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5-23 11:33:24作者:佚名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精神,繼續推進我省高職院校分類考試,進一步完善高職教育多元化選拔錄取機制,促進我省高職教育持續健康發展,決定2019年繼續實施高等職業院校自主招生(以下簡稱“高職院校自主招生”),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高職院校自主招生是我省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工作的重要內容,社會和群眾都十分關注。各高校要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格規范、科學嚴謹、透明地開展高職院校自主招生工作。高職院校自主招生是積極推進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改革的重要內容,各高校要積極探索改革,加快推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評價方式,增加考生參加“職業技能”考試的專業類別。各招生院校要建立健全自律和社會監督機制,做好相關考試評估工作。
各地要把高職院校自主招生納入工作議事日程,加強宣傳,大力配合,及時向當地普通高中、中職學校傳達我省高職院校自主招生有關政策和要求,動員符合條件的學生報名參加考試。
各接受自主招生的高職院校要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有關要求,認真制定本院校2019年高職自主招生章程,在招生章程中明確本校報名條件、報名方式、文化考試要求、技能考核或面試(職業定向考試)方式、錄取規則、專業計劃調整原則、收費標準、咨詢方式、監督機制、申訴渠道等內容,內容要合法、準確、規范、清晰。招生章程須于2019年1月10日17時前報送省教育廳、省教育考試院相關部門,經備案后方可向社會公布。
二、招生學校及招生計劃
經批準,成都航空職業技術學院等59所高職院校(名單見附件1)于2019年開展我省高職院校自主招生。
各開展自主招生的高職院校要根據本院校辦學實際,科學合理安排招生專業和計劃,報省教育廳批準后向社會公布。尚未通過人才培養工作評估但經教育廳批準開展現代學徒制試點的高校,可開展試點專業自主招生,高職院校自主招生計劃數控制在本校原年度招生計劃(以2018年下達的原計劃為準,下同)的30%以內。其他高校招生計劃數原則上控制在本校年度招生規模的40%至60%。各高校要增加中職畢業生在招生計劃中的占比。 高職院校自主招生計劃納入2019年國家批準的各院校招生總計劃,公布后原則上不再增加。高職院校自主招生計劃未完成的,可轉入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錄取計劃。
三、招生對象
招生對象為已報名參加2019年四川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并取得報名號的考生。
四、報名方式
2019年高職自主招生報名繼續實行統一網上報名格式,分為網上報名和學校確認兩個階段。
1. 網上報名
報考人員應于2019年3月3日8:00至3月15日18:00期間,登錄省教育考試院網站(),按要求準確填寫相關信息貝語網校,填寫高職院校報考申請表。每所院校報考申請表一份,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在線填寫并提交。考生可在規定報名期限內修改院校申請。逾期不再接受追加申請,報考申請表不可修改。因考生自身疏漏或錯誤填報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2. 學校確認
考生應于2019年3月19日8:00至3月25日18:00期間,登錄所報考學校官網,確定專業志愿,并按照學校規定確認報名、繳納報名費。
各自主招生的高職院校根據情況確定具體報名確認辦法并向社會公布。
考生未按以上規定報名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參加高職院校自主招生。
5. 審查
各高校要按照教育部和省有關要求,加強對高職自主招生考試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工作機構,成立以學校主要領導為組長,教務、招生、紀檢監察、保衛等相關部門負責同志為成員的高職自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2024年四川郵電職業技術學院錄取分數線及要求,加強統籌管理,落實責任,形成流程嚴格、運轉高效、監督有力的工作機制,確保考試安全順利進行。
各高校要按照安全、公平、科學、規范的原則組織考試,認真制定高職教育工作方案、綜合考試出題方案、考試組織方案和成績出具方案,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要切實做好高職教育報名、出題、考試、閱卷、錄取等環節工作,特別是加強對考生報名資格、試題保密、考試管理和錄取等工作。要加強對考生的考試誠信教育和法制教育,堅決防范和嚴厲打擊考試舞弊行為。
考試日期全省統一為2019年3月30日,考試分為文化考試和綜合測試兩部分,由學校統一組織。
