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3-17 07:07:01作者:佚名
第一部分評測內容
綜合質量評價包括三個部分:
1、課程學習(學分績點)等級(A),占80%,由教務處評定。
2、思想品德狀況得分(B),占10%,由學生所在學院考核。
3. 創新創業能力得分(C),占10%,由學生工作辦公室負責,由創新創業學院具體審核。
具體計算時,A、B、C三個部分的原始成績按百分比計算,并按相應比例計入綜合考試成績,即:
綜合評價分數D=A×80%+B×10%+C×10%。
綜合評估結果由招生就業部門匯總上報。
第二部分 評價方法
1.課程學習評價(學分)
教務處利用教務管理系統計算績點,然后換算成百分數制記錄成績。
二、關于思想道德狀況評估
學生所在學院負責按年級、專業對學生的思想道德品質進行考核,成績按照百分制進行評分。
三、關于創新創業能力評價
創新創業學分是指學生在報讀專科前通過參加創新創業訓練、學科競賽、職業資格考試、發表論文或作品、科學研究、發明創造、學術交流、社會實踐等活動所取得的成果。至學士學位。 經學校認可后獲得的學分。
(一)制定依據
學生工作處負責,創新創業學院負責落實。 整個學習階段的創新創業學分均以創新創業學分的形式計算,最終折算成百分制計分制。 執行請參見《菏澤學院院長辦公室關于印發的通知》(荷源辦[2018]10號)執行。
(二)認定程序
1.學生申請。 創新創業學分認定每年進行一次,學校于每年3月份受理創新創業學分申請。 學生填寫《菏澤學院學生創新創業學分申請表》菏澤學院專科要多少分,附相關證明材料,提交學院。
2. 學院認可。 學院將對學生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審核結果向學生公布(張貼或網上公布,為期1周)。 如對公示結果有異議,可直接向學生工作辦公室反映。 學生工作處、創新創業學院相關人員將對不符合事實的創新創業學分進行核查并取消。 相關申請表及證明材料由學院存檔。
3. 審核認證通過后予以公告(1周)。 如無異議,學院將申請材料和《菏澤學院學生創新創業學分匯總表一》(附件1)報學生工作辦公室。 學生事務處對申請進行審核并確認。 將獲得創新創業學分的學生名單及申請表返回各學院。 創新創業學院負責檔案資料的歸檔。
4.專科學生報讀本科前(以通知下發時間為準)菏澤學院專科要多少分,各學院須匯總相關學生在整個學期內獲得的創新創業學分,并填寫《菏澤學院學生創新創業學分表》。創業信用匯總表二》(附件2)。 每年1月1日前,各學院須將《研究生創新創業學分匯總表》提交學生作品評審。 確認的學分由學院轉交招生就業辦公室。
(三)其他事項
1.各學院成立創新創業學分認定工作小組。 組長是學院分管教學和學生事務的領導,負責學院創新創業實踐活動的實施、學分認定等工作。 創新創業學院負責統籌協調工作。
2、學生工作辦公室是學校創新學分管理的主管部門,負責創新學分規章制度的制定、項目認定、評估檢查、爭議裁決等。
該辦法從2017級學生開始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