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01-26 08:05:41作者:佚名
津云新聞記者 勞韻霏 發自東莞
廣東 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內,一條小路通向觀音山山頂,登山愛好者小張選擇從小路上山探險。
“我們從小路一路上山,路兩旁的林木很茂盛,風景和空氣都很好,但走著走著,就看到了幾座墳墓掩映在叢林里,太嚇人了!”小張稱。
這里是墓地還是森林公園?這不但是游客的驚呼,也是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管理者的無奈。
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管委會主任陳景玉表示,據不完全統計,公園內有大小墳墓20多座,多數占地面積為50平方米至100平方米,其中有兩座占地面積超過300平方米的“豪華”墳墓,公園雖多次向相關部門反映但一直沒有得到有效處理。
森林公園里的“豪華”墓地
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位于廣東省東莞市 樟木頭鎮境內,是全國首家民營國家級森林公園,國家4A級景區。
公園內設置了會展中心,游樂場、森林步道、鵲橋、滑索等多種游樂設施,進入公園大門,沿路上山,路邊出現一個岔口,通向一條上山的小路,這條小路多年前已被公園封閉禁止游客通行,但有喜歡冒險的游客會偷著從此小路上山。
記者在公園管理人員的帶領下沿小路上山,行至公園內的一個水庫附近,發現了幾座墳墓,其中一座水泥砌成的墳墓比較壯觀,墓地分為三層,目測占地大約300多平方米,墓碑上的碑文清晰地顯示墓碑建于2017年,墳墓周邊的樹木被砍光,很多枯樹枝被丟棄在一旁。
走了沒多遠,另外一處面積幾乎同等的墳墓更顯得“恐怖”,灰白色的墳墓里擺著幾個很大的罐子。據公園管理人員稱,罐子里裝的是骨灰。
“這里風水好,背靠著山,面前是水。”管理人員介紹,目前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里發現違建的墳墓有20多座,大型墳墓有8座,建筑面積從50至300平方米不等,其中有兩座“豪華墳墓”占地300多平方米,墳墓對公園林地破壞嚴重,影響旅游景觀。
這些墓地是誰建的呢?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管委會主任陳景玉介紹,墓地的主人大多數是附近的村民,有的墓地建于公園成立之前,但也有七八座是近十來年修的。
“附近有很多村子,公園是我們承包的,但村民認為地還是他們的,就在公園內設了一道門,我們的員工都沒辦法進入。” 陳景玉表示,村民通過小門進入公園內暗中修建,由于園區面積較大,上山小路很多,管理起來非常艱難,即使公園工作人員發現了,也不能解決問題,因為他們只有舉報權,沒有執法權。
附近村民為何要在公園內建墓地,針對此問題,記者來到最近的石新村進行采訪,“這是我們村的地方。”“以前的老墳就在那里,家里人去世了都是要葬在一起的。”接受采訪的村民向記者表示,他們認為在自己的土地上建墓沒有不妥。
公園和村民的“矛盾”
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和附近村落關于土地使用權的“矛盾”要從公園籌建之初說起。
1999年,東莞當地民營企業家 黃淦波在樟木鎮做工程,當年,石新村村委會想在觀音山開發旅游公園,但由于資金缺乏等原因,成了爛尾工程。
“這里地處珠三角,離深圳香港都很近,是久居城市的人很好的休閑場所,廣深動車開通后交通便利。”除了嗅到未來的發展趨勢,森林是不可再生資源,保護環境也是黃淦波決定投資承包修建公園的主要原因。
1999年11月30日,黃淦波與樟木頭鎮石新村民委員會簽訂了《東莞觀音山森林公園聯合開發合同書》,雙方商定,利用觀音山森林公園原始次生林的自然生態資源,筆架山、仙宮嶺、飛云山、仙泉水庫等景觀樟木頭觀音山森林公園,保護自然生態環境,將觀音山森林公園建設成為東莞市一級一流的具有豐富特色的自然生態公園。
根據這份合同書,黃淦波依法取得包括筆架山、仙宮嶺、飛云山等在內的山林和原始次生林等土地的經營管理權。聯合開發期限為50年。
簽訂協議后,黃淦波開始投入建設,“初期很艱難,到處荒蕪一片,沒有水電,沒有路。”陳景玉說,修路鋪路、鋪設基礎設施、水電管道,經過一年多時間,公園初具規模。
2001年12月,東莞市政府辦公室批準成立“東莞市觀音山森林公園”,觀音山森林公園對外開放,從開放至今,公園始終對樟木鎮的戶籍人口免費開放。
幾年中,觀音山森林公園不斷增加投入,逐漸完善景區的設施及游玩項目,2005年12月,經原國家林業局批準,公園升級為“廣東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這也是全國首家民營國家級森林公園,2009年12月,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被評為國家4A級景區。
據廣東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資料顯示,園區面積有657.18公頃,公園建設21年來,森林覆蓋率達到90%以上,森林蓄積量增加了兩倍,公園旅游經濟實現快速增長,2015年至2017年接待游客100余萬人次,2018年至2019年游客量達125萬人次,向地方政府上繳稅收累計超過3000萬元。
