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5-05-22 08:57:18作者:佚名
本文為讀者呈現了2024年重慶能源職業學院的招生規定,內容涵蓋了學院的辦學性質、教育級別、招生名額、報名資格、錄取辦法、費用標準、獎學金及助學金政策、校園位置等關鍵信息。以下是具體內容,供大家參考。
重慶能源職業學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為確保招生過程規范有序,有效保障學校與考生雙方的合法權益,促進招生工作平穩推進,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管理部門的相關政策與法規,并充分考慮重慶能源職業學院的實際情況,特此編制本章程。
本章程適用于重慶能源職業學院2024年重慶智能工程職業學院錄取分數線及要求,針對2024年的普通專科(高職)招生工作。
第三條學校名稱:重慶能源職業學院
第四條學校標識碼:4150014238
第五條辦學地點:重慶市雙福新區福星大道2號
第六條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第七條辦學類型:非營利性全日制民辦普通高等職業學院
第八條:學校成立于2009年,獲重慶市人民政府的正式批準,并在教育部進行了備案登記。該校屬于由重慶市教委直接管理的民辦性質的高等職業技術學院。
第九條,關于辦學條件,學校占地面積達到25.68萬平方米,全日制學生人數超過兩萬。專任教師隊伍共有989名成員,其中高級職稱教師占比為30.13%,具備雙師素質的教師占比達到65.06%,擁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教師占比為53.59%。該校榮獲民政部頒發的“全國先進社會組織”稱號,同時被教育部認定為首批“國防教育特色學校”,并獲重慶市教委表彰為“重慶市依法治校示范校”。學校坐落于重慶西部新城的核心地帶,緊鄰重慶科學城、半小時經濟圈以及重慶城市副中心——重慶市雙福新區。
第二章報考條件
第十條關于身體健康的條件規定:需具備良好的健康狀況,并滿足教育部、衛生部以及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共同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中的具體要求。藝術類考生需具備正常色覺;此外,學前教育與早期教育專業為師范類,欲報考該專業的考生需滿足教育部、衛生部及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條款,并需參考所在省市教師資格認定的體檢標準。若身體健康狀況未達要求,考生應慎重考慮是否選擇該專業。護理專業不接受色盲、色弱考生,為幫助學生更好地就業,建議報考護理的考生在衡量自身視力、身高、形象等身體條件是否符合行業用工標準后,再謹慎決定是否報考。
第十一條規定,外語學習種類并無特定限制,然而一旦學生入學,其外語教學將統一采用英語,不會開設其他外語課程。
報考我校的考生必須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對于藝術類考生,他們還需額外參加由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辦公室統一安排的專業考試。需要注意的是,我校并不獨立舉辦專業考試。
第三章招生計劃
學校在全國各省、直轄市、自治區范圍內進行招生,按照教育部統一發布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計劃,編制了本校針對各省份及專業的招生來源計劃,并通過相關招生考試主管機構向公眾進行公布。我院并未保留任何預留招生名額。
在錄取環節中,若遇到不同專業報考人數存在不均衡現象,我校將依據教育部及生源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辦公室的相關規定,對各個專業的招生名額作出相應的調整。
第四章錄取規則
學校在錄取新生時,依據考生的高考分數及志愿選擇,嚴格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對學生的德、智、體、美、勞等方面進行全面評估,并從中選拔出優秀人才。
學校會依據各省份(直轄市、自治區)的招生計劃和當地生源狀況來決定調檔比例;對于實施順序志愿的省份,調檔比例一般不超過招生計劃數的120%;而對于實行平行志愿填報的省份,學院將依照相關省份的規定進行操作;錄取批次的具體安排則需以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辦公室發布的公告為準。
