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4-18 09:09:31作者:佚名
一、工作原理
學校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將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和“按需招生、綜合衡量、擇優(yōu)錄取、緊缺不過剩”的原則,以提高人才培養(yǎng)質量為核心。人才選拔質量,在保證安全、公平、科學的基礎上,做到統(tǒng)籌規(guī)劃、精準施策、嚴格管理、穩(wěn)步推進。
二、組織領導
1、根據教育部復試招生工作通知,學校成立2023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 學校主要領導為第一責任人,學校分管領導為直接責任人。 成員由研究生院、紀檢監(jiān)察室、招生學院負責人組成。
2、招生學院成立以院長為第一負責人、分管副院長為直接責任人、校紀委參加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該小組負責學院碩士學位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
3、學校成立由學校領導、紀檢監(jiān)察室和研究生院人員組成的研究生招生復試檢查組,將在研究生復試期間到招生學校檢查相關工作。
3. 復測實施方案
(1)確定復驗時間和復驗方法
第一志愿學校復試一般在4月2日前完成,調整復試一般在4月20日前完成(調整服務系統(tǒng)于4月6日開通)。
根據學校學生資源、學科特點和專業(yè)要求,學校碩士學位招生由各學校自主確定。 復檢方式可采用現(xiàn)場復檢或在線遠程復檢。 同一招生單位同一專業(yè)原則上應采用相同的復試方式。
進行現(xiàn)場復試的院校要嚴格按照《高等學校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技術方案(第七版)》等文件精神落實相關工作,分批激活考生訪客碼,鼓勵考生規(guī)范佩戴口罩,做好個人健康防護。 。 各院校要提前了解考生健康狀況,落實復試區(qū)域日常衛(wèi)生管理制度和消毒制度,保持復試區(qū)域通風、清潔、消毒2023年云南大學研究生院錄取分數(shù)線,并在考場放置公共消毒用品供考生使用。自己的。
遠程復試一般要求考生在獨立、無干擾的場所參加復試。 同時,要運用“雙攝像頭”、“防縮屏”等技術手段,提高防作弊水平。 復試前,要提前組織考生以適當方式進行模擬演練,確保復試過程安全、順利、穩(wěn)定。 《誠信復試承諾書》須與考生一一簽署,確保提交材料真實有效,復試過程堅持誠信。
各招生院校要嚴格復試流程管理,杜絕考前代考,做到“兩識別”(人臉識別、身份證識別)和“四比對”(申請數(shù)據庫、學籍學歷數(shù)據庫、人口信息)數(shù)據庫和完整性文件)。 數(shù)據庫數(shù)據比較)。 防止考試作弊,做到“一平臺”(遠程復試原則上應有統(tǒng)一的復試平臺)和“三隨機”(隨機抽取考生順序、隨機確定導師組成員、隨機抽取考生)復試題),并通過ChatGPT等研究預防AI技術作弊的有效措施。 整個復審過程必須錄音、錄像以備審查。 考試結束后,所有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進行全面復試。 復試不合格者,取消學籍; 情節(jié)嚴重的,移送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二)確定復試分數(shù)和第一志愿復試名單
1、根據教育部頒布的《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初試成績基本要求》,招生學院自行制定復試分數(shù)線(不低于國家規(guī)定)線)。 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后,由研究生院統(tǒng)一公布。
2、2023年計劃招募退役大學生兵共25名,初試總成績要求達到國家線,單科成績不低于國家線的60%線。 學校根據各專業(yè)的空缺情況,為各專業(yè)分配名額。 招生學院根據專業(yè)名額制定第一輪復試名單(具體復試比例由學院確定)。 若首輪復試后仍有空缺,則由學校招生領導小組收回空缺,并根據網上考生情況重新分配,直至錄取程序結束。
3、生源充足的專業(yè),復試差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復試名單由學院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集體決定。 經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后,研究生院向社會公布。
(三)調整
1.首選生源不足的專業(yè)需要調整生源。 考生調整的基本條件:
(一)符合轉專業(yè)申請條件。
(二)初試成績(含加分,下同)符合轉學區(qū)第一志愿專業(yè)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三)轉專業(yè)與第一志愿專業(yè)相同或者相近,且屬于同一學科類別。
(四)初試科目與轉專業(yè)初試科目相同或者相近。 其中,初試國家統(tǒng)一命題科目應與轉專業(yè)國家統(tǒng)一命題科目相同。
(五)第一志愿申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等專業(yè)碩士學位的考生,須符合轉入專業(yè)申請條件并具有初??步考試成績同時滿足轉出專業(yè)和轉入專業(yè)的要求。 專業(yè)可在擬轉專業(yè)國家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基礎上申請互轉,但不得轉專業(yè); 其他考生不得轉入上述專業(yè)。 其中,申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專業(yè)碩士學位的考生須符合相應的工作經驗要求。
第一志愿申請法學(非法學)碩士學位的考生不得轉入其他專業(yè),其他專業(yè)的考生不得轉入本專業(yè)。
(六)報考“退役大學生軍人”專項項目并申請轉普通項目的考生,須符合所在地區(qū)相關專業(yè)學科類別(專業(yè)學位類別)國家初試成績基本要求被轉移。 退役后3年內報考的考生,可按規(guī)定享受退役軍人大學生初試加分政策(初試總成績加10分)。
報考普通項目并符合“退役大學生軍人”專項項目要求的考生,可申請轉入本專項項目。 初試成績必須達到有關招生單位對接受“退役軍人”專項計劃考生確定的初試成績。 要求。 轉入“退役大學生軍人”專項計劃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初試加分政策。
2、調整程序要求:
(一)招生學院須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全國碩士招生轉學服務系統(tǒng)”接受轉學考生。 根據學校公布的調整空缺信息,考生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調整服務系統(tǒng),填寫調整申請表,提出調整申請。
