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10-03 16:05:28作者:佚名
本文為大家整理了蘇州科技大學天平學院2024年錄取規則,主要包括錄取比例、專業分配、調整規則、身體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您參考。如有變動,以學校最新發布的信息為準。為準。
入場規則
1、學校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按照普通專業和藝術專業分類分批招生。
2、根據各省(市、自治區)考生報考情況,與省級招生、考試部門協商確定考生檔案調取比例。對于實行并行自愿備案的批次,調整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3、我校本科招生(不含內蒙古自治區)以統一高考成績為依據,遵循“分數第一、擇優錄取”的原則。若平行志愿批次提交后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將對剩余計劃進行公開征集,征集后未完成的計劃將調整至學生資源充足的省份。
4、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加分后的總成績排名。我校在江蘇省內招生,執行江蘇省高等教育招生委員會規定的招生政策;招收外省(市、自治區)學生時,承認省招生委員會確定的高考加分。
5、普通專業錄取辦法:考生入學專業安排按照“按分排序、從優錄取”的原則,按照入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專業之間沒有分數差異。
分數相同的考生的排序規則:
(一)“3+3”模式招生省份考生按照語文、數學成績總和、語文或數學最高分、外語單科成績、單科最高分排名。選修科目,以及選修科目的第二高分。從高到低排序。如果仍然相同,則比較候選人主要偏好的順序,前者優先。若相同,則參考考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進行專業錄取。最后,對不能滿足職業抱負、需要進行職業調整的候選人進行處理。
(二)“3+1+2”模式錄取的省份考生,按照語文、數學成績總和、語文或數學最高分、外語成績、單科成績擇優錄取。他們的第一選擇的單一科目,以及重新選擇的科目列表。該科目的最高分按從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則比較考生偏好專業的順序,前者優先。若出現并列,則參考考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進行專業錄取。最后,對不能滿足職業抱負、需要進行職業調整的候選人進行處理。
(三)其他省份對升學考生的專業安排實行“分數優先、隨選隨選”的原則;如果分數相同2024年蘇州科技大學天平學院錄取分數線(2024各省份錄取分數線及位次排名),則理科類和工程類優先考慮數學分數較高的學生;語文成績較高者優先進入文史類。最后,對不能滿足職業抱負、需要進行職業調整的候選人進行處理。
六、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
(一)音樂:高考文化、專業成績需達到所在省份招生控制分數線。錄取遵循“按成績排序、擇優錄取”的原則。根據綜合成績(即文化分與專業分折算后計算出的錄取分數)提交申請的省份,將按綜合分排序。若綜合成績相同,則專業成績較高者優先。若成績相同,則以漢語、外語總分較高者優先。 ;未按綜合分劃分的省份將按專業分排序。如果相同,則文化分高者優先。若仍相同,則優先考慮中外語總分最高的。
(二)美術類:報考我校美術類專業(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的,高考文化分、專業統考成績均達到所在省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所在地,根據省提交的綜合得分(即文化分和綜合得分相同的,專業分數較高的優先,如果仍然相同,則總分較高的)未按綜合分數提交的省份,以專業分數和文化分數相加所得的分數優先。按照計劃排序,按照“分數優先2024年蘇州科技大學天平學院錄取分數線(2024各省份錄取分數線及位次排名),擇優錄取”的原則,如有平局,則優先錄取。若成績相同,則以漢語、外語總分較高者優先。
7、招生按照“學校專業組”注冊省份和實際報考專業組的考生人數進行錄取。同一專業組內,實行“成績優先”的錄取規則。當考生填寫的專業全部填滿后,學校將根據考生申報是否符合專業自愿調整的情況進行調整招生。調整范圍僅限于同一“學校專業組”。
八、其他各類錄取方式:
南疆自主計劃考生按照教育部、學生所在省(市、自治區)、學校有關招生規定執行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