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5-13 09:11:52作者:佚名
電子科技大學2024年學院專項招生簡章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按照《關于重點普通高等學校2024年招生專項計劃的通知》要求(教學部[2024]2號),要認真落實高校專項計劃招生任務,本著公開程序、公平競爭、公平選拔的原則,電子科技大學將繼續開展2024年普通高校專項招生,主要招收偏遠、貧困、民族地區縣級以下(含縣級市)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秀的學生。 農村學生。
一、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主要招收偏遠貧困地區、民族地區縣級以下(含縣級市)高中勤奮好學、理科(物理)、綜合改革成績優秀的農村學生。 具體實施區域由有關省(區、市)確定。 報考我校的考生須符合以下三個條件:
1、符合2024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
2.本人及父親、母親或法定監護人的戶口登記地在實施地區農村地區,且本人連續持有當地戶籍3年以上;
3、本人已連續三年在戶籍縣高中就讀并實際就讀。
考生戶籍、學籍資格審核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部門完成。
二、招生計劃
我校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專項招生計劃以教育部批準的普通高等學校專項招生人數執行。
三、報名方式
2024年4月8日至4月25日,考生請登錄“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網址:)進行網上報名。 報名流程及注意事項請考生仔細閱讀《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使用說明()》。
考生須在報名截止日期前將報名材料電子掃描件上傳至報名系統。 材料包括:
1、《電子科技大學2024年學院專項計劃申請表》(網上報名成功后,由系統生成并打印,由中學負責人在每份表格上填寫相關內容考生須親自到學校審核并簽字確認,并承諾所提交的材料真實可靠);
2、戶口證明:戶口簿首頁、家庭主頁、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戶口頁、考生個人戶口頁掃描件;
3、身份證明:考生身份證復印件;
4.高中階段各類課程的學習狀況和成績、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獲獎情況、綜合素質評價檔案以及其他反映考生成長發展的現實材料等。
網上提交的申請材料掃描件必須真實、詳細、準確、清晰,材料復印件須加蓋中學印章。 所有申請材料均通過注冊系統在線提交。 我校不接受紙質注冊申請材料。 未按要求完成注冊或者注冊申請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注冊無效。
四、選拔及錄取規則
1.完成報名的考生須通過學生所在省份招生考試機構的戶籍和學籍資格審核。 審核通過后,我校將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 我校將于2024年5月底通過中國電子科技大學本科招生網公布合格考生名單,并報送省招生考試機構和“陽光高考平臺”等網站進行報名出版物。 無異議后,裁定結果生效。
2.我校將根據各省(區、市)合格考生比例,確定各省、各專業招生計劃,通過中國電子科技大學本科招生網公布。 招生時,我校可根據合格考生報考情況和各省(區、市)生源質量,對省(區、市)間招生計劃進行適當調整。
3、資格公布且對高校專項計劃無異議的考生,須按照學生所在省份招生考試機構的有關規定參加高考并填寫我校報名表位于。 符合選拔條件的考生,須達到所在省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的同科本科第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合并本科批次并實施本科生綜合改革的考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考高考招生信息網_2024高校招生計劃與招生簡章匯總,錄取分數線按照省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 我校將根據公布的各省份、專業招生計劃,根據考生報考成績,并參考考生填寫的專業偏好高考招生信息網_2024高校招生計劃與招生簡章匯總,擇優錄取,并按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專業高分到低分。 如果學生人數不足,將不再接受申請或減少招生。
五、注意事項
1、考生應本著誠信原則如實填寫申請表及相關材料,所在高中應本著高度負責的精神推薦申請人。 考生偽造、涂改、篡改、假造戶口、學籍等個人信息和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的,一經發現,將視為在國家教育考試中作弊,失去其報考和專項招生資格。取消其高考成績,并將有關情況通報考生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同時由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者教育行政部門取消其高考錄取資格取消當年的考試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視情節輕重暫停參加全國各類教育考試1年至3年。 。
2、入選考生高考后可填寫的專業范圍以我校本科招生網站公布的省級和高校專項計劃專業招生計劃目錄為準。
3、省(區、市)高校高考綜合改革專項規劃考生選修科目須與我校2024年普通高考招生相關專業(大類)選修科目要求一致)由省(區、市)公布。
4、所有信息將通過陽光高考平臺和我校本科招生網站發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
5、往年被特等專業錄取后放棄入學資格或退學的考生,不再有申請特等專業的資格。
六、我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組織開展高校專項招生工作,未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班。 如發現任何中介或個人冒用我校名義進行非法咨詢、輔導、招生等活動,我校將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六、監督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