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6-14 20:41:41作者:佚名
現將《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2023年應屆中職畢業生招生工作實施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2023年中職畢業生招生工作實施辦法
上海市教育考試中心
2023 年 4 月 6 日
附錄
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2023年中職畢業生招生工作實施辦法
為確保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2023年招收全日制中等職業學校(含中專、職業學校和技工學校,以下簡稱“三校”)應屆畢業生(以下簡稱“三校生”)上海招考熱線錄取查詢,根據《上海市教委關于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2023年招收全日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的通知》(滬教委函〔2023〕10號)精神,特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招生對象
凡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滬教委〔2022〕37號)和《上海市教育考試院關于印發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報名有關事宜的通知》(滬教考院高招〔2022〕21號)規定英語作文網,并在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網上報名期間勾選參加“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三校’學生招生考試”(簡稱“三校高考”,下同)的考生,方可參加報名。
2. 志愿者申請
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可于4月17日(周一,9:00-22:00)至4月18日(周二,9:00-16:00)期間,登錄“上海招生熱線”網站()填寫報名信息。 “三校高考”報名設置為順序報名上海招考熱線錄取查詢,每人最多可報考2所學校。如招生學校有本科和高職(專科)專業招生計劃,考生最多可分別填寫該學校2個本科專業和2個高職(專科)專業;如招生學校只有本科或只有高職(專科)招生計劃,考生最多可填寫該學校2個專業。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須將藝術類專業填寫為第一志愿學校的第一專業。 入學當年納入中職學校招生計劃的農民工子女三中學生只能參加專科入學。
已完成網上志愿者報名的考生還須于4月21日(周五,9:00-18:00)至4月22日(周六,9:00-12:00)期間登錄網站完成網上支付,已完成支付的考生可于5月8日(周一)至5月12日(周五)期間自行下載打印統一文化考試準考證。
招生院校在第一和第二志愿錄取后,若仍未完成招生計劃,將向未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錄取的考生征集志愿。符合填報征集志愿條件的考生可于5月27日(周六)通過“上海招生熱線”網站查詢各招生院校專業空缺情況,并于5月29日(周一,9:00-16:00)通過“上海招生熱線”網站填報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為順序志愿,考生按志愿順序填寫。填報院校數量不限,每所院校可填報兩個專業。
為幫助考生在填報志愿前了解相關政策、院校、專業等,各招生院校和市教育考試中心將于4月15日(周六,9:00-15:00)通過“上海招生熱線”和“東方網”接受考生網上咨詢。
三、審查
2023年三校考本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試由統一文化考試(語文、數學、外語)和職業技能考試(兩科)兩部分組成。考生須參加市教育考試院組織的統一文化考試和各招生院校組織的職業技能考試,取得有效成績。
各考點、招生機構要統籌做好統一文化考試和專業技能考試全過程防疫工作,及時完善應急預案,應對突發事件。
1.統一文化考試科目及時間
日期
參加考試
5月13日(星期六)
9:00-11:30 漢語
14:00-15:40 數學
5月14日(星期日)
9:00-10:40 外語
(2)職業技能測試由考生首選院校組織實施,測試內容、時間等具體內容請參見各招生院校的錄取規定。
3、各科滿分:語文、數學、外語(含英語、德語、日語,英語聽力20分、德語聽力15分、日語無聽力),每科滿分100分;兩項職業技能測試,每科滿分100分。
(四)考生須遵守《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統一文化考試考場規定》,考場設在徐匯區、靜安區、虹口區、楊浦區、寶山區、嘉定區、浦東新區、松江區,具體安排視考生情況進行調整。
四、積分獎勵
根據市教委規定,符合“三校”招生考試報名條件、符合加分政策要求的考生,須于2023年4月10日至13日持相關加分證明到所報“三校”或區考試招生機構辦理加分手續。各區考試招生機構須于2023年4月14日前將符合政策加分要求的考生名單報市教育考試院。同時,各“三校”和區考試招生機構須將加分考生名單在其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
