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6-14 11:41:33作者:佚名
關于印發2015年度汕頭市高級中學
各區縣招生委員會、教育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汕頭職業技術學院,市屬中學、中等職業技術學校、技工學校:
根據省招生委員會、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的通知》(粵招[2015]4號)和《關于汕頭市2015年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及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見》(汕市教[2015]31號)精神,我們制定了《汕頭市2015年普通高中招生招生工作實施辦法》汕頭市金山中學,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做好組織貫徹和政策宣傳工作。
附件:汕頭市2015年高中招生工作實施辦法
汕頭市招生委員會汕頭市教育局
汕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 年 5 月 28 日
抄送:省招生委員會、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考試院、
市委辦公室、市人大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市政協辦公室、市紀委辦公室、市發展改革局、市財政局、市整頓不良行為辦公室、各區縣政府辦公室。
市長鄭人豪、常務副市長鄭同生、副市長趙宏、秘書長邱奕暉、副秘書長黃漢文。
汕頭市招生辦主動公開2015年5月29日發布的信息
附錄
汕頭市2015年高中招生工作實施辦法
按照國家和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有關要求,為積極穩妥推進高中招生制度改革,促進教育事業協調發展,我市公立普通高中自2015年起統一取消擇校生招生;公立國家示范性普通高中、省級普通高中實行“指標到校”。為加強管理,規范工作,現就我市2015年高中招生錄取工作提出如下實施辦法。
1. 高中入學申請表填寫規定
1. 填表時間
汕頭市2015年普通高中招生報名時間為6月2日至6日,其中,普通高中招生類別分為計劃生、限額生和擴招生。
(二)志愿者報名方式
凡參加今年我市初中畢業考試和高中入學考試(以下簡稱初考)的考生,須通過汕頭市中考報名系統網上填報報名信息。
(三)志愿者申請表填寫規定
1. 本地戶籍考生報名及擴招規定
(1)戶籍在金平、龍湖區,且在戶籍所在區就讀的考生,可報考:①汕頭市金山中學、汕頭市第一中學(新、老校區)、汕頭市華僑中學、汕頭市實驗學校的計劃生育和擴招學校;②全市所有民辦學校;③戶籍所在區普通高中的計劃生育和擴招學校。
(2)戶籍在濠江、澄海、潮陽、潮南區、南澳縣并在其報名所在區縣就讀的考生,可報考:①汕頭市金山中學、汕頭市第一中學(新校區)計劃生育和擴招;②全市所有民辦學校;③其報名所在區縣普通高中計劃生育和擴招。
(三)具有本市戶籍但在戶籍所在地以外區縣申請“借考”的考生,應按戶籍所在地區縣考生有關規定填報。
(四)具有本市戶籍、但戶口不在申請“借考借讀”所在區、縣的考生,應填寫以下信息:
1)金平、龍湖區報考“借考借讀”的考生可填寫:①汕頭市金山中學、汕頭市第一中學(新、老校區)、汕頭市華僑中學、汕頭市實驗學校的計劃生數及擴招人數;②全市所有民辦學校;③借考區內普通高中擴招人數及省屬及以下學校的計劃生數。
2)濠江、澄海、潮陽、潮南區、南澳縣報考“借考借讀”的考生,可填寫:①汕頭市金山中學、汕頭市第一中學(新校區)計劃生育和擴招情況;②全市所有民辦學校;③借考區縣普通高中擴招和省級及以下學校計劃生育情況。
2.關于本市流動人口子女(以下簡稱“流動兒童”)報考普通高中計劃招生和擴招申請的規定
(一)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以下稱第一類考生),可享受與父母工作居住地區、縣戶籍考生同等普通高中入學待遇。
1)父母一方持居住證在我市同一區縣連續居住滿3年(含3年,從登記時間往前計算),實際居住3年以上,但居住證辦理時間未滿3年的,由居住地居委會或派出所出具證明;
2)父母有合法、穩定的工作和合法、穩定的住所(含租賃),且父母其中一人工作地點與其住所在同一區、縣;
3)父母一方按國家規定在我市連續3年參加社會保險;
4)流動兒童自身已在我市完成初中3年學業。
