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01-07 11:02:14作者:佚名
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落實發展新理念加快農業現代化實現全面小康目標的若干意見》(中發〔2016〕1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發展生活性服務業促進消費結構升級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85號)、發改委等十部門聯合出臺的《關于促進綠色消費的指導意見》和《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促進民宿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成辦函〔2019〕31號)等相關文件精神,為進一步促進洛帶鎮主題旅游客棧(民宿)產業健康發展,結合本鎮實際,特制定本扶持意見。
本意見所指的主題旅游客棧是指圍繞某一主題,在環境、建筑、室內空間裝飾裝修、產品功能和服務方式等方面形成某種特色洛帶古鎮住宿,為游客提供體驗當地自然、文化與生產生活方式,具有良好體驗性的小型旅游住宿接待設施;本意見所指的民宿主要指鄉村民宿:利用鄉村原有住宅或空閑房屋改建,結合當地人文自然景觀、生態、環境資源及農牧漁生產活動;以房主個體經營,或以出租委托他人經營為主要形式的,主客關系互動性強,提供休閑、體驗、游覽、餐飲、住宿等有限服務項目的住宿設施。
01
扶持范圍
通過購置或租賃非國有產權的物業,入駐洛帶古鎮核心景區“一街七巷子”,以及博客、藝庫、美食街片區;或利用(租用)農民房屋、村集體閑置房改造或新建,入駐洛帶鄉村,且2016年1月1日以后開業運營(以工商登記為準)的主題旅游客棧(民宿)。
02
享受扶持的條件
享受扶持的主題旅游客棧(民宿)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符合成都市質監局《成都市主題旅游客棧等級劃分與評定標準》(DB510100/T 194—2015)、《成都市鄉村民宿規范》。
(二)經洛帶古鎮景區管理委員會認定屬于主題旅游客棧(民宿)的。
(三)實際經營使用面積在150㎡(含)以上,主題旅游民宿投資在80萬元(含)以上、鄉村民宿投資在30萬元(含)以上。
投資金額:含年租金(自持房產按照同等地段租金標準核算)、裝修、設計及設施、設備等相關費用。
(四)積極配合政府日常管理。
03
扶持措施
(一)經營場所補貼
實際經營使用面積在150㎡(含)—300㎡(不含)的補貼3萬元,300㎡(含)—450㎡(不含)補貼4萬元,450㎡(含)以上補貼5萬元,此補貼為一次性補貼。
(二)水電氣補貼
水費、電費、氣費補貼起止時間為:意見正式施行之日起到屆滿期止,實際產生的金額補貼(以發票為準),主題客棧每家申請水電氣補貼額度最高不超過2萬元(含);鄉村民宿每家申請水電氣補貼額度最高不超過1萬元(含),此補貼為一次性補貼。
(三)開辦獎勵
對于2019年1月1日后開業運營的主題旅游客棧(以工商登記為準),依法取得經營許可證,給予2萬元開辦獎勵;鄉村民宿給予3萬元開辦獎勵。
(四)獲獎獎勵
鼓勵主題旅游客棧(民宿)提升質量等級。2016年1月1日以后,經區文旅局推薦參與省、市、國家級旅游民宿、主題旅游客棧(民宿)評選活動洛帶古鎮住宿,獲得市級表彰的,一次性獎勵2萬元;獲得省級表彰的,一次性獎勵5萬元;獲得國家級表彰的,一次性獎勵10萬元。
(五)活動補貼
鼓勵主題旅游客棧(民宿)深度挖掘其文化內涵,開發特色文化體驗等項目,接待人數在50人(含)以上,具有一定社會影響力、傳播當地旅游文化、并經媒體宣傳報道,可申報活動補貼。報經景管委審核合格后予以拔付活動實際支出費用(以實際支出發票為準)50%補貼,每次補貼額度最高不超過1萬元(含)。本扶持意見有效期內,每個主題旅游客棧(民宿)可申報2次活動補貼。
(六)宣傳推廣
通過景區網站、報刊、LED免費進行宣傳推廣,擴大商家知名度、美譽度。
04
其他事項
(一)設立景區旅游客棧(民宿)扶持專項資金100萬,納入全鎮財政預算解決。
(二)主題旅游客棧(民宿)獎勵意見兌現實行申報制。主題旅游客棧(民宿)經營業主提出書面申請,經洛帶古鎮景區管理委員會相關部門聯合審核后,由鎮財政兌現獎勵補助資金。經營場所和開辦獎勵可在意見正式實施之日起提出書面申請;其他扶持措施均可在扶持意見有效期屆滿前30日統一申報。
(三)領導小組對納入扶持的主題旅游客棧(民宿)嚴格審核把關,并報告洛帶古鎮景區管理委員會主任辦公會研究。
(四)本《意見》自發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2年,本意見由洛帶古鎮景區管理委員會負責解釋。
注:詳情請咨詢"洛帶鎮古鎮景區管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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