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考試項目及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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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1-04-13 19:47:21作者:網(wǎng)絡
廣東省高考體育類考生考試項目及賦分和成績計算
①考試項目及賦分
體育術科統(tǒng)考采取現(xiàn)場測試的形式進行,由基本素質(zhì)和專項基礎兩個部分組成,滿分為300分。賦分比例如下:基本素質(zhì)占75%,專項基礎占25%。其中:
基本素質(zhì)考試(225分),包括100米跑(75分)、立定三級跳遠(75分)和原地推鉛球(75分)三項,考生必須參加這三項內(nèi)容的考試。
專項基礎考試(75分),包括足球運球繞桿射門、籃球運球繞桿定點投籃、排球隔網(wǎng)定向墊傳球、乒乓球左推右攻(發(fā)球機發(fā)球)和游泳(分蛙、蝶、仰、自由泳4種泳式)共五項,考生按規(guī)定任選其中一項進行考試。
②成績計算辦法
體育術科考試總分=基本素質(zhì)得分+專項基礎得分。
報考體育特長生應具備以下條件之一:1.體育成績優(yōu)秀的應屆高中畢業(yè)生。高中階段參加由省級教育、體育部門或教育與體育等部門聯(lián)合主辦的運動會(含單項比賽)獲得個人項目前六名的運動員或集體項目前三名中的主力隊員;參加由市、州教育部門或教育部門與體育等部門聯(lián)合主辦的運動會(含單項比賽)獲得個人項目前三名的運動員或集體項目前二名中的主力隊員;達到二級運動員標準并獲得證書;田徑項目達到省制定的《田徑項目專項考試報名標準》。2.獲得一級運動員等級證書者;3.參加由教育部或國家體育總局主辦的全國性運動會(含單項比賽)獲得個人單項前八名的運動員或集體項目前六名中的主力隊員;4.參加世界、洲際運動會(含單項比賽)或世界、洲際中學生運動會(含單項比賽)獲得個人項目前八名的運動員或集體項目前八名中的隊員。
體育特長生的考試項目有田徑、籃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毽球、武術、羽毛球、游泳共9個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