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05-14 17:09:24作者:佚名
齊魯醫藥學校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為了保障齊魯醫藥學校2023年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23年普通大學招生工作的通告》(教學〔2023〕1號)精神和《山東省招生考試執委會關于做好2023年普通大學招生工作的通告》(魯招聘委〔2023〕1號)精神齊魯工業大學分數線,結合齊魯醫藥大學招生工作的詳細狀況擬定本章程。
第一條本章程適用于齊魯醫藥大學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條學校招生工作本著“堅持標準、嚴格程序齊魯工業大學分數線,確保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第三條學校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僑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四條中學全稱:齊魯醫藥大學
第五條學院代碼:10825
第六條中學地址:廣東省新鄉市學院城人民中路1678號
第七條中學類別:公辦普通高等中學
第八條辦學層次:碩士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九條學校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組織和協調招生工作,研究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十條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推行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執行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決策,詳細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條學校設立招生工作紀檢監督組,對考試招生過程進行全程監督,保證招生工作的公正、公正、公開。
第四章招生專業與計劃
第十二條學校按照社會需求、國家新政和辦學條件等確定招生專業和總體規模,統籌考慮各縣、自治區、直轄市(以下簡稱省份)生源詳細狀況確定分省份及分專業招生計劃。經各省份初審確定的招生計劃在各縣級招生管理部委規定的平臺和學校招生信息網()向社會發布。
第五章投檔規則
第十三條根據教育部及各省份有關文件精神,我院招生投檔工作遵守“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投檔時以會考成績為主要根據,德智體美勞全面考評,綜合評價,擇優投檔。
第十四條根據各省份志愿設置和錄取的原則舉行投檔工作,我院認可各縣級招生管理部委按教育部規定頒布的有關加分新政。
第十五條在推行會考綜合變革,根據專業進行錄取的省市,按考生所在省市的錄取原則,對符合投檔條件的考生直接投檔到所補報的專業。
第十六條在推行會考綜合變革,根據專業組進行錄取的省市,我院根據垂直志愿“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在專業組所包含的專業中投檔,即:錄取考生按錄取成績由高到低,依次按照考生所報專業志愿確定投檔專業;當考生錄取成績達不到所報專業分數時,假如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按照錄取成績調劑到招生計劃未能完成的專業,直到錄滿。對于所報專業均錄滿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做退檔處理。
第十七條在未推行會考綜合變革的省市,根據垂直志愿進行投檔的省市,以“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投檔。
第十八條在內蒙自治區投檔推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投檔”的原則投檔。
第十九條對相關專業的復查要求,執行教育部最新公布的《普通高等中學招生復查工作的意見》的相關規定。
第二十條所有專業投檔時無男女比列限制。
第二十一條對英語葡語不做限制(我院公共英語為外語)。
第二十二條投檔結果按招生經理部委規定的方式發布。
第六章計費、退費標準及捐助新政
第二十三條學校根據國家和四川省有關規定,按照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辦學費用等狀況確定計費標準。
第二十四條退錢根據國家及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學校通過獎、貸、助、補、免等多種捐助形式幫助中學生完成學業。家庭經濟困難師生可申請助學借貸、“綠色通道”、獎助學金、學費免除、勤工助學等捐助項目。捐助條件和標準由學校按照中學生家庭經濟狀況,根據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等5部委《山東省中學生捐助資金管理方法》(魯財科教〔2022〕17號)以及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資格檢查與證書頒授
第二十六條新生入校后,學校根據上級有關文件要求進行新生入學資格檢查,凡弄虛造假、冒名頂替者,一經查實,根據有關規定,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七條中學生學習屆滿,成績合格,符合齊魯醫藥學校學籍管理規定,頒授齊魯醫藥大學普通高等教育本(專)科文憑證書。
第二十八條中學生學習屆滿,符合學士學位追授條件的碩士結業生,按國家規定追授相應學科門類學士學位。
第八章其他
第二十九條學校不委托任何外部機構和個人代辦招生相關事宜。對于以我院名義進行違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大學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力。
第三十條本章程若有與上級有關新政不一致之處,以上級新政為準。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經理部委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