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12-26 15:43:19作者:佚名
根據教育部、陜西省教育考試院相關文件要求,為全面開展我校2023年碩士學位復試招生工作,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工作方案是專門制定的: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按需招生、綜合衡量、擇優錄取、寧缺勿溢”的原則,以提高人才選拔質量為核心,切實發揮人才選拔作用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實行復試,同時保證安全、公平。在安全、科學的基礎上,規范復試管理,確保2023年研究生復試招生順利有序進行。
2、復試形式
2023年碩士招生復試辦法由各二級學院根據學科特點和專業要求自主確定,同時保證公平性和可操作性。主要分為離線復試和網上復試兩種形式。
三、復試內容
復試內容一般包括專業知識、綜合能力、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線下復試中,專業知識考核一般采取筆試形式,綜合能力考核一般采取面試形式;網上復試時,考生根據各學院的要求進行網上答題。
各學院可根據學科知識考核要求確定是否需要增加其他內容。具體考核要求將在學院復試計劃中公布。
1.專業知識考核
專業知識考核主要考查考生對本專業基礎理論和應用技能的掌握程度,特別是對本專業基礎知識和基本概念的掌握和理解,對本學科專業發展趨勢的了解,以及對本學科專業發展趨勢的了解。學科專業領域的發展潛力。
2、綜合能力考核
綜合能力考核主要測試考生的外語聽說能力、創新能力和專業素質、其他與專業相關的學習、科學研究和社會實踐或實際工作經歷、性格和心理特征、意志品質等。可能會要求考生提供學術成果和綜合能力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競賽獎項、學術論文、授權專利、科研成果、畢業論文、能力證書等能夠證明其綜合素質的材料西安科技大學2024年錄取分數線,供綜合能力考核參考。 。
三、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實際表現,內容一般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守法律法規、誠實守信等。由學院自行確定,并在復試計劃中公布。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同等學術能力的附加測試
參加復試的同等學歷考生須額外選修兩門與復試申請學科(專業)相關的本科核心課程(額外考試課程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 )。每門課程考試時間為2小時,每門課程滿分。分數為100分(60分及以上為合格),方式為筆試。
5. 心理健康評估
心理健康評估是評價考生性格和心理特征的重要方式,為復試錄取提供參考。
六、誠信判斷
加強考生誠信評價,把考生誠信狀況作為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考生復試前必須簽署《誠信復試承諾書》,對違反復試有關規定和要求的考生,將嚴肅處理。完善舉報制度,加大對涉嫌作弊考生的審查排查。錄取后3個月內,所有考生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的相關要求進行綜合審核。審核不合格者網校頭條,取消其學籍。情節嚴重的,將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對弄虛作假、違反考試規則、作弊的考生,一經查實,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行為處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嚴肅處理。
四、復審工作程序
復試錄取程序按照尊重志愿者、擇優錄取的原則進行。 3月28日前后,各學院將開始復試相關工作。
1、復試分數線
各學院根據招生計劃、生源情況、學科情況統籌設定復試分數線,比例差異一般不低于120%。退役大學生軍人項目考生達到學校專項復試成績的,可直接進入復試。
2. 制定重新測試計劃
學院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具體的復試方案,主要包括:招生計劃、復試分數線、復試流程、復試錄取辦法、復試考生名單、咨詢及申訴渠道、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權重原則上為30%-50%,由各學院根據考核要求確定。
3.資格審查
復試前,學院必須嚴格審查準予復試考生的資格。證書不符或者不符合復試條件的,不得參加復試。未通過或對學籍、學歷有疑問的考生必須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書。
符合教育部關于印發《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規定》規定的加分政策要求的考生須于3月28日前向學校科研招生辦公室提交加分申請,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它將由研究和招生辦公室審查和批準。
4.復試
專業知識筆試、綜合能力面試、網上復試均由各學院組成的復試組組織實施。同一學科各復試組的考核方式、考核難度、成績評價標準原則上應當統一。其他內容的考核組織形式由學院確定。
5. 體檢
新生報到入學時必須參加學校組織的體檢。凡不符合入學條件者,將被取消入學資格。
6.其他
考生必須通過復試方可被錄取。考試合格標準由學院在復試計劃中明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一)未參加復試的;
(二)同等學歷考生復試或者補充考試不合格的;
(三)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考核不合格的。
5、調整
對于生源不足的學科和專業,根據實際需要制定合理調整政策,由學院另行通知。
6. 入場
按照教育部和學校制定的招生規定和要求西安科技大學2024年錄取分數線,按照學校下達的招生計劃,根據考生初試、復試成績,結合平時的學業成績、科研成果等通過創新潛力、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考核、身體健康等方面的考核,學院擇優選拔考生。確定擬錄取人員名單。招生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政策和規定。招生范圍不得受單位、行業、地區、學校級別等限制,否則須設置其他歧視性條件。同時,要依法保護殘疾考生的合法權益。
考生確認的申請信息在錄取階段不會修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錄取。學籍、學歷驗證未通過的考生須于4月10日前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證明。各學院不得將未通過或未完成學籍、學歷驗證的考生列入擬錄取或擬錄取名單。報告他們。
七、公告
學院在學院網站上公布各專業擬錄取考生名單。名單應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還應審查特殊計劃、享受初試加分的考生或護理政策。闡明。未公布的候選人將不予錄取。
八、投訴渠道
學院成立紀檢監察小組,設立監察舉報郵箱和電話,調查處理學院招生過程中考生的投訴。詳情請參閱學院復試計劃。
考生對處理結果有異議的,可以按程序向研究生院及上級主管部門提出申訴。
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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