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4-19 09:16:22作者:佚名
一、組織機構及職責
1、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全面領導研究生招生復試和招生工作。 負責制定研究生復試和招生程序,指導全校研究生招生復試和招生工作。 設有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協調全校研究生招生復試和招生工作計劃的實施。
學校成立2023年研究生招生復試應急管理領導小組,負責復試、錄取期間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和調度。
為保證研究生復試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下設統籌協調組、檢查組、宣傳組、保障組四個工作組。
2.各學院成立相應的研究生招生復試招生工作小組,負責貫徹落實學校有關文件和會議精神,制定本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招生實施細則,組織開展研究生招生復試招生工作。執行。
各學院成立應急工作小組,負責協調處理學院復試過程中發生的各種突發事件和事件。
各學院成立學院檢查組,全面監督學院復試招生工作。
2、復驗方法
1、考生志愿者參加線下復試。
闡明:
(一)3月31日,各學院組織志愿者考生報名并進行復試資格審查。 各學院將根據實際情況作出具體安排。
(二)4月1日,學校組織志愿考生進行專業筆試(筆試準考證在學院報到時領取)。
(三)綜合面試和同等學歷補充考試,由各學院根據實際情況安排。 請考生密切關注所報考學校及學院的后續通知。
2.調整考生采取線下復試或網上遠程復試。 具體復試方式由各學院根據學科、專業特點確定。 同一學院、同一專業原則上采用相同的調整復試方式。 各學院應及時在官網公布具體復試錄取辦法,并通知考生。
注:我校網上遠程復試平臺采用“學信網”高校招生遠程面試系統,同時采用“騰訊會議”作為備份系統。 復試前,考生在“學信網”高校招生遠程面試系統平臺繳納每人25元的平臺使用費,學校不收取復試費。
3、復試時間
我校復試將于4月1日正式開始。 所有第一志愿考生復試工作將于4月4日前完成。各學院將于4月15日前完成全部復試工作。第一志愿考生和轉學考生復試按順序進行。 具體安排由學校和報考學院在復試前根據實際情況另行制定。 請進入復試名單的考生密切關注所在學校及報考學院的后續通知。
4、第一志愿復試成績
一、根據教育部《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結合學校招生計劃,復試志愿者名單如下:根據補考比例要求確定差距。 缺口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體名單由各學院確定,報學校科研招生辦公室備案后公布。
2、“退役大學生軍人”專項計劃候選人。 根據省教育廳發布的“退役大學生軍人”專項計劃指標,按照相應專業領域偏離國家線的程度對考生成績進行排名【偏差=(考生成績總分)初試-國線總分)÷國線總分],根據具體復試名單,擇優錄取進入復試。
五、復試內容
(一)線下復試
1、專業筆試。 形式可以是回答問題、設計、撰寫研究設計、實驗報告等。考試時間為2小時。 筆試總分為100分。 筆試科目及要求詳見已公布的招生專業目錄。
2.綜合面試(可能包括實踐或實驗能力的評估)。 主要考核考生政治素質、業務素質、外語聽說能力和綜合素質。 公共管理和MBA專業學位的候選人還必須包括思想政治理論評估。 其中,外語聽說能力成績不得低于面試綜合成績的10%。 綜合面試總分為100分,分數低于60分視為不合格。 每位候選人的綜合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
3、同等學歷參加復試的考生,須額外選修至少兩門與復試申請專業相關的本科核心課程。 追加考試科目不得與初始考試科目相同。 附加測試為筆試。 申請公共管理碩士/工商管理碩士的考生無需參加考試。 每科滿分100分,具體時間由各學院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補考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 任何一科成績低于 60 分的人都將被視為不合格。
(2)網絡遠程復試
復試以綜合面試的形式進行。 招生目錄中規定的專業科目復試筆試內容納入綜合面試,以面試形式進行。 各學院可根據各專業特點確定復試內容。 應盡可能使用綜合性、開放式的能力測試題。 每位候選人的綜合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
復試(即綜合面試)滿分為100分,分數低于60分的,視為不合格。
包括:
1、專業能力考核(60分):包括招生目錄規定的原筆試知識、考生的科研能力、培養潛力以及對學科(專業)的了解。 考生對隨機抽取的試題的答案將與復試專家現場提問和答案相結合。 專業研究生復試應當突出考核考生專業知識應用和職業資質,重點考察考生實踐經驗和科研實踐能力。
2、綜合能力考核(40分):主要考核考生政治素質、外語聽說能力、綜合素質等。公共管理、MBA專業學位考生還須包括思想政治理論考核。 其中,外語聽說能力不得低于綜合能力考核分數的10%。
3、同等學歷參加復試的考生,須額外選修至少兩門與復試申請專業相關的本科核心課程。 追加考試科目不得與初始考試科目相同。 附加測試為筆試。 申請公共管理碩士/工商管理碩士的考生無需參加考試。 每科滿分100分,考試時間不少于30分鐘。 具體時間由各學院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補考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 任何一科成績低于 60 分的人都將被視為不合格。
六、復審組織管理要求
各學院要加強復試組織管理,確保復試工作規范、高效、有序,為考生創造良好的復試考核環境。
1、嚴格執行回避制度。 相關工作人員有直系親屬或者利害關系人參加復試的,應當主動申請回避; 有非直系親屬參加復查的2023年安大研究生院錄取分數線,必須主動報告。
2、嚴格執行綜合面試專業要求。 綜合面試應在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招生工作組的指導下進行。 復審專家組成員一般不少于8人。 綜合面試前,各學院考察組將選出5人參加正式綜合面試,其中包括1名組長。 1人。
3、嚴格執行復審流程規范要求。 復試前,各學院將對申請特殊項目、申請加分等考生加強身份核查,審核考生復試資格。 審核內容包括:考生居民身份證、學位證書(或學生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登記表(或教育部學籍在線核查報告)、政審表等。符合規定的,不再進行復審。 。 考生需要提交的具體復試材料要求以各學院網站通知為準。 復試過程中,必須滿足教育部規定的“三隨機”(隨機抽取考生順序、隨機確定導師組構成、隨機選擇復試題目)。 網上遠程復試必須嚴格采取“兩個識別”(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和“四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誠信檔案庫數據比對)等措施。數據庫)。
