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5-01-18 16:53:33作者:佚名
一、復審原則
堅持公平公正的原則,執行政策和程序,優中選優,保證質量。
2、組織管理
學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在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的指導下天津商業大學分數線,負責領導和組織學院復試招生工作,包括制定復試工作方案、復試細則和調整辦法、選拔和培訓復試人員工作人員,并招收學生。政策宣傳、組織復試模擬演練、復試組織實施、復試名單和擬錄取名單審核、招生信息公開、應急處置等。
三、招生計劃
根據實際招生情況,經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核,可對專業進行調整。
四、組織形式及安排
一、復試組織格式:
2、復試安排:復試自4月1日起進行。調整系統開通后,將開展調整后考生的復試工作。具體復試時間另行通知。所有復試錄取工作將于4月28日前完成。
3、網絡遠程復試時間及平臺:具體時間以復試通知為準。在線遠程復試平臺選用燕趙網遠程面試系統,騰訊會議作為備份平臺。
五、復試學生范圍
1.首選候選人:
初試成績(總分和單科成績)必須符合國家A類考生復試成績要求。
2、考生調整:考生調整須符合教育部要求,復試差別率不得低于120%。
三、“退役大學生軍人”專項計劃考生初試成績要求:
總分按照全國A類考生復試成績要求降低60分,單科成績不限。
六、候選人資格審查
復試前,學院將對考生進行嚴格資格審查,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復試。候選人須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正反面)
身份證丟失的,須提交臨時身份證原件(有效期內)或公安機關核發的戶口證明原件(附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并加蓋印章)。
2、初審準考證
3、學歷及成績材料
(1)應屆本科畢業生:《教育部學籍在線核查報告》(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
(2)往屆考生:學歷證書原件、學位證書原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登記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三)在國外(境外)獲得學位證書的考生:《境外學位證書》(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
4、大學成績單原件(加蓋畢業學校教務處或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印章)
5、英語水平考試證書原件(英語四級、六級等)
六、“退役大學生軍人”專項計劃候選人須提交《入伍批準書》原件(留存個人檔案)和《退出現役證明》原件(退役部隊開具)
7. 積分項目證明材料
考生收到復試通知并同意復試后,須在復試前按要求通過在線遠程面試系統提交材料1-7電子版。
7. 復試
(一)復審方式及內容
1、復試方式:復試包括筆試和面試。網上遠程復試筆試采取綜合面試的形式進行。
2.復試內容
(一)復試內容采取綜合面試形式進行考核,包括面試和筆試。
(二)復試內容主要包括:專業復試(面試、筆試);英語聽力和口語測試;同等學術能力的額外測試。
學術型碩士學位筆試科目為“綜合經濟學”,金融學碩士學位考試科目為“金融市場”,國際商務碩士學位考試科目為“國際商務基礎”。
同等學歷附加考試方式為筆試,附加考試科目為“金融”和“統計”。
(三)復試期間進行外語聽說測試,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2) 分數計算
(一)復試分數計算(滿分100分):
復試成績=專業筆試×20%+專業面試×70%+英語聽說測試×10%(專業筆試、專業面試、英語聽說測試滿分為100分)。復試成績將四舍五入至小數點后兩位。
復試成績低于60分的,視為復試不及格,不予錄取。
(二)總分計算(滿分100分):
初試成績折算為滿分100分,復試成績折算為滿分100分。
總成績=(初試成績/5)×60%+復試成績×40%。總分保留至小數點后兩位。
同等學歷考生附加考試科目成績按百分制,滿分為100分天津商業大學分數線,不計入復試成績。成績低于60分的,視為不合格,不合格的學生不予錄取。
八、調整
1.調整專業
專業調整以我校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調整服務系統”中發布的信息為準。
2.調整條件
(一)符合轉專業申請條件。
(二)考生必須符合國家復試A類考生成績要求。不接受使用英語以外語言的候選人。
(三)轉專業與首選專業相同或相近,且屬于同一學科門類(可授予不同學科學位的專業,可在相應專業一級學科范圍內跨門類轉專業)。同時,要求考生初試科目與轉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國家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轉專業國家統一命題科目相同(國家統一命題科目中英語1、英語2視為同一考試科目,數學3、經濟綜合能力視為同一考試科目)。
(四)學位專業優先錄取以學位為第一志愿的考生參加復試。專業學位專業優先考慮以申請專業學位為第一志愿的考生參加復試。最后,將根據總成績錄取最優秀的候選人。
三、調整要求
(一)所有轉學考生(包括申請“退役軍人”專項項目與普通項目之間轉學的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轉學服務系統”(以下簡稱“轉學服務系統”)稱為“傳輸系統”)。轉學工作由學校教研招生辦公室統一管理,統一辦理相關手續。
