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4-22 15:03:13作者:佚名
第三十二條按考生第一志愿專業優先原則,根據一志愿報名人數,按專業計劃數除以該專業報名總人數再乘以各類別報名人數的計算公式列出應屆普高生、往屆普高生和中職生的各專業實際錄取計劃數。例如,某專業招生計劃共100人,如應屆普高生、應往屆中職生、往屆普高生及同等學力考生一志愿分別報名200、100、100人,則各類考生實際招生計劃分別為50、25、25人,保證各類別錄取率基本一致。
第三十三條 根據各專業錄取計劃數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錄滿為止。個別專業計劃未錄滿的,在征求考生意見后,則根據考生報考的第二專業進行錄取,若第二專業也無法滿足,根據考生成績高低,服從調劑的考生在同一二級學院專業內進行調劑錄取。
第三十四條總成績相同時,普通高中考生(含應、往屆)則按語文、數學、英語的成績順序依次排列,中職考生(含應、往屆)按文化素質測試、職業技能測試考試成績、面試成績依次排列。退役軍人技能測試成績相同則按照職業技能測試考試成績、面試成績依次排列。商務英語專業對英語要求較高,建議填報商務英語專業的普通高中應屆考生英語單科學考成績需達到85分以上,其他類別考生英語單科筆試成績能達到60分以上。填報空中乘務、空中乘務(安檢)專業的考生必須體檢合格。
第三十五條我校將通過招生信息網(網址同上)發布單獨招生擬錄取名單,擬錄取考生需在我校規定時間內辦理相關確認就讀手續,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確認就讀手續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
第七章 監督管理
第三十六條考試結束及錄取結束后,我校第一時間將考試結果及擬錄取考生情況在學校招生信息網公示。
第三十七條 我校單招考試期間,學校紀委對單招考試、錄取全過程進行監督管理,確保規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三十八條 我校高職單招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政策規定和紀律要求,沒有舉辦所謂的考前“輔導班”“培訓班”,沒有與任何社會機構及人員進行單招合作。凡是有社會機構和個人宣傳與我校有合作、可以通過“內部指標”方式確??忌浫〉?,考生可第一時間向教育主管部門反映,遭受相關損失的請及時報警。
第三十九條 凡在單獨招生中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36號)所確定的程序和規定,對在單招考試中違規的考生及有關工作人員從嚴查處。歡迎考生、家長及社會對我校高職單招工作進行監督,我校的投訴舉報電話為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