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4-01 17:24:53作者:佚名
(二)錄取工作流程
1.院校上網登錄,核對招生計劃
各招生院校必須在本批次第一志愿填報24小時前,啟動院校端子系統,登錄指定服務器,核對本校招生計劃。若調整計劃,必須在本批次第一次填報志愿之日12時前(后續志愿依填報時間商定),使用教育部來源計劃調整系統進行調整。
2.院校提交投檔比例
各招生院校必須在本批次第一次填報志愿的前一天(本科一批8月14日,本科二批8月24日)12時前,通過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網上錄取系統的“信息交互平臺”提交投檔比例并通過審核。凡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投檔比例并審核通過的院校,網上填報志愿時,向考生公布投檔比例默認為1:1.本科二批的民辦院校、獨立學院和高職高專批院校無需提交投檔比例,統一按1:1公布執行。各批次、各科類、各院校后續志愿投檔均按剩余計劃1:1投檔。
3.院校審閱考生電子檔案,及時上載閱檔結果
錄取院校對擬錄取的考生安排專業,對不錄取的考生輸入退檔原因代碼(附件1)。為保證錄取進度,招生院校要及時結清檔案。第一次填報志愿在投檔24小時之內結清檔案,其他志愿視投檔數應在投檔1-4小時之內結清檔案。
4.審核院校上載的閱檔結果
相關人員負責對各招生院校的預錄取名單進行檢查。對未寫明退檔理由的應要求招生院校注明理由,出現退檔不合理的情形應與招生院校協商以求達成一致意見,協商未果的可提出復議(復議書見附件2)。
五、加分政策
(一)烈士子女可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20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10分:
1.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考生;
2.自主就業退役士兵考生;
3.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俄羅斯族考生;
4.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
(三)2003年、2004年因公感染“非典”死亡或持有“非典”傷殘證人員子女考生,可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10分。此加分項目屬自治區規定的政策性照顧政策,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僅適用于自治區所屬高校投檔時使用。
(四)所有考生的高考加分不再累加。
(五)以上各項高考加分政策,若教育部有新規定,從其規定執行。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
六、招生院校應注意的事項
(一)各有關院校在考生填報志愿期間,要經常瀏覽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下同)“2020填報志愿專欄”上發布的本院校志愿填報情況統計,以便根據生源情況及時調整本校的招生計劃和調閱考生檔案投檔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