(二)調整系統的開放時間和調整自愿申請的鎖定時間由我校規定。調整系統每次開啟時長不得少于12小時,候選人自愿調整的最長鎖定時間不得超過36小時。
(三)調劑制度開通前,我校將提前在研究生院辦公室網站和研究生招生網公布開學時間和開放時間。
4. 調整程序
(一)“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調整服務系統”開通后,考生可以登錄系統提交調整申請。
(二)學院根據調整要求確定復試名單,在調整系統中發送復試通知,并在學院網站上公布。未通過調整制度并在復試名單中公示的考生,不得再參加復試。
(三)復試結束后,學院通過調劑系統向擬錄取考生發出錄取通知書。
(四)為保障考生利益和錄取公平性,調整系統發出的復試通知書和待錄取通知書將限時受理。考生須及時登錄系統處理信息。
(五)第一批復試后出現空缺的專業繼續進行調整。考生須及時關注調整系統及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天津商業大學研究生招生網()、微信公眾號“天津商業大學科研招聘”(tianshangyanzhao)的相關通知。
9. 入場
一、入場規則
各專業按要求完成第一志愿錄取后,剩余招生計劃的專業將進行調整。考生按照復試批次進行調整,分批排名,分批錄取。
考生將根據綜合成績優先錄取。總成績相同時網校頭條,依次比較以下成績項目:復試成績、初試成績、初試業務課程II成績、初試業務課程I成績、初試思想政治理論課(綜合管理)能力)成績、外語初步成績。若考生上述成績相同,由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討論,制定考生排名書面意見,由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核。
2、擬錄取我校的考生須于擬錄取名單公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提交《天津商業大學2024年研究生招生考生政審表》。 、組織管理部門填寫并蓋章。
3、擬錄取名單確定后,定向就業候選人與學校、用人單位簽訂定向就業合同。
4、擬錄取考生報到后按照學校有關安排進行統一體檢。 《殘疾人教育條例》、《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取消乙型肝炎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等文件規定了體檢要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辦法》(教辦〔2010〕2號)。參見《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關于印發的通知》(教[2003]3號)。
5. 拒絕入學或取消入學資格
(一)未參加復試的考生不予錄取。
(二)考生確認的申請信息在錄取階段不予修改,申請資格不符合要求的不予錄取。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擬錄取或報告名單。
(三)復試成績低于60分的學生,視為復試不及格,不予錄取。
(四)同等學力考生補考課程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附加考試課程成績低于60分的,視為不合格,不予錄取。
(五)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考核不合格的,不予錄取。
(六)未經我校公告的考生,不予錄取。
(七)應屆本科畢業生、自學考試、網絡教育屆時即可畢業。入學之日前尚未獲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出國留學服務中心頒發的《境外(境外)學位證書》的人員。 ,取消錄取資格。
(八)其他不符合錄取規定的情況。
6、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我校將在錄取后3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所有考生進行審核。復試中發現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行為的,視為復試不及格,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將移送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十、考生注意事項
1、考生須及時關注我校研究生辦網站、研究生招生網站及我院發布的考生通知,按要求做好復試準備。
2、復試前,考生應簽署《天津商業大學2024年碩士招生復試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
3、考生應自覺樹立遵守紀律、誠實考試的意識。復試期間,考生應自覺遵守我校考場規則和考生簽署的《天津商業大學2024年研究生招生復試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在我校復試工作結束前,不得泄露、傳播復試試題內容。等待相關信息。研究生考試報名過程中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國民教育處理辦法》的規定嚴肅處理。考試違規”(教育部令第33號)。
十一、信息披露
學院網站公開以下內容:各專業招生計劃;復試細則及調整辦法;復試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號、初試各科成績),以及參加專項計劃、享受初試加分或住宿政策的考生信息,將于候選人名單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