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3-26 10:01:05作者:佚名
2.考試地點
考生按其所屬地區,分片考試。
合肥考點一(安徽建筑大學):合肥;
合肥考點二(合肥學院):淮南、銅陵、六安;
蕪湖考點(安徽工程大學):蕪湖、馬鞍山、安慶、黃山、宣城、池州;
阜陽考點(阜陽師范學院):淮北、阜陽、亳州;
蚌埠考點(安徽財經大學):蚌埠、滁州、宿州。
考生報到、領取準考證地點:
安徽建筑大學,北校區,合肥市金寨南路856號;
合肥學院,合肥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錦繡大道99號;
安徽工程大學,蕪湖市北京中路;
阜陽師范學院,新校區,阜陽市清河西路100號;
安徽財經大學,龍湖東校區,蚌埠市曹山路962號。
具體考試地點見考點通知。
(三)音樂類專業統考
1.考試地點
安徽師范大學,赭山校區,蕪湖市北京東路1號
2.考試時間
①2015年1月1日至6日。第一批報到時間為2014年12月30-31日,第二批報到時間為2015年1月3日。考生根據查詢到的報到時間到指定地點領取準考證,并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參加相應科目考試;
②筆試考試時間為:2015年1月4日15:00—17:00,全省音樂考生參加練耳和基本樂理知識的筆試。
3.考試科目(內容)及分值
音樂考試科目為五科,分別為視唱、練耳、樂理、聲樂和器樂,其中聲樂、器樂區分主、副項(主項為聲樂副項為器樂,或者主項為器樂副項為聲樂;主項、副項由考生在報名時確認,考試時不得更改)。滿分210分,其中主項90分,副項60分,視唱20分,練耳30分,樂理10分。
聲樂 考生演唱自選歌曲2首(伴奏可選擇自帶CD光盤或盒帶;也可以清唱);器樂 考生演奏自選練習曲、樂曲各1首。
4.對于聲樂和器樂考試,評分組長在考生因各種原因占據時間過長(5分鐘以上)的情況下有權終止其考試。
(四)成績發放及合格線劃定
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根據考生成績分別劃定美術類和音樂類省統考合格線安徽美術2022高考報考指南,2015年1月中旬考生可在網上查詢本人成績及合格線,不再另行發放成績單及合格證。
四、專業校考
省統考未涉及到的其他藝術類專業由各招生院校單獨組織專業考試(校考),校考的報名考試、評分等由招生院校負責。
(一)省屬院校藝術專業校考
省屬院校非美術、音樂類的藝術專業經批準可組織校考。考生根據各招生院校要求報名、考試,具體事項詳情見相關院校招生簡章。
(二)省外院校藝術專業在皖設點校考
省外院校藝術類專業校考的報名考試、評分等由招生院校負責,具體事項請向招生院校咨詢或參見各校《招生簡章》。其中,在皖設點校考須在我省指定考點進行考試。省考試院根據教育部的有關規定核準在皖設點校考的院校及其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