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5-06-16 10:34:50作者:佚名
本文為讀者精心匯編了2025年中央財經大學的招生規定,其中涵蓋了學校的教育類別、教育級別、招生名額、報名要求、錄取標準、費用標準、獎學金及助學金政策、校園位置等關鍵信息。以下為具體內容,供大家參考。
中央財經大學2025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為確保本科招生過程順暢,有效保障學校與考生的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關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文件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中央財經大學,其全名即如此,屬于我國公辦性質,且為全日制教育體系中的普通高等院校。它隸屬于教育部,更是國家認定的“雙一流”建設高校之一。該校涵蓋了經濟學、管理學、法學、文學、理學、工學、教育學、藝術學等多個學科領域,并具備授予學位的資格。對于順利完成高等學歷教育學業標準的本科生,學校將授予其畢業證書;而對于學業成績達到規定學位標準的本科生,學校則會頒發相應的學士學位證書。
第三條,學校在普通本科層次招生方面涵蓋了多種途徑,包括通過普通高考錄取的考生(這其中包括保送錄取的優秀運動員、運動訓練專業的招生、藝術類考生、高校專項計劃、國家專項計劃、西藏高中班、新疆高中班以及少數民族預科班的學生),以及港澳臺僑聯合錄取的考生、臺島學測生、澳門保送生、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的學生、第二學士學位的申請者,還有外國留學生的招生。
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和《中央財經大學章程》中的具體規定,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招生原則,對本科生招生進行全面考核,注重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進行綜合評價,并選拔優秀人才。本科招生過程受到學校本科生招生委員會、紀委辦公室、監察處的監管,同時接受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廣泛監督。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五條,依據教育部頒布的相關規定,學校設立了由校黨委書記、校長、分管校領導以及相關部門負責人共同構成的本科生招生領導小組。同時,針對不同招生項目,學校還設立了包括保送錄取優秀運動員、高校專項計劃、臺灣地區學測生、澳門保送生等在內的多個招生專家評審委員會,以及相應的錄取專項工作組。學校本科生招生領導小組作為本科招生工作的核心領導機構,承擔著全面管理本科招生事務的重任。
第六條,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之下設有專門的招生工作辦公室。此辦公室位于學生工作部(處),是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固定工作部門,承擔著學校本科招生各項具體事務的處理。其主要職責包括:
堅決貫徹教育部在招生領域制定的政策,嚴格遵守各省(區、市)招生委員會所設定的具體規定和實施辦法,同時,認真落實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做出的各項決策。
依據國家核定的年度招生名額及相應規定,編制并提交了按省份和具體專業劃分的招生計劃。
3.制訂并向社會公布和解釋學校招生章程;
4.組織開展招生宣傳工作;
5.組織特殊類型招生考試工作;
6.組織實施具體錄取工作,協調和處理錄取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7.核發錄取通知書;
8.協調組織對錄取新生的復查工作;
9.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開的相應職責;
10.配合有關招生管理部門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之下設有專門的招生監督辦公室。該辦公室位于紀委辦公室內,其主要職責是對本科招生工作的全過程進行監督,并且對于在招生錄取過程中出現的違規違紀現象,將進行嚴格的查處。
第八條,學校特邀教師、學生以及校友代表擔任監督角色,他們需定期參與并聽取關于本科招生工作的詳細匯報,以此對本科招生過程實施獨立的外部監督。
第三章?招生計劃及錄取
第九條學校依據教育部相關文件的精神,秉持區域協調發展、推動教育公平的原則,全面考量各省份(自治區、直轄市)高考報名人數占全國總報名數的比重、生源素質以及學校專業設置情況,并結合近幾年的招生計劃執行效果,編制了分省分專業的招生計劃。具體的招生計劃應以各省級招生機構發布的消息為準。
第十條教育部經過審核,確定學校在國家規定的年度招生名額范圍內,留出一部分招生名額,用以平衡各省(區、市)的生源分布不均問題。這部分預留的名額數量不超過本科招生名額總量的百分之一。對于預留名額的具體使用,由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依據集體討論、集體決策、信息公開的原則,結合各省(區、市)的考生報考情況,共同進行研究和決策。
第十一條招生錄取工作由教育部統籌指導,遵循“學校主導,招生辦監管”的原則,并在各省級招生委員會的精心組織下,于各省份(自治區、直轄市)有序展開。
學校會依據各省份(自治區、直轄市)的生源狀況來設定提檔的比例。在采用順序志愿批次的招生中,提檔比例通常不會超過招生計劃的120%。而在實行平行志愿批次的招生中,提檔比例通常限定在招生計劃的105%以內。對于那些愿意接受專業調劑且不具備其他限制條件的考生,原則上會予以錄取。對于那些不愿接受專業調劑,且所填報的專業志愿均無法滿足的考生,將進行退檔處理。
