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1-05-29 13:52:10作者:admin2
應收、應付款項管理制度應收款項包括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預付賬款。應付款項包括應付賬款、其他應付款、預收賬款。為規范財務操作,切實加強對應收、應付款項的管理,保證應收、應付款項的準確性,經礦決定特制定本辦法。一、其他應收款管理制度1、其他應收款管理責任制財務科是其他應收款的責任部門,負責其他應收款的審查、清理工作。2、其他應收款控制制度事前控制其他應收款的發生是減少其他應收款的必要措施。職工臨時出差原則上一律不借款,如有特殊公務出差借款需經財務科核定借款金額,由總會計師批準后再行借款。職工出差返回后,七日內到財務科報銷清賬,逾期不報者,每天按借款額的2‰收取資金占用費;報銷時余額同時交回,不能及時交回的,每天按3‰收取資金占用費,直到交回為止。如有零星費用借款,辦完后應及時到財務科報銷,原則上不能跨月,如確需跨月的,最多不能超過一個月,逾期不報的每天按2‰收取借款人員資金占用費。3、其他應收款催收制度財務科負責其他應收款清收工作,每月對其他應收款清理一次,對差旅費借款及時清收、督促報銷。如不按規定及時清理,在收取借款人資金占用費的同時,按同等比例收取該業務人員資金占用費。(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