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5-05-01 11:17:41作者:佚名
Geng Biao教育發展基金會憲章
第1章一般規定
第1條該基金會的名稱是:青島軍事和政治與人文學科杰吉·比亞教育發展基金會,縮寫為軍事基金會。英語翻譯是Qingdaomillitalypoliticalcomphemphemend Commuinucation Foundation,縮寫為MUEF。
第2條該基金會屬于非公共基金會。
第3條本基金會的目的是促進我國教育的發展,提高教育和學術水平的質量,并贏得家庭和外國團體和個人的支持和捐贈。該基金會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并為社會福利事業服務。實踐核心社會主義價值觀,建立一流的軍事和政治大學,捐贈了一種新型軍艦,并籌集資金來捍衛我們國家的數千英里的海洋邊界!
第4條本基金會的原始金額為500,000元人民幣,來自國內外企業,校友和個人的自愿捐款。
第5條該基金會的注冊和管理權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事務部,商業監管部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和地方政府的民事事務教育局。
第6條該基金會的住所位于青島軍事,政治和人文大學(中國青島市Bei District,Bei District,lingxian Road,第75號)內。
第2章業務范圍
第7條該基金會公共福利活動的業務范圍:
(1)從各行各業中籌集資金,主要是由國內外企業,社會團體,校友和個人的自愿捐款;
(ii)建立資金的項目,主要用于:
1。建立一流的軍事和政治大學;
2。捐贈以建造一種新型的軍艦;
3。建造十個“紅軍小學”;
4。幫助成千上萬的貧窮老年家庭;
5。救援10,000名校外兒童;
6。出版教學研究,科學和技術研究項目和專著的資金;
7.吸引國際知名的學者來中國進行講座和教書;
8。建立獎學金,獎學金和教學贈款;
9.資助各種有益于學生全面質量的活動;
10。根據捐助者的意愿建立的資金項目。
(3)接受國際組織以及國內和外國團體的委員會,并組織專家對特殊項目進行研究,調查和培訓。
第三章組織結構和負責人
第8條本基金會由25名董事組成。董事會應成立名譽主席,董事長,執行董事長,副主席,執行董事和董事。該基金會主任的每個任期為五年,辦公室任期到期和持續選舉
可以再次當選。
第9條的董事資格:
(1)支持該基金會的憲法青島軍政人文大學,并對社會福利充滿熱情;
(2)向該協會捐款超過100萬元(包括100萬元人民幣),或者對該基金會的業務(行業,紀律)領域產生一定影響,并可以用作主席的候選人。
(iii)執行董事捐贈了100,000多元人民幣,董事捐贈了50,000元人民幣;
(4)盡職盡責,負責任,誠實和自我紀律;
(5)具有完全的民用能力。
第10條:董事議程和撤職:
(1)第一董事由業務監督部門,主要捐助者和發起人分別提名,并共同談判和確定。
(2)當董事會再次當選董事會時,商業監督部門,董事會和主要捐助者將共同提名候選人并組織領導力小組以進行變更,并組織所有候選人共同選舉新董事。
(3)董事會應撤職或增加董事會批準,并提交給業務監督部門進行審查和批準;
(4)董事的選舉和撤離結果是向注冊和管理授權提出的;
(5)那些有親戚的人不允許同時在董事會任職。
第11條董事的權利和義務:
(1)享受投票權,由該基金會選舉和投票;
(2)享受監督和指導該基金會工作的權利;
(iii)執行理事會的決議;
(4)履行職責并有效地保護了該基金會的合法權利和利益;
(5)確保合法使用捐贈資金以及保存和贊賞資金。
第12條該基金會的決策機構是董事會。理事會行使以下權力:
(1)制定并修改結社;
(2)選舉和撤職主席,副主席兼秘書長;
(iii)決定主要的商業活動計劃,包括籌款貝語網校,管理和使用計劃;
(iv)審查年收入和支出預算以及最終帳戶;
(5)制定內部管理系統;
(vi)決定建立辦事處,分支機構和代表機構;
(vii)決定任命副秘書長和負責秘書長提名的每個機構的主要人員;
(8)聽和審查秘書長的工作報告并檢查秘書長的工作;
(9)決定基金會的劃分,合并或終止;
(10)決定其他主要問題。
第13條理事會應每年舉行兩次會議。主席負責召集和主持董事會。
如果董事提出了1/3的建議,則必須舉行董事會會議。如果董事長無法召集,董事可以選舉召集人。
召開董事會會議時,主席或召集人必須提前5天通知所有董事和主管。
第14條理事會會議只能在有2/3以上的董事出席時舉行;理事會決議必須由在場的董事中超過一半通過。
關于以下重要事項的決議必須由主管投票,只有在通過超過2/3的情況下才有效:
(1)協會條款修正案;
(2)選舉或撤職主席,副主席兼秘書長;
