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1-04-25 07:13:47作者:網絡
出租方: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承租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交通部、國家計劃委員會等部門聯合頒布的《汽車租賃業管理暫行規定》。為明確出租方(甲方)與承租方(乙方)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車期限 甲方將 牌車 輛,車牌號碼 從 年 月 日 時起交付給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 時止收回,租賃期共 年 個月 天 時,交付地點: 第二條:租金、定金標準及交付期限 1.每天(月)租金 元,共計人民幣 元,乙方于接收車輛時向甲方付清。 2.乙方按車輛價格總額的 %,即 元,向甲方交保證定金,于接收車輛時付清。 3.乙方租車在三個月以上的,每月按簽訂合同規定日期向甲方預付下月租金。逾期交付租金,應按超時天數,向甲方交納租金的 %的違約金。 4.乙方所租汽車,每天(按24小時計)行駛不得超過 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加收 元;超出 小時按半天計費,超出 小時按全天計費。 第三條:甲方責任 1.向乙方提供的租賃車輛技術狀況必須良好,各種證照及規費繳訖證齊全。 2.負責辦理保險公司為租賃車開辦的險種。 3.負責車輛的二級維護和年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