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1-12-26 08:17:08作者:admin2
中國傳媒大學
錄取規則
第七條 中國傳媒大學招生錄取工作在教育部領導下,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進行,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
第八條 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加分提檔,但錄取時以實考分為準。高考總分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政策照顧加分考生和相關科目分數高的考生。
第九條 普通本科專業錄取原則
第一款 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提檔比例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20%以內。
第二款 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生源充足時,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投檔規則可操作的情況下,按不低于40分的分數級差錄取非第一志愿考生,錄取人數不超過該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計劃的10%。
第三款 確定考生錄取專業時,在學校劃定的最低錄取分數線上,根據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設定專業志愿級差,第一、第二、第三專業志愿之間的級差為2分,第三專業志愿以后的專業志愿之間按并行專業志愿考慮;同等條件時,依次按英語(文、理科)、語文(文科)或數學(理科)、文綜(文科)或理綜(理科)科目成績排隊錄取。
專業志愿無法滿足時,若服從調劑,在學校劃定的最低錄取分數線上,按高考總分從高到低調劑到尚未錄滿,且與所報專業志愿相近的專業,純理工科類專業不接收所報專業志愿皆為文科類專業的理科調劑考生;專業志愿無法滿足又不服從調劑的,作退檔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