7. 分數計算
1、線下復試
復試成績=專業筆試成績×60%+面試綜合成績×40%。
總成績=(初試成績÷5)×70%+復試成績×30%
(公共管理/工商管理考生:總成績=(初試成績÷3)×70%+復試成績×30%。)
2.網絡遠程復測
復試成績=專業能力考核成績+綜合能力考核成績
總成績=(初試成績÷5)×70%+復試成績×30%
(公共管理/工商管理考生:總成績=(初試成績÷3)×70%+復試成績×30%。)
八、調整要求
人選調整基本條件:
1.所有轉學考生(包括校外單位轉學和本單位內專業間轉學的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轉學服務系統”。 未通過本系統調整錄取的考生無效。
2.符合轉專業申請條件。
3、初試成績必須達到教育部規定的A類考生復試成績,并符合國家相關調整政策。
4、轉專業與首選專業相同或相近,且屬于同一學科類別。
5、初試科目與轉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 其中2023年安大研究生院錄取分數線,初試國家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轉專業國家統一命題科目相同。
6、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等專業碩士學位的考生,在滿足轉專業條件的基礎上,可申請互轉,但不允許轉讓。 其他專業; 其他專業的考生不得轉入上述專業。
7、除055100翻譯專業外,我校只接受初試統一考試外語為英語的轉學考生。
8、各專業具體轉學要求請查看各學院網站轉學公告。
9.符合教育部規定的其他轉學條件。
九、錄取原則
1、復試合格的第一志愿按照總成績順序錄取; 復試第一志愿錄取后,第一志愿招生不足的專業,按照復試總成績順序錄取。 入場; 復試通過的考生放棄錄取資格的,按上述順序遞補; 復試合格的插班考生人數仍不足的,調整招生計劃,不再接受復試。
2、當考生總成績并列時,按初試總成績降序錄取。 若初試成績相同,則按初試公共課成績較高者依次錄取。 初試成績與公共課初試成績相同的,按綜合面試考核成績最高的考生依次錄取。
3、同一專業分別錄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學生。 在職碩士研究生原則上招收在職研究生。 定向就業人員錄取前應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簽訂定向就業合同。 考生申請碩士學位及所在單位出現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 若考生無法重考或因此無法被錄取,招生單位不承擔任何責任。
4、復試綜合面試成績(包括線下復試、網上遠程復試)或復試成績不合格的申請人,不予錄取。 分數低于60分的,視為不合格; 未通過同等學歷附加科目考試者,不予錄取。 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60%為不合格;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5、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行為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違反規定的,取消其入學資格,并取消其入學資格。 考試完整性文件”。
6、對于轉學考生,學校將通知其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教育部網站確認是否同意接受擬錄取。 逾期未確認的,視為申請人不同意接受擬錄取,學校將及時取消其入學資格。
考生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將嚴格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的相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審核。 復試不合格的,取消其學籍; 情節嚴重的,將移送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10. 體檢
我校2023年碩士學位招生考試體檢與新生入學體檢合并,在新生錄取時進行。 體檢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教發[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教育部辦公廳關于衛生局關于普通高等學校錄取學生體檢取消乙肝檢測問題的通知》(教辦〔2010〕2號)等文件執行。 體檢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
十一、信息披露
復試錄取階段,各學院在其網站上向社會公布復試實施細則、錄取專業數量、參加復試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號、初試各科成績等)及擬錄取考生。 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 參加專項計劃、享受初試加分、照顧政策的考生的相關情況應當在公布考生名單時予以說明。
全校擬錄取名單經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后,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統一公布。 公告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 公示期間,名單不得變更; 公告發布后,名單如有變更,必須進行。 將對變更內容進行解釋并在另外10個工作日內公布變更內容。 未經招生單位公告并在平臺注冊的考生,不予錄取,不予登記學籍。
十二、復審監督
學校研究生復試檢查組對復試過程和復試結果的公平公正進行監督。 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組全面負責學院復試工作,解決復試錄取過程中隨時可能出現的問題,并及時報告相關情況。
各院校須在復試開始前在其網站上公示舉報郵箱地址、聯系電話和通訊地址,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調查處理考生的舉報、投訴等事項。
安徽工程大學2023年碩士學位招生復試及錄取申訴電話:
0553-2871037(教研招生處)
0553-2871521(紀委辦公室)
投訴郵箱:
聯系地址:安徽省蕪湖市北京中路安徽工程大學科研招生辦公室
13. 問責制
按照教育部、安徽省有關規定執行。
14. 其他
涉及復試招生全過程違法行為的舉報,由學校紀檢部門統一受理,并按照相關規定進行查處。
本辦法與國家或省教育主管部門相關政策規定不一致的,以相關政策規定為準。 本規定未盡事宜,由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本辦法由安徽工程大學教研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安徽工程大學科研招生辦公室
2023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