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4-14 11:08:26作者:佚名
1.南京曉莊學院
學生在校期間參加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與所報專業相關并得到行業認可的職業技能競賽。 全國比賽前二十名或二等獎獲得者,省級比賽前十名或一等獎獲得者。 已獲得參加選拔資格的學生,成績相同的,我校將優先錄取。
其中,全國賽前十名或一等獎、省賽前三名、省師范生教學基本功競賽二等獎以上者,累計考試總成績加10分(獎勵不重復加分(10加分僅加一次),累計后分數相同的優先錄取。需提交加蓋學校印章的學生獲獎證書及相關文件復印件報名時到我們學校。
2.江蘇第二師范學院
非師范專業學生在校期間參加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職業技能大賽,在全國大賽或省級大賽中獲得一等獎(專業技能大賽全國賽前十名、省級賽前三名)的考生計入累計考試總成績,加十分后,即可參與排序過程。
全國比賽前二十名、二等獎、省級比賽前十名成績相同的,優先錄取我校。 學生獲獎證書及相關文件復印件加蓋學校印章后提交我校。
3.金陵科技學院
優先錄取政策:在校期間參加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專業技能競賽,全國競賽前二十名或二等獎、省級競賽前十名或一等獎獲得者,并被選拔參加資格賽的學生同等條件的學生優先錄取; 全國賽前十名、省賽前三名按政策錄取。
符合招生政策的考生必須報名參加考試,其總成績不得低于我校專業錄取分數線5分。 學生獲獎證書及相關文件復印件須加蓋學校公章,報我校審核后方可注冊。
4. 三江大學
在校期間參加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職業技能競賽的學生,全國競賽前二十名或二等獎獲得者蘇州城市學院2024錄取分數線,省級競賽前十名或一等獎獲得者,以及符合參加職業技能競賽資格的學生經選拔,我校將優先錄取您。
其中,全國賽前十名、省賽前三名、第九屆全省師范生基本教學技能大賽一等獎獲得者可按政策錄取; 我校政策錄取原則:考生須統一報名參加我校組織的課程考試,省內統一考試科目英語成績不得低于省教育廳規定的英語錄取最低分數線教育。 考試累計總成績加10分不得低于我校專業錄取分數線(獎項不累加,最高分10分)。 學生報到注冊時須向我校提交獲獎證書復印件及加蓋學校印章的相關文件。
5.南京工業職業技術大學
在校期間參加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職業技能競賽的學生,全國競賽前二十名或二等獎獲得者,省級競賽前十名或一等獎獲得者,以及符合參加職業技能競賽資格的學生選拔時,成績相同的學生優先;
全國賽前十名、省賽前三名,累計考試總成績加10分。 學生獲獎證書及相關文件復印件須加蓋學校公章,報到注冊時提交我校審核。
6.淮陰工學院
學生在校期間參加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與所報專業相關并得到行業認可的職業技能競賽。 全國比賽前二十名或二等獎獲得者,省級比賽前十名或一等獎獲得者。 符合資格參加選拔的學生將享受我校的加分政策。
其中,全國賽前十名和省賽前三名將在考試總成績上加10分照顧分。 上述其他獲獎學生將在總考試成績上加5分。 多名獲獎者將不會獲得任何額外的護理積分。 學生注冊時將獲獎證書及相關文件復印件加蓋學校印章提交我校審核。
7.蘇州城市學院
在校期間參加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職業技能競賽的學生,全國競賽前二十名或二等獎獲得者,省級競賽前十名或一等獎獲得者,以及符合參加職業技能競賽資格的學生選拔時,我院可優先錄取; 其中,全國賽前十名、省賽前三名可按政策錄取。
政策錄取的考生必須注冊參加考試。 全省統一考試科目英語成績不得低于省教育廳統一劃定的英語錄取最低分數線。 考試總成績加10分的累計不得低于我院專業錄取分數線。 他們可以被錄取。 學生獲獎證書及相關文件復印件加蓋學校印章提交我校。
8.南京師范大學中北學院
學生在專科期間,參加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符合我院對專科階段學習專業要求的職業技能競賽。 全國競賽前二十名或二等獎、省級競賽前十名或一等獎獲得者,并符合參加選拔資格的,將優先錄取我校。
其中,全國賽前十名、省賽前三名獲獎者可享受政策入場。 政策錄取考生須報名參加統一考試,省內統一考試科目英語成績不得低于省教育廳統一的英語標準。 最低錄取分數線; 專業科目考試單科不得低于50分; 累計專業科目考試總成績加20分后,不得低于我校專業錄取分數線,方可錄取。 注冊時將學生獲獎證書及相關文件復印件加蓋學校印章提交我校審核。
9.蘇州大學應用技術學院
在校期間參加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職業技能競賽的學生,全國競賽前二十名或二等獎獲得者,省級競賽前十名或一等獎獲得者,以及符合參加職業技能競賽資格的學生經選拔,我院提供優先錄取。
獲得全國賽前十名、省賽前三名的考生須報名參加我院組織的文化考試。 英語科目成績不得低于省教育廳統一規定的英語錄取最低分數線。 未達到我院專業錄取分數線的考生,總成績加10分達到我院專業錄取分數線即可錄取。 報到注冊時須提交學生獲獎證書及加蓋學校印章的相關文件復印件并發送給我院。
10.鹽城工學院
在校期間參加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職業技能競賽的學生,全國競賽前二十名或二等獎獲得者,省級競賽前十名或一等獎獲得者,以及符合參加職業技能競賽資格的學生選拔時,成績相同的學生優先;
全國賽前十名、省賽前三名將在累計考試總成績上加10分。 學生的獲獎證書及相關文件復印件須加蓋學校公章,報到注冊時提交我校審核。
11.南京醫科大學康達學院
在校期間參加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職業技能競賽的學生,全國競賽前二十名或二等獎獲得者,省級競賽前十名或一等獎獲得者,以及符合參加職業技能競賽資格的學生選拔中,我校根據獲獎成績優先錄取。
其中,全國賽前十名、省賽前三名、第九屆全省師范生基本教學技能大賽一等獎獲得者將被我院政策性錄取。 學生須向我院提交獲獎證書及加蓋學校印章的相關文件復印件。
12.南京工程學院
大專期間參加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職業技能競賽,全國競賽前二十名、二等獎、省級競賽前十名、一等獎的學生,符合選拔條件的,學校將在專業科目考試總成績上加20分,并達到所申請專業的最低錄取分數線,將優先錄取。
其中,全國賽前十名、省賽前三名可按政策錄取。 學生獲獎證書及相關文件復印件加蓋學校印章蘇州城市學院2024錄取分數線,在報到注冊時向學校提交。
師范院校(江蘇第二師范學院、鹽城師范學院、長工工學院、南通大學、泰州大學)
在校期間參加江蘇省教育廳組織的“江蘇省第九屆師范生教學基本功大賽”并獲得一等獎的考生,可由報考院校根據政策決定是否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