文化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考試時間為2019年3月30日9:00-11:30。考試題目由省制定,學校組織閱卷工作。各院校可自主確定文化考試科目權重組合,設定最低控制分數線。原則上,達到文化考試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學生人數不超過報考總人數的85%。
綜合測試由學校自主設置,對在全省職業師資培訓統考和高職班考試中實行技能測試的專業,應按照相應專業類別《考試大綱(2018年版)》執行職業技能測試。其他專業也應盡量實行職業技能測試方式,增加技能評價比重,探索科學的職業技能評價方法。
六、入場
招生機構按照學校章程規定的錄取規定擇優錄取。高職院校自主招生錄取名單在學校官網首頁公示7天。公示期滿后,應于2019年4月12日12時前將擬錄取名單報送省教育考試院辦理錄取手續。考生被錄取后,不得更改錄取,不得參加普通高考和相應的招生考試。
獲得教育部主辦或協辦的全國職業學校技能大賽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以及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協辦的全省職業學校技能大賽一等獎的職業學校畢業生,在履行高考報名手續后,可向有關高職院校報考,由有關高職院校組織考核,考核合格者,準予進入相關專業學習,不再參加高職單招考試。在職中職畢業生,具有高級工、技師資格(或同等專業資格),并獲縣級先進個人勞動模范稱號,經省教育廳核實合格2024年四川郵電職業技術學院錄取分數線及要求,向社會公布高職院校考核情況,公布教育部高考平臺后,有關高職院校可免試入學。 凡符合免試條件的考生,應于3月底前參加高職單招報名,并向學校提交《2019年四川省高等職業院校自主招生免試考生申請表》(見附件2)。在正式辦理免試手續前,考生正常參加所報學校高職單招考試。
7.嚴格管理
各高校在高職院校自主招生全過程中要自覺接受教育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的監督,落實高校招生工作責任制和問責辦法,嚴格按照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推進高校招生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教函〔2013〕9號)和“陽光工程”各項要求,及時在學校網站向社會公布學校制定的高職院校自主招生計劃、合格考生名單、考試成績、各專業錄取分數線、擬錄取名單等。
地方招生考試委員會、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本地區高職院校自主招生工作的指導。各類中學要積極支持、鼓勵考生報考,不得干擾、誤導考生擇校。嚴禁組織生源報考高校、參與不正當競爭。各自主招生的高職院校要進一步規范考試招生行為,不得委托中介機構組織生源,不得以任何形式舉辦與高職院校自主招生掛鉤的輔導班、補習班。嚴禁買賣生源、以不正當方式爭搶生源、進行虛假宣傳。 對在高職院校自主招生中違規組織招生、擅自突破規定招生比例、徇私舞弊的,一經查實,將依據《教育部關于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責任制和問責制實施暫行辦法》(教建[2005]4號)追究學校主要領導及有關人員的責任。對情節嚴重、造成不良影響的高校,將視情況適當減少該高校年度招生計劃,直至取消其高職院校自主招生資格。對在高職院校自主招生中存在違規行為的學校及個人,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予以嚴肅處理。
附錄:
1.2019年四川省自主招生高職院校名單
2.2019年四川省高等職業院校招生報名表
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試委員會四川省教育廳
2018 年 12 月 13 日
附件1
2019年四川省自主招生高職院校名單
(共 59 篇)
成都紡織高等專科學校、成都職業技術學院、四川機電職業技術學院、四川郵電職業技術學院、宜賓職業技術學院、成都航空職業技術學院、四川交通職業技術學院、四川建筑職業技術學院、綿陽職業技術學院、四川工程職業技術學院、四川航天職業技術學院、四川職業技術學院、瀘州職業技術學院、成都農業科技職業學院、四川財經職業學院、四川化工職業技術學院、四川水利職業技術學院、四川國際標榜職業學院、雅安職業技術學院、樂山職業技術學院、南充職業技術學院、四川信息職業技術學院、四川司法警官職業學院、廣安職業技術學院、四川工商職業技術學院、達州職業技術學院、內江四川職業技術學院、四川文化產業職業學院、眉山職業技術學院、四川城市職業學院、成都藝術職業學院、民辦四川天一學院、四川華信現代職業學院、四川科技職業學院、四川商務職業學院、四川托普信息技術職業學院、四川中醫學院、四川現代職業學院、四川文化傳媒職業學院、四川管理職業學院、四川護理職業學院、四川汽車職業技術學院、成都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四川長江職業學院、四川藝術職業學院、四川幼兒師范學院、四川西南航空職業學院、四川電子機械職業技術學院、成都工貿職業技術學院、四川衛生康復職業學院、四川三河職業學院、四川希望汽車職業學院、四川文宣職業學院、川北幼兒師范學院、四川應用技術職業學院、巴中職業技術學院學院、長沙民政職業技術學院、北京社會管理職業學院、重慶城市管理職業學院
附件 2
2019年四川省高職高專自主招生、免試考生報名表
姓名
候選人數目
性別
身份證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