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6-07 16:09:34作者:佚名
學院醫藥衛生特色鮮明,師資力量雄厚,教學資源豐富,設施設備先進,學習環境優越,共有28個本科專業,涵蓋醫學、理學、工學、文學、管理學、教育學等多個學科門類,被評為“云南省文明學校”,是莘莘學子求學的理想之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法規,為了更好地實施陽光工程,實行依法招生,保證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結合學院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1. 學校性質及地址
1.學院全稱:昆明醫科大學海源學院
(二)主管部門:云南省教育廳
(三)學院(國標)代碼:13332
4. 受教育程度:本科
(五)辦學形式:全日制
(六)學制:基本學制按專業大類分為四年制、五年制。
7.學校性質:普通本科院校
(8)學校地址
學院目前有兩個校區,2023年入學的新生將在楊林校區學習。
1.高新校區:云南省昆明市高新開發區海源北路389號 郵編:650106
2.楊林校區:云南省昆明市嵩明職教新城文源路,郵編:651700
9.錄取結果公布渠道及網上查詢網站
二、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發放
凡在規定年限內學習,達到所學專業畢業要求的學生,由昆明醫科大學海源學院授予經國家教育部電子注冊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學位;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由昆明醫科大學海源學院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授予學士學位,頒發學士學位證書。
三、專業及招生計劃
1.學院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結合人才培養實際情況和辦學條件,綜合考慮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畢業生就業升學、區域協調發展、國家重點支持政策以及往年計劃,綜合確定各省、各專業的招生計劃。
(2)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招生考試管理部門公布的為準。
(三)學院實行專業招生,各專業基本信息可在學院網站( )上查閱。
(四)儲備計劃:2023 年度不設立儲備計劃。
四、招生原則
1.學院錄取的本科生應符合教育部頒發的考生報名資格要求。
(二)除英語專業限高考英語,且要求提供英語口語成績(如無全省英語口語考試,則無需提供英語口語成績)外,其他專業對高考外語無限制。學生入學后,公共外語教學語言為英語。非英語專業考生請慎重報名,避免入學后因英語成績不合格而影響畢業。
(三)學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程序公開的原則;嚴格執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招生政策以及本章程的有關規定;以考生申報意愿和成績作為錄取主要依據,對其德智體美勞素質進行綜合測評,擇優錄取。學院在錄取過程中接受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招生院校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公眾的監督。
(四)自愿報名類院校錄取工作按照云南省招生考試管理局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考試機構的有關規定執行。
(五)專業錄取以考生填報分數線和專業順序為準,不設專業差異。我院按從高到低的順序擇優錄取,并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發布的排名規則(或排名分值)確定專業。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無明確排名政策的,專業錄取按照分數優先結合志愿的原則,即先按考生填報的專業順序從高到低排序,再按考生填報的專業順序從高到低排序。如考生第一專業選擇不符合該專業的錄取分數線,再看考生第二專業選擇是否符合錄取分數線,以此類推,直至最后一個專業選擇。如考生所填專業未被錄取,但已達到我院最低填報分數線,同意專業調整者,調整至未填報專業;不同意專業調整者,予以退學。
(六)各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時,以各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成績為依據,成績中有各省排名規則的,按各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排名規則排序;成績無各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排名規則,成績相同時,按順序比較外語、數學、漢語成績,根據比較結果確定優先順序;先比較考生外語成績,按外語成績擇優錄取;若外語成績再次相同,則比較考生數學成績2023年昆明醫科大學海源學院錄取分數線(2023-2024各專業最低錄取分數線),按數學成績擇優錄取;若數學成績再次相同,則比較考生漢語成績,按漢語成績擇優錄取,以此類推。 若各科成績相同,經上級招生主管部門批準后,按有關政策錄取。
(七)首批招生人數不足的,未完成的招生計劃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自愿招生的方式招收。
(八)準入期間,計劃調整須按程序報主管部門批準后實施。
(九)政策加分考生的錄取,按照教育部規定的屬地管理原則,執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或招生機構制定的加分政策和錄取規定。
(十)已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按照當地高考綜合改革政策規定和各省公布的高校選修科目要求進行招生錄取。
11.各專業男女生比例不限。
(十二)按照國家和云南省有關政策,臨床醫學專業、口腔醫學專業學生畢業后應當進行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
(十三)入學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普通高等學校入學體檢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入學體檢中取消乙肝檢測的通知》的有關規定執行。凡身心健康,體檢符合《指導意見》的考生,予以錄取2023年昆明醫科大學海源學院錄取分數線(2023-2024各專業最低錄取分數線),并做以下補充:
1、患有《指導意見》第一條所列六種重大疾病之一的考生,我院不予錄取。
2.再次強調,患有《招生指南》第二條所列色盲、色弱疾病的考生,我校醫學及醫學相關專業不予錄取。
3.符合《指南》第三條所列下列情況之一的考生:任意一只眼視力矯正為4.8片屈光度,度數大于800度;一只眼失明,另一只眼視力矯正為4.8片屈光度,度數大于400度;雙耳3米范圍內有聽力,或一只耳朵5米范圍內有聽力,另一只耳朵完全失聰;斜視、嗅覺遲鈍、口吃,限制報考我院醫學及醫學相關專業(考生慎重報考)。
4. 左撇子考生將不被錄取進入牙科醫學專業。
5. 新生注冊
我院錄取的新生應在學院規定的時間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時入學的學生應向學校申請休假,逾期不申請休假或超過規定時間兩周申請休假的,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六、新生入學資格審核
新生報到時,嚴格按照國家政策和學籍管理規定審查新生入學資格和身體健康狀況,經審查合格者,辦理入學手續,予以注冊。審查發現新生錄取通知書、身份證信息、考生信息等證明材料與本人實際情況不符,或有其他違反國家招生考試規定行為的,取消其入學資格,情節嚴重的,移送有關部門查處。
七、收費標準
1.學費:學費按照云南省發展改革委最終備案標準執行。
(二)住宿費用標準:
高新校區:6人間2200元/年/生;8人間1650元/年/生。
楊林校區:4人間3300元/年/生;6人間2200元/年/生。
8. 獎學金、貸款及助學措施
學院在嚴格執行國家各項資助政策的基礎上,建立了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省政府獎學金、中央及地方政府設立的省政府勵志獎學金等“獎、助、貸、勤、補、減、免”七位一體資助體系;學院通過提供院級獎學金、綠色通道、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生源地助學貸款等方式,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提供了堅實的經濟保障。全國大部分地區已全面開辦生源地助學貸款,需要貸款的學生可在入學前、收到錄取通知書后、報到前到入學所在地縣(市、區)教育體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咨詢、申請。
IX. 報名特別須知
我院嚴格執行教育部關于高校招生工作的有關要求,招生工作公正、公開、規范、有序。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代為招生工作,不收取任何與招生工作相關的費用。對任何以我院名義進行違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院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