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7-15 10:24:01作者:佚名
第一章 總則
為保證青島求是職業技術學院2013年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院招生工作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青島求是職業技術學院招收普通高職學生的行為。
第二條 青島求是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實行“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程序公開、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青島求是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家長、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四條 學院全稱:青島求是職業技術學院 學院代碼:13321
第五條 校園地址:青島市城陽區豐海路51號
第六條 成立日期:2003年經山東省人民政府批準、國家教育部備案。
第七條 辦學層次及性質:民辦高校(高等職業學校) 辦學類型:全日制民辦普通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第八條 學校概況 青島求是職業技術學院是2003年經山東省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的民辦普通高等院校。學院位于海濱城市青島,毗鄰膠州灣,風景秀麗、環境優美。學院下設信息工程學院、商學院、外國語學院、基礎教育學院、機電工程學院、建筑工程學院、汽車工程學院、航空服務學院、旅游學院、藝術學院、城市管理學院、影視學院、體育學院、酒店管理學院、動畫學院、報關學院、海洋學院、航海學院等26個學院。開設有空乘、旅游管理、應用韓語、計算機信息管理、電氣自動化、動漫設計與制作、環境藝術設計、烹飪工藝與營養、金融與保險、模具設計與制造、電視節目制作等44個專業。 2013年我院在山東、江蘇、河南、內蒙古、山西、安徽、河北、黑龍江、遼寧、甘肅、新疆、青海、四川、貴州、吉林、浙江、福建等31個省開展高職(專科)招生計劃。
第九條 辦學基本條件 青島求是職業技術學院主要開展全日制高等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學院總占地面積750.65畝;校舍建筑面積24.2萬平方米;現有專任教師315人,其中博士生3人、碩士生175人、本科生137人,具有中、高級職稱227人;教學儀器設備資產總值4407萬元,固定資產總值14316萬元;館藏圖書86.2萬冊,電子圖書298余GB。
第十條 歷史沿革 2003年4月,經山東省人民政府批準,在“青島求是文科學院”基礎上成立“民辦青島求是職業技術學院”,“青島求是文科學院”建制撤銷。學院為民辦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市兩級管理。學院主要實施專科層次的職業技術教育。高職教育的成立,使學院進入了新的發展階段。高職教育成立以來,學院堅持把為社會培養大批高科技應用型專門人才作為主要任務,認真總結教育教學經驗,大力改善辦學條件,使教育教學質量連年提高。
第十一條 辦學理念:知識改變命運,思想創造未來 校訓:厚德、勇敢、堅毅、博學、篤志 辦學理念:一切為了學生,為了一切學生,為了一切為了學生 辦學宗旨:嚴管理、高要求、優師、高質量,面向市場,服務社會為己任 管理理念:以人為本、以德為先 培養目標:培養“一專多能、一人多證”的高素質、復合型、應用型人才,讓學生學會做人、學會做事、學會生活、學會創新。
第十二條 就業率位居全省同類院校前列。
第三章 組織結構
1.學校成立由校長、黨委書記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專科招生工作,集體研究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2.招生辦公室是學校專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在學校招生領導小組領導下,貫徹落實國家招生政策和規定,具體負責學校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四章 入會
第十三條 學院采用計算機遠程網絡招生方式開展招生工作,實行“招生學校負責、省招生督導”的招生制度,按照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綜合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在德、智、體、美等方面選拔優秀新生。
第十四條 入學規則
1.堅持第一志愿優先錄取的原則,第一志愿人數不足的,再擇優錄取符合條件的第二志愿考生,依此類推。
2.對已被錄取的考生網校頭條,學校將根據考試成績和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錄取名單。
3. 專業偏好無差異,無相關科目要求。如考生所有專業偏好均未達到錄取最低分數線以上,愿意接受專業調整的考生將綜合考慮并轉入空缺專業2024年青島求實職業技術學院錄取分數線及要求,不愿意接受專業調整的考生將被拒絕錄取。
4.享受獎金政策的考生,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執行。
5.藝術類專業按照考生專業偏好和學業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錄取。
6.春季高考按考生類別分專業進行。
第十五條 學校根據省招生部門核準、登記的錄取新生名單,填寫錄取通知書,加蓋錄取印章,直接寄送被錄取考生。
第十六條 錄取結果公布渠道:學校校園網或者教育部指定網站查詢。
第十七條 申請要求:
(1)空乘專業要求考生儀表整潔,說話清晰,聽力良好。
(2)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南》(教發[2003]3號)及相關補充規定執行。
(3)學校各專業對性別比例、外語水平無特殊要求。
第五章 其他
第十八條 學費退還規定:按照山東省教育廳等八部門印發的魯教財字[2010]27號關于學費退還的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獎學金與勤工儉學政策:學院實行獎學金制度,具體獎學金如下:
1、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獎學金最高資助金額為8000元人民幣。
2、我院對家庭經濟困難考生有以下三項具體資助措施:一是減免部分學費;二是為學生提供各種勤工儉學的機會;三是通過各種渠道籌集資金2024年青島求實職業技術學院錄取分數線及要求,為困難學生提供經濟資助。
3.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向家鄉申請信用助學貸款。
第二十條 頒發學歷證書學校及證書類型:青島求是職業技術學院;符合畢業條件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副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十一條 學院不委托任何組織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不收取國家規定以外的任何費用。對任何以青島求是職業技術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組織和個人,學院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與上級主管部門相關政策不一致的,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由青島求是職業技術學院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