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1-11-21 02:23:18作者:admin2
??教育背景之專科教育基本情況 教育層次:專科教育學制:2年學歷要求:高中及以上學歷 學費:免收學費,發放生活補助 考試報名:報名與資格審查工作由試點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組織 考試科目: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考試)及文化綜合(歷史、地理、政治) 招錄對象: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包括公安現役部隊)25周歲以下(定向藏區的,可放寬至27周歲)符合報考條件的退役士兵,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
?? 畢業去向:中西部和其他經濟欠發達地區縣(市)級以下基層法院、公安和司法行政機關。 詳情介紹: 通過注重實戰的政法高等職業教育模式,主要面向中西部和其他經濟欠發達地區縣(市)級以下基層法院(定向招錄的雙語崗位)、公安和司法行政機關,培養政治素質高、實戰能力強的政法應用型人才。
?? 試點班采取高中及以上學歷起點的專科教育,學制兩年,其中到基層政法機關實習不少于半年,對符合畢業條件的學生頒發專科畢業證書。 專業設置由教育部商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及相關院校確定。 定向到中西部和其他經濟欠發達地區縣(市)級以下法院、檢察院的各學歷層次的試點班學生,在校期間參加國家統一司法考試,實行單獨的取得資格政策。
?? 試點班在專業和課程設置上,應突出政法實務方面的教學、實訓內容。 在培養模式上,以政法業務綜合素質培養為基礎,以職業精神、基本技能和專業能力教育培養為核心,探索教、學、練、戰一體化的教學模式。 離職和退學情形: 試點班學生畢業到定向單位工作,專科層次的需服務滿9年,方可交流。
?? 在校學習期間不合格或者畢業時未獲得相應學歷學位的人員,以及畢業時不符合相應職位資格條件要求的,不得錄用為公務員,國家不負責安排工作,考生自行擇業。同時,一次性將所享受的教育費用和補助費(包括學費、培養費和生活補助費)退還到定向單位所在省級政法主管部門。
?? 在校期間主動放棄學業的學生或者違約不到定向單位工作的畢業學生,不得錄用到其他黨政機關以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要將情況記入考生誠信檔案,并應在違約處理決定公布后1個月內,一次性將所享受的教育費用和補助費(包括學費、培養費和生活補助費)退還到定向單位所在省級政法主管部門,并繳納該費用50%的違約金。
?? 教育背景之本科教育基本情況 教育層次:本科教育專升本、本科教育第二學位學制:2年學歷要求:專科及以上學歷 學費:免收學費發放生活補助 考試報名:報名與資格審查工作由試點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組織。 考試科目:務員公共科目考試(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考試)及民法學 招錄對象: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包括公安現役部隊)25周歲以下(定向藏區的,可放寬至27周歲)符合報考條件的退役士兵,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
?? 畢業去向:中西部和其他經濟欠發達地區縣(市)級以下政法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