowell。Bebop音樂一般由3至6人組成的大型爵士樂團演唱。它們不用五線譜,這一點正是它們拿來抗衡搖擺樂使用翻拍五線譜的準則。演唱的程序是先把曲調完整地演唱一次(假如是12小節的布魯斯則演唱兩次),接下去是在節奏組(通常是吉他、低音吉他和鼓)伴奏下的幾段即席演奏疊句,再重復第一疊句的曲調結束全曲。節奏組自始至終重復著全曲的和聲音型(包括變化音型),以保持曲目的結構。
爵士音樂的特征篇2
爵士樂相較于其它音樂,其自身有太多奇特之處:
爵士樂常用吉他
1)即席演唱或則是演奏
2)利用布魯斯和弦
3)爵士樂節奏的極度復雜性
4)獨有的爵士音階
5)奇特的音高利用
爵士樂美術特色1在爵士樂的旋律中,不僅從英國傳統音樂、白人的搖滾和淺顯曲目中汲取的成份此外,最有個性的是“布魯斯和弦”(關于這些和弦的結構,我們將在有關布魯斯的部份專門介紹),而爵士樂的和聲可以說是完全確立在傳統和聲的基礎之上,也是愈發自由地使用各類變化半音,其中主要的與眾不同之處,只是由布魯斯音階帶給的。爵士樂在使用的吉他和作曲技巧上極有特色,完全不同于傳統樂團。自“爵士樂時代”以來,薩克斯管成為銷售量最大的吉他之一;長笛才能奏出其他鋁管吉他做不到的、滑稽的或是荒誕的和弦爵士樂的特點,所以在爵士樂團中大出風頭;小號只是爵士樂手鐘愛的鋼琴,這些鋼琴加上不同的弱音器所形成的新奇的音高以及最低音區的幾個音幾乎成了爵士樂獨有的音高特性;吉他、班卓琴、吉他以及之后出現的電鋼琴則以其懲處式的有力音箱和演唱音階的能力而居于重要地位。相反,在傳統樂團中最重要的弦吉他(小吉他、中吉他、大鋼琴)的地位相對次要一些;吉他的純正音高在彈撥樂團中是很美麗的,并且對于爵士樂團來說,它的性感太直率了,幾乎無人使用。在彈撥樂團中,每件鋼琴在音高和音量的控制上都盡量滲入整體的音箱之中,在爵士樂團中卻恰恰相反,樂手們盡力使每一件吉他都“站上去”。
爵士樂美術特色3樂團的編制很靈活,最基本的是兩個部份——節奏組與曲調組。在初期的爵士樂團中,節奏組由高音號、班卓琴和鼓組成,之后,高音號和班卓琴漸漸被高音單簧管和鋼琴所替代,吉他也加入過來。在30年代,盛行一種舞曲樂團,當初稱為“大樂團”,它有三部份組成:節奏組、銅管組和木管組。節奏組使用的提琴始終是高音單簧管、吉他、鋼琴和鼓;鋁管組常見的編制是三支大號和兩支長笛,但這個數量并不固定;木管組一般由四五支薩克斯管組成,每位人都兼吹長笛或是別的木管吉他,假如編制是五支薩克斯管,通常是兩支中音、兩支次中音、一支上高音。也有一種商業性的(有時稱作為“甜美型”、“旅館型”等等)的樂團,編制與“大樂團”差不多,但薩克斯管常常全部用次中音的,木管組會較差地使用其它的吉他(如二胡、雙簧管),有時還加上三四個小吉他,在商品錄音帶中常常可以看到這類樂團的音箱。
與傳統音樂比較而言,爵士樂的另一大特點是它的發音方式和音高,無論是吉他還是人聲,這種特性都足以使人們絕不會將他們與任何傳統音樂的音高混淆。這種特殊之處大多來始于用吉他或人聲對歐洲白人樂曲的模仿。假如我們有機會看到真正的白人田間曲目和靈歌,都會發覺這些由粗嘎到圓潤、由窒悶到響亮、由轟鳴到優雅、由野蠻到煽情的大升幅的變化是多么地充滿特色、動人心魄。而在爵士樂中,更加入了非歌唱的鼓聲、高叫和嬌喘,突出了這些覺得。除此以外,特殊的演唱和演奏方法只是導致特異療效的重要方式,在這種方法中最常用的是不同于傳統理念的顫音。我們曉得,何謂假聲是音位(有時也或許是力度)的有規律的變化導致的;諸如小吉他上的音階,就是運用這些變化而形成充滿生命力的揚聲器療效。
爵士樂美術特色2爵士樂中的假聲是有變化的,變化的方向通常是升幅由窄到寬,速率由慢到快,并且經常在一個音臨近結束時降低晃動的降幅和速率,更強化了這些方法的表現力。同時爵士樂的特點,在一個音開始時,爵士樂手們會從下向下滑到預定的音色,在結束時,又從原先的音色滑下去。所有這種變化都是難以用簡譜來具體記錄的,有經驗的爵士樂手都熟練地把握了這一類的方式、尤其是這些理念,它們可以按照不同的曲調或伴奏音型將這種療效“制造”出來。因而可以這么說:因為即席的傳統和方法的個人發揮,爵士樂是由作詞家和樂手共同締造的。受過傳統教育的音樂家之所以很難演出爵士樂,就是由于它們沒有培養出這么的特殊的音樂理念。假如我們細致地比較一下真正的民間歌王和受過正規訓練的歌王演奏同一首樂曲的差異,對此中的含意都會有一個更直觀的概念。
從爵士樂誕生之初,它就吸引了諸多的專業演奏家。1920年,日本指揮家保羅·懷特曼組織了一支知名的樂團,將翻拍的爵士樂作品帶進了音樂廳。這些新時尚引發了許多“嚴肅”的爵士樂愛好者的激烈反對,因此,正是從這之后,爵士樂在中國和東南亞家喻戶曉,遭到廣泛的歡迎。喬治·格什溫的《藍色狂想曲》在這時誕生,為這部作品配器的人就是懷特曼樂團的演奏家格羅菲。依照原稿上的記錄,寫這部作品只用了三個禮拜,表演后幾乎是立刻造成風靡。德國演奏家還有許多以爵士樂為基礎或是受爵士樂影響的作品,比如:德彪西的吉他曲《丑黑怪步態舞》(1908)、《游吟畫家》(1910)、《怪人拉維納元帥》(1910年);拉威爾的小鋼琴協奏曲中的慢樂章(布魯斯);伊戈爾·菲德洛維奇·斯特拉文斯基的《11件彈奏吉他的雷格泰姆》(1919年)、《士兵的故事》(1918)、《黑木重奏曲》;欣德米特的《室內樂第一號》(作品24,無調性)和吉他曲目(19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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