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9-09 17:22:03作者:佚名
為保證青島農業大學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陽光工程”繼續全面實施,維護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市、自治區)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青島農業大學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條 青島農業大學招生工作實行“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程序公開、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青島農業大學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青島農業大學。
第五學校代碼:10435。
第六條 學校地址:
城陽校區:青島市城陽區長城路700號。
藍谷校區:青島市即墨區文海路17號
第七條 學校性質和類型:公立普通高等學校。
第八條 學歷層次: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
第九條 招生范圍:以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第十條 學校簡介
青島農業大學是山東省政府舉辦的一所公辦多科性大學,是教育部教學水平評估優秀高校、首批獲批“山東省特色名校項目”重點高校、山東省一流學科立項建設單位、博士學位授予權A類高校。學校坐落于中國東部沿海重要經濟中心和港口城市青島,所在的城陽區環境優美、交通發達,是青島市經濟最活躍的地區,具有得天獨厚的辦學區位優勢。學校始建于1951年,擁有城陽、平度、萊陽、藍谷四個校區和膠州現代農業科技示范園區。學校總占地面積3955畝,總建筑面積91萬余平方米,儀器設備總值3.99億元。
學校堅持立德樹人宗旨,努力培養具有高尚價值觀、執著敬業精神、嚴謹扎實作風、創新創業精神、實踐能力強、社會責任感強的高素質專門人才,形成了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繼續教育、留學生教育協調發展的多層次辦學格局。學校設有農學、工學、理學、經濟學、管理學、文學、藝術學、法學等8個學科門類,24個教學院系,78個本科專業,14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5個專業學位碩士授權類別,全日制在校生3萬余人。
學校現有專任教師2009人,具有高級職稱教師833人,具有博士學位的教師1139人。學校有雙聘院士5人,教育部“長江學者”3人,國家杰出青年基金獲得者4人,國家優青基金獲得者2人,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4人,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3人,國家現代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崗位專家9人,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人才20人,山東省“一事一議”計劃頂尖人才2人青島農業大學招生官網,泰山學者系列人才24人,全國優秀教師3人,全國模范教師1人,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2人,國家級教學名師1人,全國教育系統先進工作者1人,全國優秀科技工作者1人,省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21人,山東省智庫高端人才3人,山東省教學名師11人,山東省優秀教師5人,重點學科首席專家7人。有山東省重點實驗室1個、山東省現代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崗位專家(綜合實驗站站長)60人,有全國高校黃大年式教師團隊1個、山東省高校優勢學科人才團隊1個、山東省高校“青年創業人才”團隊7個。
學校植物學與動物學、農業科學、化學等學科進入ESI全球排名前1%,水生學科、植物學與動物學(含草學)為山東省一流學科。學校擁有8個山東省重點學科,9個國家級科技創新平臺(研發、培養基地),27個省部級創新平臺(研究中心、基地),6個山東省重點實驗室,5個省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3個山東省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基地,23個青島市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中心、科技合作基地。有國家級特色專業4個、國家“本科教學工程”首批地方高校本科綜合改革試點專業1個、教育部、農業部、國家林業局卓越農林人才教育培養計劃改革試點專業1個、山東省高水平應用型項目建設專業(群)7個、山東省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項目3個、省普通本科高校應用型人才培養發展支撐計劃試點專業2個、省級特色專業13個、省級品牌專業1個、山東省教育服務新舊動能轉換專業對接產業項目2個。
第三章 組織結構
第十一條 學校成立招生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招生工作,集體研究決定招生工作重大問題。
第十二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是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貫徹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和法規,組織實施學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相關工作。
第十三條 學校紀委(督察辦公室)對招生工作進行監督。聯系電話:-58957921。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 學校招生計劃應當按時報有關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批準,并及時通過學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信息網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指定媒體專欄予以公布。
第十五條 部分專業按專業大類招生,考生填寫申請表時,應將該專業大類內所有專業視為一個專業,只填寫專業大類名稱及代碼。錄取專業也按專業大類名稱確定。新生入學后,學校根據學生的申請成績、個人新生申請情況及專業規劃青島農業大學招生官網,確定專業大類內具體專業。
第十六條 各專業具體招生計劃以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為準。
第五章 入會
第十七條 按照教育部要求,實行學校??負責招生、省招生主管部門督導制度。對考生電子檔案綜合信息及成績進行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各專業男女比例不設限制。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區)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錄取工作按照各省志愿設置和備案錄取原則進行。
第十九條 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應當執行新的高考錄取政策,對符合報考選修科目要求的考生予以錄取。
第二十條 普通專業。
1.按專業(類別)申請的省份,學校根據學生志愿選擇專業錄取。
2、在實行按學校(或專業組)招生的省份,學校將按照學生的專業偏好順序,按照入學分數高低進行招生,專業偏好不設差別。如報考專業人數超計劃,且考生入學分數與專業偏好順序相同,則按語文、數學、外語總分順序滿足專業偏好,若總分相同,則依次比較單科成績。符合調整偏好者,將隨機安排到有空缺的專業。
第二十一條:藝術類專業。
1.實行綜合成績并列報名辦法的省份,學校將優先考慮考生綜合成績,按照專業偏好順序錄取。綜合成績相同時,優先考慮專業成績高者(廣播電視編導專業優先考慮學歷成績高者)。
2. 實行其他備案方式的省份,學校將優先考慮考生的專業成績,按照專業偏好順序錄取學生,專業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優先考慮學術成績高者。
第二十二條 英語、日語、韓語、國際經濟與貿易、中外合作辦學專業要求高考語種為英語。中外合作辦學專業要求學生具有良好的英語水平。其他專業無特殊要求。
第二十三條 資格審查。考生入學時和入學后須按照省教育廳的規定進行多次資格審查。凡發現患有疾病不符合錄取條件或弄虛作假的,按有關規定處理。體檢標準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執行。
第二十四條 錄取結果按時報有關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審批,以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審批結果和學校錄取通知書為準,并通過學校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招生信息網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指定媒體專欄及時公布。
第六章 費用、退費標準和獎學金
第二十五條 學校嚴格按照山東省價格、財政、教育主管部門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學費、住宿費等費用。普通本科生按學分收費,學費包括專業注冊學費和學分學費。學校公布的學費標準為預計年均學費,其中專業注冊學費按學年收取,學分學費根據學生修讀學分每學期結算;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校企合作專業本科生學費按學年按有關規定收取。提前公布的收費標準如有變化,按山東省價格、財政、教育主管部門規定的最新標準執行。
第二十六條 退費辦法按照《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魯政辦[2018]98號)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獎學金。學校設立國家獎學金8000元/人年、省政府獎學金6000元/人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人年以及學校不同等級的校長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個人獎學金、社會獎學金。
第二十八條 學校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學校主要通過生源地助學貸款、勤工助學、臨時困難補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費減免、獎學金、助學金、困難補助、黨支部幫扶、社會救助等方式網校頭條,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完成學業和就業。
第七章 發證
第二十九條 學生畢業成績合格,按照國家規定頒發青島農業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本科畢業生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青島農業大學學士學位。 修讀第二專業或雙學位并達到規定標準的學生,頒發相應輔修證書和輔修學士學位證書。 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生,符合中英雙方學校共同制定的專業人才培養方案要求的,可獲得青島農業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以及英國皇家農業大學相應的學士學位證書。 無法通過英國英語測試但已完成中方培養方案要求的學生,可獲得青島農業大學相關證書。
第八章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