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5-04-13 08:09:40作者:佚名
導航:
1。云南特殊教育學院2024錄取冊
2。云南特殊教育職業學院錄取冊2024
3。云南特殊教育學院2024年錄取條例
第1章一般規定
第1條本憲章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教育法”2024年山東特殊教育職業學院錄取分數線及要求,“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高等教育法”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有關教育部普通大學的入學工作和我們省入學界的普通學院的相關規定,以及該學院入學委員會的具體狀況的結合。
第2條云南特殊教育學院的入學工作充分實施了教育部和云南省教育部相關文件的精神?;诠?,正義和開放的原則,全面衡量候選人的道德,智慧,身體健康和美學,選擇最好的,并接受紀律檢查和監督部門,候選人,父母,所有社會領域的監督。
第3條本憲章僅適用于云南特殊教育學院通用學院入學考試學院的入學。
第2章大學概述
第4條學院的全名:云南職業特殊教育學院
該學院的第五條:云南特殊教育學院是一家由云南省人民政府批準的國家公共全日制通用高等教育機構,并由教育部注冊。它具有高等教育資格。
第6條學院法規:4153014619
第7條學校總部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旺岡區Wujiaying Street Wanfeng Street 1606號。
第8條高級部:云南省教育部
第三章錄取組織
第9條學院將建立一個入學工作領導小組,該小組將參加并指導學院的入學工作,監督入學工作的進度,確保學院“陽光注冊”并完成入學工作任務。
第10條該學院的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由大學領導人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審查錄取憲章,實施方法,確定入學量表并調整入學計劃,并討論并確定入學工作和確定入學工作和重大事件。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設有招生工作辦公室,該工作辦公室特別負責該學院的錄取,咨詢,錄取和審查,招生法規的制定及其日常工作。
第11條招生辦公室負責組織相關人員參加由教育當局組織的各個州和城市的入學工作組,并負責該地區的入學宣傳和咨詢工作。
第12條招生辦公室應根據需要組成招生工作組,以負責招生工作。
第4章錄取計劃和條件
第13條:學院的年度招生計劃應嚴格根據教育部的要求制定。在接受招生領導小組的審查并獲得院長辦公室的批準后,應將其提交給省級教育部批準。批準后,省級招生部應向公眾宣布。
第14條的入學條件應按照當年國家教育部和省級教育部發布的相關文件實施。
第15條在大學入學考試中申請我們學校的藝術專業的藝術候選人必須通過對我們省的藝術專業的統一考試,并獲得相應的資格證書。
第16條具有身體殘疾的候選人必須能夠照顧自己。嚴重智力障礙網校頭條,嚴重或難治性癲癇或其他神經系統疾病,嚴重的精神疾病未治愈,濫用精神活性物質和依賴性的候選人。
第5章入學規則
第17條:應遠程和遠程采用入學和入學,并應遠程采用“應執行招生辦公室,招生領導小組的工作原則,應監督學院,并應負責”。
第18條學院根據錄取計劃和候選人的申請狀態確定轉移比率和轉移得分線。對于參加大學入學考試的普通候選人,根據評分優先原則2024年山東特殊教育職業學院錄取分數線及要求,他們將從高到低的地方接納。對于進入藝術類別的藝術候選人,他們將通過文化界線,其職業成績將從高低選擇。
根據分數從高到低點分類后,學院將按照候選人的意愿承認這一點。
第20條承認時,以前的畢業生和新畢業生將得到平等對待。男女學生的比例沒有限制。
第21條拒絕原則:如果候選人遵守專業調整,那么大學將不退還該文件;如果候選人不遵守專業調整,那么如果他申請的所有專業選擇都已充分記錄,他申請發行的專業申請將得到處理。
第22條應根據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發表的“指導對普通大學的體格檢查的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來實施候選人的身體健康要求;獲得額外積分或更低點的候選人在增加護理點后應視為總分。
第23條大學收到已獲得省級招生辦公室批準并蓋上錄取特別郵票的招生候選人名單后,該學院的錄取部將向院長發出錄取通知書。
第6章充電標準
第24條學院應按照云南省教育,金融與發展與改革委員會規定的標準收取以下費用:
(i)學費:5,000元/學生/學年
(ii)住宿費:450元/學生/學年
第25條學院擁有各種獎學金,獎學金和鍛煉職位,以幫助來自經濟困難的家庭的學生完成學習。其中,國家獎學金可以獲得8,000人民/學生/學年的回報,國家勵志獎學金可以獲得5,000元/學生/學年的獎勵,省政府獎學金可以獲得6,000元/學生/學年的獎勵,并且省級政府政府啟發性獎學金可以獲得4,000億Yuan/yuan/yuan/yuan/ciltial/學院的年薪。貧窮的學生可以申請全國學生貸款,其中國家獎學金為RMB 2,800-3,800/學生/學年。
第7章其他
第26條如果該憲章與上級法律,法規,規則和相關入學政策發生沖突,則應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則和相關的上級注冊政策來實施。
第27條解釋該憲章的權利屬于云南特殊教育職業學院招生小組。
第28條入學咨詢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