學校在處理檔案審核和專業錄取過程中,承認由教育部及各省(區、市)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全國性政策性加分,我校僅承認考生所獲得的加分中最高的一項,但該加分不得超過20分。需要注意的是,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均不適用于那些未設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的招生活動。
第十四條規定,學校在錄取進檔考生時網校頭條,將遵循“分數優先”的原則,依據考生的投檔成績以及專業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錄取,并對專業進行分配。同時,各專業志愿之間并不設定級差。
對于投檔成績一致的考生,需按照他們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進行排序,若此順序相同,則進一步比較數學、外語以及語文的單科成績。
第十五條規定,參加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在招生專業時中央財經大學招生網,考生需選擇的考試科目,應依據各省級招生管理部門公開發布的資料來確定。
第十六條規定,在執行順序志愿錄取的批次中,若我校第一志愿報考者的數量未達到預期,將依照批次控制線,從成績排名靠前到靠后依次錄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若即便如此,滿足條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數量依然不足,將啟動征集志愿環節。若征集志愿后考生數量依舊不足,則將剩余的招生名額調整至其他報考人數較多的省份,以完成招生任務。在實施平行志愿錄取批次且我校面臨生源短缺問題時,我們將依照既定規則進行志愿征集和剩余招生計劃的調整。
第十七條規定,在錄取過程中,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需依照教育部、前衛生部以及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共同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以及相關的補充規定來進行。對于視覺傳達設計以及書法學專業,考生需滿足非色盲的條件。
第十八條?語種要求
外國語言文學類財經英語、財經翻譯方向僅面向英語母語的考生招生;而其他專業在學業期間會有部分課程以英語為教學語言,因此中央財經大學招生網,對于非英語母語的考生來說,報考時需慎重考慮。
第十九條,國際經濟與貿易(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的國際貿易/金融風險管理方向僅面向有明確專業意向的考生招生,入學后不得申請轉至其他專業,無法享受學校的相關轉專業待遇。
第二十條?往屆生和應屆生在錄取時同等對待。
第二十一條?錄取時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二條規定了對于優秀運動員的保送錄取、運動訓練專業的招生錄取、藝術類招生、高校專項計劃以及第二學士學位的錄取方式,這些錄取方式需依照教育部發布的相應文件以及學校當年針對各類別招生所發布的簡章和認定結果來進行執行。國家對于專項計劃、西藏和新疆的高中班教育、少數民族預科培養、港澳臺僑聯合招生、臺島學測生錄取、澳門保送生選拔、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學生及外國留學生入學等招生錄取工作,均依據國家相關部門及各校的具體規定進行操作。
第二十三條,新生入校后,學校將對他們的錄取資格進行核實。若核實結果不合格,將依照相關法規進行相應的處理。
第四章?其他
第二十四條,學校設有學院南路校區與沙河校區兩個校區。學校對這兩個校區實施統一的管理措施,而2025級本科生的校區分配則是依據我校兩校區的發展規劃與實際辦學情況進行決定的。
學院南路校區位于北京市海淀區,具體地址是學院南路39號,該地的郵政編碼為100081。
沙河校區位于北京市昌平區順沙路沙河路段,具體地址為1號院,該區域的郵政編碼是102206。
第二十五條規定,學費的具體標準如下:經濟學、管理學、法學以及教育學等相關專業的學費為每人每學年5000元;理學與工學領域的專業學費為每人每學年5500元;而外國語言文學中的財經英語和財經翻譯方向的學費為每人每學年6000元;其他文學類專業的學費同樣為每人每學年5000元;至于藝術類中的視覺傳達設計專業學費為每人每學年10000元,書法學專業的學費則為每人每學年8000元。國際經濟與貿易(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針對國際貿易/金融風險管理方向,學費標準為每人每學年10萬元整。對于本科生專業類別中存在學費標準不統一的問題,在實施大類培養階段,將依照該類別內各專業學費中的最低標準來執行;一旦專業分流,則需依照各個專業的具體收費標準來收費。對于雙學士學位專業,其學費將參照兩個專業中較高的收費標準來計算;若學生選擇退出雙學士學位項目,則按照其實際就讀專業的學費標準來收費。至于少數民族預科學生,在預科學習階段的學費標準為每人每學年5000元。
學校的住宿費用設定在每年每床位750至1200元之間,具體費用將依據學生實際的住宿條件來確定。
若我國對本年度本科生的學費標準作出調整,那么我校將依據新的收費標準來收取學生的學費和住宿費用。
第二十六條,學校構建了一個包括“獎、助、貸、勤、補、免、捐、償”在內的綜合資助體系。對于家庭經濟條件不佳的新生,他們可以通過“綠色通道”順利入學。同時,符合條件的學生可根據相關政策申請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學校針對經濟困難學生的補助、學費減免、勤工助學崗位、社會提供的獎助學金、學費補償金以及貸款代償等多種資助形式。
第二十七條?本科招生工作聯系方式
1.招生咨詢
電話: E-mail:
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