第十七條,依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室設定的投檔規定進行投檔的考生,在專業錄取過程中,學校將遵循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進行安排。具體操作為,依照專業志愿的順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若未能被第一志愿專業錄取,則進入第二志愿專業的錄取流程;若第二志愿專業也無法滿足,則繼續參與第三志愿專業的錄取,此過程循環進行。若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均無法滿足錄取條件,對于愿意接受專業調劑的考生,將根據未滿額的專業進行調劑;而對于不愿意接受專業調劑的考生,將直接取消其錄取資格。錄取階段,若考生所填報專業志愿及投檔總分一致,需依照各省份(自治區、直轄市)所設定的同分排序辦法進行選拔。若該省份缺乏統一規定,則對于文史類考生,將依次比較其語文、數學、外語三門科目的成績以確定錄取;而對于理工類考生,則依次比較數學、語文、外語三門科目的成績來決定錄取。若在相關科目成績上仍然無法區分,則需對專業招生計劃進行調整以完成錄取。
第十八條關于藝術類、體育類考生的投檔規定:在藝術類、體育類考生的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達到我市當年規定的最低錄取分數線的基礎上,需依據考生的綜合成績(或專業成績)進行排序,以確定其錄取順序。在成績計算方面,將依照《重慶市教育考試院關于2024年普通高校藝術類、體育類專業招生錄取實施平行志愿的通知》中的相關規定進行。若考生的綜合成績或者專業成績出現并列情況,那么首要依據的是統一高考的總成績來進行區分,若這些成績依然相同,則需依照普通類同分排序的規則,依次對其他相關成績進行從高到低的比較排序。
第十九條往屆生與應屆生一視同仁。各專業不限制男女比例。
第二十條,學校需遵循考生戶籍所在省份、直轄市或自治區所規定的招生錄取加分及減分的相關政策執行。
第二十一條中規定,對于未填報我校志愿但同意接受調劑安排的考生,一旦被招生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辦公室將檔案投遞至我校,我校將依照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優先錄取這些考生。
第五章學歷、學位證書的頒發
我校學生若能在規定年限內順利完成學院所安排的全部課程,且各科成績達標,便滿足畢業要求。屆時,他們將獲得教育部網上電子注冊并經國家認可的重慶能源職業學院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技術(專科)畢業證書。
第六章獎貸學金、學費及住宿費
第二十三條按國家有關規定,學生可申請獲得以下獎助:
在校期間,學生可申請的國家獎助學金包括:每年國家一等助學金發放4300元;國家二等助學金每年3500元;國家三等助學金每年2500元;國家獎學金每年8000元;國家勵志獎學金每年5000元。
當年,那些家庭經濟條件較為困難的新生,在獲得錄取通知書之后,便可以在其家庭所在市(縣、區)教育行政部門管轄下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并辦理生源地信用貸款。
(以上各項具體評發政策按教育部和學院文件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學費依照重慶市價格管理部門的規定執行,目前學院的收費標準暫定為:普通類學費為9800至12000元每學年(具體各專業的學費標準請參考各省市發布的招考信息報)。退費規則明確指出,若學生因特殊原因選擇退學或提前完成學業,學校將依據學生實際參與學習的時間長度和住宿的實際時長,嚴格依照《重慶市民辦教育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2024年重慶智能工程職業學院錄取分數線及要求,以及《渝價【2005】487號》文件的具體要求來進行退費處理。
第二十五條住宿費標準為1600-2300元/年。
第七章入學及復查
我校錄取的應屆生須在規定時限內抵達校園完成報到流程。若因特殊原因無法按時報到,需向學校提出請假申請。無故缺席或請假超出一周期限者,將喪失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后網校頭條,學校將依照國家招生政策進行資格復核。復核結果不合格者,將根據具體情況進行相應處理。
第八章附則
本校未曾將招生職責委托給任何單位、個人或中介機構,亦未對其授權執行招生任務。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由重慶能源職業學院負責解釋。
本章程自公布當天起正式施行。若本章程中的內容與主管部門的相關政策存在沖突,則應優先遵循主管部門的政策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