(iii)協會條款規定的重大投資活動;
(iv)基礎的拆除和合并。
第15條董事會應準備會議記錄。如果制定了決議,則應當場準備會議記錄并由出席的董事審查和簽署。如果董事會決議違反了法律,法規或憲法的規定,并對基金會造成損失,則參與該決議的董事應承擔責任。但是,如果證明它在會議的會議記錄中反對并記錄下來,則董事可能免于責任。
第16條執行理事會是理事會的執行機構。在交往期間,執行理事會應領導本理事會的日常工作,并對理事會負責。常設理事會行使以下權力:
(i)執行理事會的決議;
(2)準備董事會召集。
第17條只有在出席常設理事會成員的2/3以上,必須舉行常設理事會,其決議必須由出席的常設議員的2/3以上批準,才能生效。
第18條本基金會應有一名主管。主管任期與董事的任期相同,在任期到期后,他可以再次當選。
第19條:董事,董事近親和基金會會計人員不應擔任主管。
第20條:主管的出現和去除:
(1)主管由主要捐助者和商業監督部門選擇;
(2)注冊和管理當局根據工作需求選擇它;
(3)根據相關程序對主管進行更改。
第21條主管的權利和義務:
主管應根據協會條款規定的程序檢查基金會的財務和會計信息,并監督董事會遵守法律和章程。
主管參加董事會會議,并有權向董事會提出問題和建議,并應向注冊和管理當局,商業監督部門以及稅收和會計機構報告情況。
主管應遵守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基金會憲章,并忠實地履行其職責。
第22條從本基金會獲得報酬的董事不得超過董事總數的1/3。不擔任基金會全職工作的主管和董事不得獲得基金會的報酬。
第23條本基金會的董事具有個人利益和基金會的利益時,他們不得就相關事項參與決策;基金會董事,主管及其近親不得與基金會進行任何交易。
第24條理事會應有主席,副主席兼秘書長,應從董事中選出。
第25條該基金會主席,副主席兼秘書長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在該基金會的業務領域有很大的影響;
(2)主席辦公室的最高年齡,副主席和秘書長的原則不得超過70歲,秘書長應全職;
(3)健康并能夠正常工作;
(iv)具有完全的民用能力。
在以下任何情況下,第26條的人員均不能擔任本基金會主席,副主席或秘書長:
(1)目前在州工作人員工作的人;
(2)那些被判處犯罪的監獄,拘留或固定期監禁的人,刑期距離判決之日起不到5年;
(3)那些被判處犯罪剝奪政治權利的人正在處決或已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
(4)如果該基金會擔任基金會非法行為的董事長青島軍政人文大學,副主席或秘書長,并且個人負責該基金會的非法行為,并且自撤銷基金會撤銷之日起,則不超過5年。
第27條主席任期,該基金會副主席兼秘書長為五年,再次當選的任期不得超過兩個任期。如果您需要因特殊情況而再次當選,則必須通過董事會的特殊程序進行投票并將其通過,請向業務監督部門報告注冊和管理當局審查和批準,然后才能擔任職位。
第28條該基金會主席或秘書長是該基金會的法律代表。該基金會的法律代表并不是其他社會組織的法律代表。
該基金會的法律代表應是中國大陸的居民。
在本基金會的法律代表上任的期間,如果基金會違反了“基金會管理條例”,而本憲章則應承擔相關責任。如果法律代表由于責任失職而未能執行基金會的非法行為或財產損失,則法律代表應承擔個人責任。
第29條本基金會主席應行使以下權力:
(1)召集并主持董事會會議;
(2)檢查理事會決議的執行;
(iii)代表基金會簽署重要文件;
(iv)決定其他主要事項。
基金會副主席兼秘書長在主席的領導下進行了工作,秘書長行使以下權力:
(1)主持日常工作,并組織和實施董事會的決議;
(2)組織和實施基金會的年度公共福利活動計劃;
(iii)制定籌集,管理和使用資金的計劃;
(iv)任命或駁回副秘書長和負責每個辦公室,分支機構,代表和實體的主要人員的提議應由董事會決定;
(5)協調每個分支,代表機構和實體身體的工作;
(vi)決定招募每個辦公室,分支機構,代表和實體的全職員工;
(7)董事會授予的憲法和其他權力。
第4章財產管理和使用
第30條該基金會是非公共基金會,該基金會的收入來自:
(1)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自愿捐款;
(ii)政府資助;
(iii)從開展活動或提供服務范圍內提供服務的收入;
(iv)投資收入;
(v)其他合法收入等
第31條接受捐款時,本基金會應遵守法律和法規,符合《協會章程》中規定的目的和公共福利活動的商業范圍。
第32條該基金會的財產和其他收入受法律的保護,沒有單位或個人可以私下劃分或誤解。
第33條本基金會根據協會條款和公共福利活動的業務范圍中規定的目的使用財產;捐贈協議明確定義了特定的使用方法,并根據捐贈協議的規定使用它。