不符合上述條件的考生(以下稱第二類考生),可以參加我市初中招生考試,但報考高中階段學校要受到一定限制。
(二)第一類考生普通高中入學申請表填寫方法如下:
1)若候選人現就讀學校及申請人工作單位、居住地在金平區、龍湖區的,可填寫:①汕頭金山中學、汕頭第一中學(新、老校區)、汕頭華僑中學、汕頭實驗學校的計劃生育及擴招情況;②全市所有民辦學校;③父母一方工作、居住地的普通高中計劃生育及擴招情況。
2)若候選人現就讀學校、申請人工作單位和居住地為濠江、澄海、潮陽、潮南區、南澳縣,可報考:①汕頭市金山中學、汕頭市第一中學(新校區)的計劃生育和擴招;②全市所有民辦學校;③父母一方工作居住地縣級普通高中的計劃生育和擴招。
3)考生就讀學校與考生工作單位、居住地不在同一區縣,在中考報名時申請“借考”的,應按考生工作單位、居住地所在區縣本地戶籍考生填報志愿。報考時申請“借考”的考生應按以下要求填報志愿:
金平、龍湖區申請“借考借讀”的流動兒童可填寫:①汕頭市金山中學、汕頭市第一中學(新、老校區)、汕頭市華僑中學、汕頭市實驗學校的計劃生數和擴招人數;②全市所有民辦學校;③借考區內普通高中擴招人數、省屬及以下學校的計劃生數。
濠江、澄海、潮陽、潮南區、南澳縣申請“借考借讀”的流動人口子女,可填寫:①汕頭市金山中學、汕頭市第一中學(新校區)計劃生育人數和擴招人數;②全市所有民辦學校;③借考區縣普通高中擴招人數和省級及以下學校計劃生育人數。
(三)第二類考生普通高中入學申請表填寫方法如下:
1)金平、龍湖區報考考生可填寫:①汕頭市金山中學、汕頭市第一中學(新、老校區)擴招情況;②全市所有民辦學校擴招情況;③報考區域內普通高中擴招情況及市級及以下學校計劃生人數。
2)報考濠江、澄海、潮陽、潮南區、南澳縣的考生,可報考:①汕頭市金山中學、汕頭市第一中學(新校區)擴招;②全市所有民辦學校;③區縣普通高中擴招和市級及以下學校計劃生育。
3.非一年級初中畢業生不得報考我市省級及以上普通高中計劃生育,但可以報考我市普通高中擴招和市級及以下學校計劃生育。
4.限額招生報名及錄取規定按照《關于印發〈我校招生章程〉的通知》(山師教[2015]49號)執行。
5.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和技工學校招生規定
我市所有應屆及往屆初中畢業生(不含高中在讀學生)、未繼續學業的高中畢業生、農民工及其隨遷子女以及其他社會人員,均可報考我市各類中等職業技術學校、技工學校學習。
二、考試規則
1. 考試成績的確定
我市2015年初中招生考試由市招生辦組織實施,考試分為文化科目和體育科目,考試總分為820分,全市初中畢業生必須參加統一考試。
2. 文化研究考試科目
我市2015年中考科目包括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思想品德、歷史7個科目。
3.文化科目考試范圍
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思想品德、歷史7個科目的考試內容按照2015年廣東省初中畢業生《學校學業考試大綱》執行。
4. 文化科目考試形式及分數
考試科目全部為閉卷筆試,考試題目由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制定,各科目分數線為:語文、數學、英語(含英語聽力)各120分,物理、化學、思想品德、歷史各100分,7科目總分760分。
(五)各文化科目考試安排
日期
早晨
主題
下午
主題
6月20日(星期六)
9:00-11:00
語言
3:00-4:20
道德
4:50-5:40
歷史
6月21日(星期日)
9:00-10:40
數學
3:00-4:20
物理
6月22日(星期一)
9:00-10:40
英語
3:00-4:20
化學
(六)文化主題評選的組織
2015年中考繼續實行全市統一計算機聯網閱卷,在金平區、龍湖區、濠江區、澄海區、潮陽區、潮南區設立閱卷點。閱卷工作由市招生委員會、市教育局牽頭組織,由閱卷領導小組制定統一閱卷要求、統一評分標準、統一閱卷程序;成績由市招生辦統一統計、公布。
7. 體育考試及成績
初中畢業生體育考試由市教育局統一領導,各區縣教育局組織實施。體育滿分為60分,由初三年級《國家學生體質標準》測試成績(6分,占10%)和中考體育測試成績(54分,占90%)組成。體育測試成績計入中考考生總成績。
(八)成績核查辦法
中考成績公布后,考生如對成績有疑問,可在規定時間內向畢業學校申請成績核查。成績核查工作由市招生辦公室組織實施,具體辦法另行通知。
9. 如何呈現學業考試成績
學業考試成績采用等級制加原始分數的形式呈現。等級制是將各科目成績按全市考生比例分為A、B、C、D四個等級,并以此標準和各考生的考試成績為基礎,賦予各考生相應的等級分數。學業考試等級分數是初中畢業資格認定和晉升的主要依據。原始分數是全市統一學業考試中各考生各文化科目考試成績和體育科目考試成績,以及8門科目的總成績。學業考試原始分數作為高中入學的依據。