“可能是看到公園產生了效益,附近的村民有了想把公園土地收回的想法。”陳景玉介紹,前些年,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與石新 社區居委會曾發生過承包經營合同糾紛,石新社區居委會欲收回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的經營管理權,最高人民法院于2014年3月終審判決認定,雙方于1999年簽署的承包經營合同有效,均應按約定履行合同。
慘遭破壞的森林公園
官司打贏了,但是,公園和村子之間的“糾紛”卻始終沒有平息。
“國家森林公園內不得新建、亂建墳墓,這是國家法律明文規定的,而且樟木頭觀音山森林公園,國家民政部關于新的殯葬管理辦法也明確了不得土葬、不得葬墳,在森林葬墳的森林防火風險還是很高的,公園里出現過多起因上墳燒紙引發的火災。”陳景玉認為,根據有關規定,森林公園里不能建墳墓,公園管理方多次向東莞市林業局等相關部門反映,但墳墓至今仍未被拆除或遷出。
修建墓地只是讓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管理者無奈的問題之一。此外,公園內毀林建別墅、砍林開荒種果樹等破壞生態環境的行為一直得不到有效制止。
據陳景玉介紹,景區內有60多處違法建筑,其中別墅有22棟,有兩棟豪華別墅占地都超過了上千平方米。
“半山腰以下的很多原始次生林被砍光,種上了果樹,從遠處看,像貼了一塊塊補丁,與原始次生林的林相差別明顯。”陳景玉介紹說,目前公園內被毀的林地面積累計近2000畝,據2015年司法鑒定中心出具的鑒定意見確認,在園區范圍內至少存在荔枝林1000多畝。 “石新村村民享有林權的林地加起來才100多畝,也就是說有近1000畝荔枝林是毀了原始次生林后又栽種的,樹木和植被的破壞直接導致水土流失以及野生動物棲息地的減少,嚴重影響觀音山公園5A級景區的評定工作,對公園自然生態環境的破壞同樣嚴重。”
“每次發現園區內的違法違建行為,我們都第一時間向本地的相關政府部門投訴、舉報,但目前都沒有得到有效解決。”陳景玉表示無奈。
專家:要堅守 生態紅線
針對村民在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內修墳墓、建別墅、砍林種果樹等問題,記者來到石新村進行調查和核實。
“這里不屬于觀音山公園,是村集體土地,有界限圖可以證實。”石新村社區辦事員蔡先生稱,但記者要求其出示時,蔡先生又表示當時簽訂聯合開放合同時沒有界限圖。
對此,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管委會主任陳景玉向記者出示了公園的紅線圖,“這是公園被評為國家森林公園時的規劃圖,石新村村落在觀音山公園外,但村民們修墳、種樹的位置都在公園之內。”陳景玉解釋。
根據森林法實施條例、林地管理暫行辦法、森林公園管理辦法和國家級森林公園管理辦法,以及廣東省森林公園管理條例、廣東省森林保護管理條例、廣東省林地保護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未經林業行政部門同意,禁止毀林開墾和在林地修墳墓、建房屋等非法破壞林地行為,占用森林公園經營范圍內的林地,還必須征得森林公園經營管理機構同意,國家級森林公園內已建或者在建的建設項目不符合總體規劃要求的,應當按照總體規劃逐步進行改造、拆除或者遷出。陳景玉認為,部分村民不能因為擁有所有權就可不經過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的同意而隨意砍樹、建房、修墓,即使存在一部分老墳,因為與森林公園的規劃不符合,也應該遷出或者拆除。
樟木頭宣教文體旅游辦工作人員向記者解釋說,政府已經針對公園內建墓地的情況下達了相關要求,但對于墓地依然存在的情況表示不了解,“也許還沒有執行,也許是政策允許老墓翻新,我也不知道,我說了不算,公園歷史久,涉及部門多,當時有正式書面答復。”但截至記者發稿,該工作人員仍沒有向記者出示其所指的處理要求相關文件。
記者又針對此事采訪到樟木頭鎮農技中心工作人員,一位辦事員表示,該情況他不了解。
“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從不否認林地、樹林的所有權屬于石新社區和村民所有,但是,因為與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有承包經營協議,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就擁有了使用權和經營管理權,打個比方,我租了你們家的房子,你就不能再來我家里又敲又打。”陳景玉認為。
對于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存在的上述問題,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長常紀文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2019年6月印發的《關于建立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的指導意見》的要求,要堅守生態紅線,不符合規劃的,要堅決清理。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