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道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自身的實際表現。考生畢業學校應當本著實事求是的精神,對考生的思想政治道德、科學文化知識、身心健康、勞動技能等進行考核;受過校級以上表彰、獎勵,或受過校級處分但未撤銷學籍的,應當如實填寫政治道德考核表相應欄目。
六、入場
招生工作由市教委領導,市教育考試院組織實施,根據語文、數學、外語三門科目成績,統一確定全市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不低于100分)。
招生院校應貫徹公平、公正、公開的錄取原則,綜合考慮德智體能等多方面因素,原則上以“3+2”五門科目總成績達到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為準錄取(考生第一志愿學校職業技能測試成績可作為其他院校錄取的參考)。學校自行制定錄取標準的,須在網絡填報報名前向社會公布,并報市教育考試院備案。
若考生第一志愿院校第一專業為藝術類專業,但未被藝術類專業錄取,且統一文化科目考試成績達到非藝術類專業錄取最低文化控制分數線的,可按照所填其他非藝術類專業(含第二志愿和擇優選擇)錄取。
若考生填寫的第一志愿學校第一專業為非藝術類專業,則其所填寫的所有專業選擇(包括第二志愿和征求意見專業)均按非藝術類專業錄取最低文化控分進行歸檔錄取。
未按錄取分數線被錄取的考生,可登陸“上海招生熱線”網站申請補報。原報考藝術專業的考生在填寫補報時,如學業成績達到非藝術專業錄取分數線,也可申請非藝術專業補報。市教育考試院將按照考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報送申請材料,招生院校將根據公布的錄取辦法擇優錄取。
錄取名單經市教育考試院審核批準后,招生院校將通過特快專遞(EMS)方式向考生發出錄取通知書。
被錄取后,考生持錄取通知書到畢業學校領取紙質檔案,并向錄取院校提交紙質檔案。
被錄取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招生院校報到,逾期不報到的,視為自動退學。
7. 體格檢查
“三校”高考體檢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2003年聯合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中取消乙肝檢測的通知》的規定進行,由考生畢業學校和考生所在地的區體檢站統一組織。 各招生院校應依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中取消乙肝檢測的通知》,結合本院校辦學條件和專業培養要求,對考生體質健康提出補充規定,并提前向社會公布。新生入學后,招生院校可對錄取的新生進行復檢。
8.嚴格考試招生紀律
上海市普通高校中職生招生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各招生機構要加強領導,成立以學校領導為組長的招生領導小組和招生督導小組,指導學校招生辦公室制定和落實各項招生規章政策,對考試、考試和招生錄取等全過程進行督導。
對在報名、考試、錄取等招生工作各個環節出現的任何違法違規行為,將嚴格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第九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并依法追究當事人及相關人員的責任。
附件: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中職畢業生招生計劃表
隨附的
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中職畢業生招生計劃
4月6日(暫定)
英語聽力考試試運行
4 月 15 日
各招生院校、市教育考試院接受“三校”考生網上咨詢
4月17-18日
候選人在線填寫申請
4月21日至22日
考生網上支付
5 月 8 日至 12 日
考生可在網上下載打印統一文化考試準考證
5 月 13 日至 14 日
全市統一文化考試
4月中旬 - 5月21日
招聘機構組織職業技能考試(具體以各學校安排為準)
5 月 22 日
公布統一文化考試成績及最低錄取文化控制分數線
5 月 23 日至 24 日
統一文化考試成績復核
(考生5月23日9:00至16:00網上報名,5月24日12:00起查詢審核結果)
5 月 25 日至 26 日
各招生機構將招收第一和第二志愿
5 月 27 日
考生可通過“上海招生熱線”查詢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的錄取結果,同時招生院校專業空缺名單也將在網上公布。
未達到錄取分數線的考生可通過“上海招生熱線”查詢各招生院校專業空缺情況
各招生院校向考生發放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錄取通知書
5 月 29 日
未通過錄取線的考生可通過“上海招生熱線”在線填寫申請表
5 月 30 日
尚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高校正在征集自愿入學申請
5 月 30 日
考生可通過“上海招生熱線”查詢自己志愿的錄取結果
各招生院校發出錄取通知書,按自愿原則招收新生,完成錄取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