三、招生規定
1. 高中入學原則
1.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普通高中、生源充足的中職、技工學校要堅持以學業水平測試成績和綜合素質測評結果為依據,擇優錄取。
2、普通高中按平行志愿備案,依據各校招生計劃汕頭市金山中學,按招生計劃和錄取名額1:1比例備案。備案前,先按中考各科成績及政策加分從高到低排序;備案分數相同,按政策優先錄取,再按學業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學業成績相同,按考生綜合素質水平從高到低排序(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為A、B、C、D);分數相同、綜合素質水平相同的考生,按科目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科目之間優先排序從高到低為:語數英總分、數學、語文、英語、思想品德、物理、化學、歷史、體育)。 然后按照排名對考生進行逐一搜索,排名靠前的考生再按照學校偏好順序進行搜索,如果搜索到的偏好中出現了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學校,則將檔案歸檔到該學校。
(二)各學校錄取及報名時間安排
1.普通高中招生時間為7月初至7月中旬,分為四個級別,即:①國家級示范性高中(含同級民辦學校);②省級普通高中(含同級民辦學校);③市級普通高中(含同級民辦學校);④普通高中(含同級民辦學校)。
澄海區、潮陽區、潮南區、南澳縣招生辦公室應于7月13日前將普通高中錄取數據報市招生辦。
2.各類中職、技校秋季招生第一期為7月21日至8月5日,統一在省中考服務平臺招生,9月1日至4日印制并歸檔新生錄取名單。秋季招生第二期為8月20日至11月8日,未完成招生任務的學校可自行組織學生,通過省中考服務平臺辦理錄取手續,11月9日至13日印制并歸檔新生錄取名單。
3.高職院校五年制高職班自主招生錄取初中畢業生工作于5月20日至22日由省招生辦公室組織實施。
四、錄取方式
1.政策性優惠規定
政策性優惠錄取嚴格按照上級有關政策規定執行(另行通知)。
2. 普通高中入學
1.全市統一招生。
(一)按照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結合考生學業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測評結果,按照學生志愿、分級錄取。
1)普通高中計劃生、擴招生錄取基本條件為:綜合素質測評C級以上(含C級),初二年級生物、地理學業考試成績C級以上(含C級);
2)優質普通高中生錄取基本條件為:綜合素質B以上(含B),初二年級生物、地理理科考試成績C以上(含C);
(2)公辦高中招生嚴格按照從高到低的錄取順序,并設置最低錄取分數線。省級以上(含省級)學校錄取分數線控制在學校所在區域錄取分數線80分以內;市級學校錄取分數線控制在學校所在區域錄取分數線100分以內。汕頭金山中學、汕頭一中(新校區)如未能完成各區縣招生計劃,由市招生辦統一調整。
(3)學校不得擅自更改錄取結果。各學校的計劃生和名額生一旦被市、區、縣招生辦公室錄取,其他學校不得再按計劃生源招生,否則,市教育局不予承認該學生的入學資格。
(4)汕頭市金山中學、汕頭市第一中學(新校區)在澄海、潮陽、潮南區、南澳縣招收的計劃生、限額生、擴招生的錄取,由上述區縣招生辦公室統一組織,并于錄取當日上午10:00前將錄取分數線和錄取名單報市招生辦。
3. 中等職業學校、技工學校招生
中職、技工學校招生錄取必須在省中考服務平臺上進行。全省各級各類中職、技工學校應當按照分級負責、分類操作、簡化程序、分階段實施、多次錄取的原則,通過省中考服務平臺從統一的初中畢業生庫中招收新生。
各級各類中職、技工學校(含省招學校)招生工作由市招生辦報送,學校自行錄取學生。市招生辦完成報送工作后,未完成招生計劃或生源不足的中職、技工學校可自行組織學生(包括往屆初中畢業生、未升入高校的普通高中畢業生、農民工、退役士兵等城鄉勞動者)通過省中考招生服務平臺直接錄取。已實施春季招生的學校,錄取學生數據由各類中職、技工學校錄入中考招生服務平臺。
(四)五年制高職高專招生
職業院校招收初中畢業生報考五年制高職班,省招生辦根據文化課成績確定錄取最低分數線。考生參加五年制高職考試后,可以繼續參加市中考,但考生一旦被錄取并報考五年制高職班,將不再參加下一階段的高中招生。
5. 招收體育、藝術等特殊人才
