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1-06-17 07:26:50作者:admin2
1、學生進入考場時,只準帶必需的文具,如鋼筆、圓珠筆、圓規、三角板、橡皮等,不得攜帶其它輔助工具。當堂考試學科的有關書籍、作業本,放到教室前,不得放在桌內,違者按夾帶舞弊論處。
2、考生在每科考前15分鐘進入考場,按規定入座,考試鈴響后,才能開始答題。
3、考生遲到15分鐘不得入場,考試30分鐘后,才準交卷出場,考生中途不得隨便出入,如需小便,在征得監考老師同意后方可外出,但不得同時兩人外出。如果已有同學交卷,則只準交卷,不再允許出外小便。
4、考生對試題有疑難時,不得向監考人員詢問;如遇試卷分發錯誤和字跡模糊等問題(不涉及度題內容),可舉手詢問,監考人員當眾解答。
5、考生答題時一律不準用鉛筆和紅色水筆書寫(除作圖和標準化試題機讀答卷紙可用鉛筆外),字跡要工整、清楚,并要答在試卷規定空白處,違者試卷作無效論處。
6、考生在試卷的規定處填寫自己的班級、姓名和學號除外,不準在別處作任何無關答題的標記。
7、考生在考場內必須保持安靜。交卷后,不得觀看旁人試卷,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張望、談論,更不準返場。
8、考試終了時間一到,考生立即停止答卷。不得藏不交卷,監考離場后,再交的試卷無效。
9、考生必須嚴格遵守考場紀律,在考試中有竊卷、偷看、夾帶、傳遞、抄襲、換卷、代考等舞弊行為的,教導處按實際情況對試卷作扣分或零分處理;學校行政按情節輕重情況對學生作警告、記過、留校察看等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