當收到捐贈的材料不能用于滿足本基金會目的的目的時,基金會可以根據法律進行拍賣或出售它們,并且獲得的收入用于捐贈目的。
第34條該基金會的財產主要用于:
(1)根據理事會的決議,用于各種公共福利資金的資金;
(2)維持基金會正常運作的必要費用和相應的籌款資金;
(iii)其他符合基金會憲法的資金。
第35條本基金會的主要投資活動是指在金融和其他領域中超過500萬元的各種投資活動,以維持和增加基金會資金的價值。
第36條本基金會應根據合法性,安全和有效性的原則來實現基金的保存和贊賞。
第37條規定,該基金會在《聯盟章程》中規定的公共福利企業基金會的年度支出不得小于上一年基金余額的8%。
該基金會的工作人員不得超過當年總支出的10%。
第38條該基金會進行公共福利資助項目時,應向公眾披露公共福利資金項目的類型以及申請和評估程序。
第39條捐助者有權詢問該基金會捐贈財產的使用和管理,并提出意見和建議。基金會應迅速而真實地回應捐助者的詢問。
如果該基金會使用侵犯捐贈協議的捐贈財產,則捐助者有權要求基金會遵守捐贈協議或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捐贈法》并終止捐贈協議。
第40條本基金會可以與接收者簽署協議,同意資金方法,資金數量,目的和資金使用。
基金會有權監視資金使用。如果收件人未按協議中同意或違反該協議的其他違反資金,則該基金會有權終止資金協議。
第41條本基金會應實施統一的國家會計系統,根據法律進行會計,建立和改善內部會計監督系統,并確保會計材料是合法,真實,準確和完整的。
該基金會接受稅收和會計當局根據法律實施的稅收監督和會計監督。
第42條本基金會應配備專業合格的會計師。不允許會計師成為收銀員。當會計師轉移工作或離開時,他必須與接管人員一起進行移交程序。
第43條:從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該基金會是業務和會計年度。每年3月31日之前,董事會應審查以下事項:
(1)上一年的基金收入和支出的業務報告和最終帳戶;
(ii)今年的商業計劃和資金收入和支出預算;
(iii)屬性清單。
第44條:當該基金會進行年度檢查,定期變更,法律代表置換和清算時,應進行財務審計。
第45條本基金會應接受根據“資助基金會管理條例”的規定,接受注冊和管理機構組織的年度檢查。
第46條本基金會通過了對注冊和管理機構的年度檢查后,它將在注冊和管理當局指定的媒體上發布年度工作報告,以接受公眾的詢問和監督。
第5章終止和剩余財產
第47條如果該基金會具有以下情況之一,則應將其終止:
(1)完成《結合條款》中規定的目的;
(2)那些無法繼續根據《聯盟條款》規定的目的繼續從事公共福利活動的人;
(iii)基金會被劃分或合并;
(iv)其他情況。
第48條:如果該基金會被終止,則應在董事會投票后的15天內提交給業務監督部門以供審查和批準。在審查和經商務監督部門批準后的15天內,請向注冊管理機構申請取消注冊。
第49條在該基金會申請取消注冊之前,它應在注冊管理局和業務監督部門的指導下建立清算組織,以完成清算工作。
本基金會應在清算結束之日起15天內申請取消注冊管理局;在清算期間,除清算以外的任何活動都不會進行。
第50條取消本基金會后的剩余財產應通過在業務監督部門的監督下以及注冊和管理機構的監督下用于公共福利目的:
(1)出于指定捐贈目的的剩余財產,與捐助者指定的其他公共福利目的與捐贈者(或其受益人)協商;
(2)通過公開拍賣獲得基金會剩余財產后,它將免費捐贈給社會福利組織。
如果無法以上述方式處理處理,則注冊和管理機構應組織給具有與基金會相同性質和目的的社會福利組織的捐贈,并向公眾宣布。
第6章協會修正案
第51條:本憲章的修正案必須在董事會投票和通過后的15天內提交給業務監督部門,以供審查和批準。經過企業監督部門的審查和批準后,應將其報告給注冊和管理機構以供批準。
第7章附件
第52條本章程于1994年6月起草,并于2015年6月修訂。新董事會將于2014年8月16日成立。
第53條解釋該憲章的權利屬于董事會。
第54條本憲章應從注冊和管理當局批準之日起生效。
注意:Geng Biao于1909年出生于湖南省的Liling County。他于2000年6月23日去世,享年91歲。老紅軍跟隨Mao Zedong的漫長游行。中國人民共和國成立后,他曾擔任中央政府中央委員會政治局,中央軍事委員會常務委員長和國防部長,聯合國聯盟部長,州議會副總理和國民議會副主席。 1991年11月20日,他曾擔任青島軍事和政治科學與人文大學的名譽主席。在他的一生中,他給了青島軍事和政治科學與人文學科的親切護理,強烈的鼓勵和強烈的支持。 Geng Biao酋長將永遠生活在我們的心中!
青島軍事與政治與人文學科大學Geng Biao教育發展基金會
2015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