鼓勵有條件的高中結合本校辦學特色,招收體育、藝術等專業特長生。招收特長生應增設相關專業藝術考試。特長生招收工作由各區縣招生辦在征求招生學校意見的基礎上制定,招考方案報市招生辦批準后組織實施。
6. 審查錄取結果、打印新生名冊并歸檔
1.各學校錄取結果審核責任分層分類落實。跨城市招生的職業學校錄取的外地學生,可由生源地或招生學校所在地招生辦公室審核,也可直接送省招生辦公室審核;其他職業學校錄取結果由市招生辦公室審核。其中,高中階段招生第一階段,市招生辦公室報送檔案的,招生學校通過省高中招生服務平臺提交完成錄取,無需進行網上錄取審核。市、區(縣)轄屬技工學校錄取結果由市技工學校招生辦公室審核。
2.中職學校錄取新生名單(不論本市、外地)由市招生辦統一印制、審核后歸檔;部分市屬中職學校錄取新生名單(如有需要)可直接到省招生辦打印、審核后歸檔(錄取名單須在省招生辦打印),無需再打印名單并到省、市兩邊歸檔。
(七)錄取通知書管理
各中職、技工學校錄取通知書均由錄取學校發給考生;市招生辦舉辦的普通高中錄取通知書由錄取學校或初中加蓋市招生辦招生章發給考生;社會考生錄取通知書由考生報考的區縣招生辦發給考生。區縣招生辦舉辦的普通高中錄取通知書由區縣招生辦按照區縣招生辦規定的方式發放。汕頭金山中學、汕頭一中新校區錄取的考生,錄取通知書由市招生辦發放。
五、2015年中職學校春季招生安排
1.春季招生后續工作
凡參加2015年中職、技工學校春季招生并報名的考生,招生學校須在中考服務平臺錄入數據并報送錄取名單,市招生辦公室在省中考服務平臺上審核、打印名單。
2. 錄取時間及方式
2015屆初中畢業生基本信息采集入庫后,省中專招生服務平臺將按照修訂后的數據標準開通春季招生相關服務功能。5月20日至30日,中職學校將初中畢業生入學考生名單和非應屆畢業生入學考生名單在省中專招生服務平臺報送(先導入非應屆畢業生基本信息,再根據系統自動分配的考生編號提供入學考生名單)。入學考生名單和非應屆畢業生基本信息導入的數據格式將在省中專招生服務平臺上公布。6月2日至6日,市招生辦完成春季招生審核,6月9日至13日打印新生入學名單并報送審核。
6.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高中招生政策性強、影響面廣、涉及千家萬戶,是社會關注的焦點和熱點話題。各區縣招生委員會、教育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要切實加強對招生工作的領導,認真貫徹落實省、市招生政策和規定,積極做好考試、招生、錄取相關工作。
2. 加強試題及試卷的安全保密
1.根據教育部和國家安全局的法規,“在使用之前,統一的國家教育考試的測試,參考答案和評分標準”被歸類為省級統一教育局的統一居民,并將其列為“省級的范圍”。測試問題和論文的問題。測試問題和論文的安全性和機密性。
2.每個地區和縣招聘委員會負責的主要人員是主要負責人,每個地區和縣教育局的主要負責人是地區和縣高中入學考試的主要負責人,并且對學區和縣高中入學考試的考試問題和論文的安全和保密完全負責。
3.實施“陽光注冊”并改善組織管理
1.每個地區和縣的教育局和人力資源以及社會保障局應認真地進行招聘宣傳,信息發布和政策解釋工作,并確保相關招聘政策和信息準確,及時地傳達給每所初中,尤其是農村中學。
2.相關的地區和縣招生部門應制定嚴格的高中入學考試招生計劃,以確保錄取數據的準確性。
3.各級教育和人力資源行政部門應執行高中入學的各種政策,確保入學和入學是標準化和有序的,請仔細制定緊急計劃,以處理高中入學期間的緊急情況,并迅速解釋并回應高中入學期間的信件和訪問,以避免發生事故。
4.對于一些基本上完成了為期9年的強制性教育但由于特殊情況而沒有參加學術考試的初中學生,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應該采取靈活的措施來動員他們接受高中教育。
5.為了確保中學和技術學校的新添加的位置被用來從該省學習的省份或符合條件的移民工人的初中畢業生入學,不允許未經省級教育部門和社會資源的人類批準的其他省份招募初級和高中畢業生,并從事其他省份的畢業生。
6.各種學校不得拒絕出于任何原因符合入學要求的殘疾候選人。
7.參與者必須嚴格觀察紀律英語作文,遵守原則,并在招生過程中公正地行動,他們必須在招生過程中反對和抵抗瀆職行為。計劃和招生的信息;嚴格違反候選人的意愿,代表學生填寫申請,或者在沒有授權的情況下更改候選人的申請,并嚴格禁止學生降級或延遲學生的九年級教育級別和中等級別的入學率。 ,并確保今年該市高中招生考試的平穩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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