(二)學院招生領導小組對申請材料進行集體嚴格審核。 對同一招生單位報考同一專業(yè)、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的轉學考生,根據考生初試成績確定復試考生名單。 考生提交轉學申請的順序等非學術標準不應簡單地用作選拔依據。
(三)考生收到同意調整通知后,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確認同意調整,否則視為放棄。
(四)調整、復試考生名單由招生學院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集體決定。 名單報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后,由研究生院向社會公布。
(四)復試資格審查和體檢
1、復試開始前,招生學院一般通過電子材料在線審核的方式審核考生的復試資格。
2、考生擬錄取后,須按照教育部相關體檢文件要求到當?shù)囟壱陨厢t(yī)院進行體檢,并將體檢表寄送至學校錄取學校在公布擬錄取通知后兩周內。 體檢不合格者2023年云南大學研究生院錄取分數(shù)線,不予錄取。
(五)復試內容、形式、程序及評分標準
一、復試內容和形式
復試要充分考察考生的專業(yè)知識、科研能力和創(chuàng)新潛力,注重考核綜合素質,體現(xiàn)質量第一的原則。
復試一般包括筆試和面試。 面試包括專業(yè)能力測試和外語聽說測試,由招生學校統(tǒng)一安排。 復試將進行審計碩士、會計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物流工程與管理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成績納入計入復試總成績。 沒有筆試的,原復試筆試科目內容必須在面試中充分體現(xiàn)。 遠程復試將盡可能采用綜合性、開放式的能力試題。
復試過程中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重點考察學生的政治態(tài)度、思想表現(xiàn)、思想品德、科學精神、科學道德、誠實守信、遵守法律法規(guī)等情況。 。
具有同等學歷的考生需額外選修與所申請專業(yè)相關的本科核心課程,筆試科目不少于兩門。
二、面試程序及評分標準
(一)面試程序
①記錄員(復試秘書)核對并詢問考生姓名等基本信息,并要求出示有效身份證件; 如對身份信息有疑問,可要求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書(可通過人臉識別等技術手段進行遠程復試)候選人);
②提取試題:為各專業(yè)準備的試題庫按照代碼1.2.3.4...排列,供考生選擇。 考生現(xiàn)場申請數(shù)字抽簽,確定題號。
③候選人自我陳述(1-2分鐘);
④復試小組題(一般3-5題);
⑤考生的回答;
⑥應聘者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 當上一位候選人開始面試時,面試秘書將通知下一位候選人準備;
⑦記錄儀現(xiàn)場記錄考生的答案,并確保相關音視頻設備開啟;
⑧參加面試的教師將現(xiàn)場獨立評分。
⑨遠程復試應急應對:復試過程中如出現(xiàn)3次以上斷線情況,或因其他客觀原因無法進行面試,需重新安排時間和地點完成面試(試題需到時候再重新畫)。
(二)面試過程中的評分要點
① 回答問題的準確性和專業(yè)素質和能力;
②綜合素質和能力;
③語言表達及適應能力。
(3)如需測試實踐(實驗)設計能力,招生學校可根據專業(yè)要求靈活組織。
(六)復試分數(shù)的計算
復試成績占錄取總成績的30%-40%。 其中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含職業(yè)能力測試、外語聽說測試)以及會計碩士、審計碩士、旅游管理(MTA)、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復試階段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的分數(shù)計算比例由學院確定,并在學院復試實施細則中提前公布。
四、錄取原則
1、按照初試、復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若成績相同,則初試成績較高者錄取。
2、復試不合格(低于滿分60%)的,不予錄取。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具有同等學歷的考生,附加考試科目不及格(低于滿分60%)的,不予錄取。 考生提供虛假信息,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經學校紀檢部門核實屬實的,不予錄取。
3、自愿考生和轉學考生分開錄取。 首選考生錄取完畢后,空出的名額可用于調整招生。 退役大學生軍人項目考生單獨招生。
4、擬錄取考生因招生計劃動態(tài)調整,自愿放棄錄取資格或增加錄取名額的,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 已被其他招生單位錄取的考生不予錄取。
5、轉學考生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轉學服務系統(tǒng)確認候補入學的,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6.擬錄取定向就業(yè)人員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交定向就業(yè)協(xié)議的,視為放棄錄取資格。
7、應屆本科畢業(yè)生、自學考試、網絡教育均可畢業(yè)。 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yè)證書的,其入學資格無效。
五、復試、錄取的管理和監(jiān)督
1、各招生學校的復試招生工作應在院、院兩級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集體決策,嚴格把關; 領導小組對研究生復試過程和復試結果的公平、公正進行全面監(jiān)督。 學校研究生招生復試檢查組將在復試期間到招生學院進行檢查。
2、復試信息公告。 日程安排、考生成績、復試、錄取名單等重要信息將及時在學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站(網址:)上公布。 擬錄取名單將在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內公布。 學院復試錄取實施細則及復試安排等信息在各學院網站公布。 請考生及時關注。
上級對復檢工作有新要求的,按照上級規(guī)定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