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4-22 10:00:39作者:佚名
五、建立全面、綜合、多元評價的錄取模式
高職院校自主招生錄取辦法要以相對統一的文化測試為基礎北京信息職業技術學院2022年高等職業教育自主招生計劃,結合學生的綜合素質和職業技能,全面綜合考察學生,并根據不同生源、不同招生類型以及不同專業技術技能人才培養的特點,分類設置錄取條件和制定錄取辦法。對于在全國或省級中職技能競賽、學科競賽、科技創新競賽中得獎的考生,高職院校可制定相應的優錄辦法,給予一定的附加分獎勵,附加分獎勵最高不得超過20分。對于籃球、排球、足球、田徑、游泳、乒乓球、羽毛球類的體育特長生以及藝術特長生,高職院校應在招生章程中規定面試時對應的專項測試辦法、評分標準及附加分分值。2013年起,不再對體育特長生、藝術特長生單獨設置招生專業北京信息職業技術學院2022年高等職業教育自主招生計劃,經招生院校測試后,可對體育特長生、藝術特長生給予一定的附加分獎勵。附加分獎勵最高不超過20分。
符合附加分條件的考生,報名時須向招生院校提交獲獎證書原件,學校應根據考生的證書類型組織相關認定或測試,根據認定或測試結果確定是否給予面試、附加分以及附加分的分值。并在本校招生信息網公示。
報考高職院校自主招生并被錄取的考生,高考時不再參加其他高校的本、專科層次的錄取。
六、工作進程及安排
2013年3月初,各招生院校上報自主招生章程,廳相關職能部門審核院校自主招生章程;
2013年3月中旬,高職院校向社會公布自主招生章程,進行招生宣傳發動;
2013年3月中旬,普通高中及中職學校組織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辦理高考補報名手續;
2013年3月中旬,普通高中及中職學校組織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報考高職院校;
2013年4月上旬,招生院校發放準考證;
2013年4月20日,招生院校組織綜合文化考試,5月10日前招生院校組織學生進行技能考核或面試;
2013年5月中下旬,招生院校公布擬錄取考生名單,并報省招生辦公室審核備案,根據審核通過的名單發放錄取通知書。
我省2013年高職院校自主招生工作具體流程詳見附件2。
七、組織保障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確保試點工作順利實施
高職院校自主招生工作在省教育廳統一領導下進行。各地級以上市教育局協助當地高職院校做好自主招生的宣傳發動等工作。自主招生院校負責制定招生章程,做好報名、報名審核、考試、成績評定及上報和錄取等工作。普通高中、中職學校負責報考考生的組織及高考補報名考生的資格審查、網上確認高考報名信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