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1-11-27 21:44:32作者:admin2
?? 《辦法》規定,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人員的個人繳費標準設為每年120元、240元、360元、480元、600元、960元、1200元、1800元、2400元、3600元十個檔次。參保人可以自主選擇其中一個檔次,按年、季度或月的方式繳費,多繳多得。
??在一個自然年度內,參保人只能選擇一種繳費方式和繳費標準。
省人社廳有關負責人表示,相對于新農保現行一年100元至500元5個檔次的繳費標準,以及城居保每年100元至1000元10個檔次的繳費標準,《辦法》適當提高了繳費標準,擴大了不同繳費檔次之間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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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法》規定最低繳費標準由原來每年100元提高到120元,引導城鄉居民按照社會保險權利與義務相聯系的原則,適當增加個人的繳費,有利于參保人通過較高標準的繳費,增加個人賬戶儲蓄額,提高養老待遇水平,另外也方便參保人按月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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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負責人表示,在繳費的十個檔次中,最低檔次和最高檔次相差30倍,由于城鄉居保完全由參保人自行選擇繳費檔次,設立一兩個較高的繳費檔次,既可以適應廣東區域發展差異大的實際,滿足部分繳費能力較強的參保人的需要,又不影響大多數居民的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