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1-16 10:59:56作者:佚名
對普通民眾來說,評價一所學校的優劣,有的是看學生的就業率、就業去向,有的是看學校的師資隊伍、科研力量,但這些宏觀指標和學生個體的能力水平,究竟有著怎樣的關聯,似乎還比較模糊。
由于評價體系的缺位,學校三四年辦下來,育人效果如何,難以判斷,這讓不少學校“育人為本”的招牌顯得頗為尷尬。
2009年年底,湖南教育廳下發通知,開始施行一項名為“技能抽查”的制度。所謂抽查,就是對湖南全省范圍內所有注冊在籍的高職院校學生湖南省高職學校,隨機抽選10%的學生參加技能抽查。
這意味著每一所學校的每一個學生,都有被抽到的概率。
這項制度還明確提到湖南省高職學校,作為評價學校教學質量的主要指標,對連續兩次抽查不合格的專業實行停辦處理。
新的“指揮棒”出來后,學生教得水平怎么樣,已不是過去那種“爭搶項目”的競賽思路,而是真的到了拼“整體實力”的時候。
現在,新一輪的技能抽查又要來了!
關于組織2017年湖南省高職院校學生專業技能抽查考試的通知
各高職院校: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決定》(湘發〔2014〕18號)精神,進一步提高高職院校人才培養質量,2017年我省繼續組織高職院校學生專業技能抽查考試。考試由省教育廳統籌,省教育科學研究院職成所負責組織,各主考學校具體實施。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抽查專業
從省教育廳已組織開發并審查通過的57個專業(類)技能抽查標準中隨機選定5個,進行相關專業的技能抽查考試。
二、抽查對象
抽查對象為獨立設置的高職院校(含技能抽查標準開發牽頭學校)相關專業三年制、五年制全日制高職在籍在校畢業年級的學生。
三、抽取方式
原則上從確定抽查專業的學生中隨機抽選10%參加技能抽查考試,如學校抽查專業在校生不足100人,則抽選學生不少于10人;如學校抽查專業在校生不足10人,則全部參加;如學校抽查專業在校生超過300人,則抽選學生不超過30人。
四、抽查依據
高職院校學生專業技能抽查考試依據省教育廳組織開發并審定通過的《湖南省高職院校××專業學生專業技能抽查標準》和《湖南省高職院校××專業學生專業技能考核標準》(以下簡稱《標準》)執行。2016-2017年已完成修訂并通過省級論證的24個《標準》(見附件1備注欄),按照修訂后的版本執行,其他專業仍然執行2016年以前在相關標準專題空間中公布的版本。
五、工作安排
1.抽查專業確定:2017年10月20日上午9點30分,在省紀委駐教育廳紀檢組和學校代表監督下,電腦隨機抽取抽查專業。地點:省教育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