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
類別 等第劃分
水平Ⅰ
(必考) A
(優秀) B
(良好) C
(合格) E
(不合格)
水平Ⅱ
(選考)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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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1-12-26 20:03:19作者:admin2
整理了一份資料,希望有用:
考試
類別 等第劃分
水平Ⅰ
(必考) A
(優秀) B
(良好) C
(合格) E
(不合格)
水平Ⅱ
(選考) A
(優秀) B
(良好) C
(中等) D
(合格)
不評定、不記錄
考查 A
(優秀) P
(合格) E
(不合格) 浙江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方案
(征求意見稿)
為貫徹國家和浙江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現根據浙江省深化普通高中課程改革方案,制定浙江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以下簡稱“學業水平考試”)方案,并從2012年秋季入學的高一年級開始實施。
一、考試性質與功能
學業水平考試是在國家教育部指導下,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實施的省級水平考試。其主要功能是引導普通高中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必修和選修課程的教學要求,檢測高中學生的學業水平、學習能力、發展潛能,監測、評價和反饋高中教學質量。考試成績是高中生畢業的基本依據,也是高校招生錄取和用人單位招聘的重要參考依據。
二、考試對象與設置
學業水平考試的對象是在浙江省中小學學生電子學籍系統中注冊獲得普通高中學籍的所有在校學生。
考試分為水平Ⅰ考試、水平Ⅱ考試、考查三類。
1.水平Ⅰ考試
水平Ⅰ考試為必考科目,每個學生都必須參加,科目為語文、英語(含聽力測試)、數學、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通用技術共11門必修課程。
2.水平Ⅱ考試
水平Ⅱ考試為選考科目,科目為上述11門對應的知識拓展類選修課程。學生根據自己的學術性向、興趣特長、修習狀況自主選擇考試科目,每個學生最多選考3門科目。
3.考查
考查科目為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物理實驗、化學實驗、生物實驗、信息技術操作、通用技術操作等,由各地按照相關學科教學指導意見組織實施。每個學生都必須參加。
三、考試組織與實施
1.考試形式
水平Ⅰ、水平Ⅱ均采用紙筆考試形式,實行全省統一命題、統一施考、統一評卷,統一報告成績。
水平Ⅰ科目的考試時間為60分鐘(其中語文、數學、英語均為90分鐘),滿分100分,試題以客觀題為主,主觀題為輔。考試范圍是每個學科的必修內容。
水平Ⅱ科目的考試時間為60分鐘,滿分100分,試題均為主觀題,考試范圍在《浙江省普通高中選修課程學業質量標準》之內。
考試類別 試卷 考試安排 考試日期 日程 水平Ⅰ(必考) 按科目分卷 6月 2.5天 水平Ⅱ(選考) 按科目分卷 12月 2天
水平Ⅰ
(必考) A
(優秀) B
(良好) C
(合格) E
(不合格)
水平Ⅱ
(選考) A
(優秀) B
(良好) C
(中等) D
(合格)
不評定、不記錄
考查 A
(優秀) P
(合格) E
(不合格)
?2.考試組織
水平Ⅰ(必考)和水平Ⅱ(選考)實行分卷、分期開考
考試類別 試卷 考試安排
考試日期 日程
水平Ⅰ(必考) 按科目分卷 6月 2.5天
水平Ⅱ(選考) 按科目分卷 12月 2天
3.成績報告
借鑒國內外的經驗,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報告采用如下等第劃分?考試
類別等第劃分
水平Ⅰ
(必考)A
(優秀)B
(良好)C
(合格)E
(不合格)
水平Ⅱ
(選考)A
(優秀)B
(良好)C
(中等)D
(合格)
不評定、不記錄
考查A
(優秀)P
(合格)E
(不合格)
考試
類別 等第劃分
水平Ⅰ
(必考) A
(優秀) B
(良好) C
(合格) E
(不合格)
水平Ⅱ
(選考) A
(優秀) B
(良好) C
(中等) D
(合格)
不評定、不記錄
考查 A
(優秀) P
(合格) E
(不合格)
應屆畢業生參加并通過普通高中學業水平Ⅰ考試,由省教育廳發給《浙江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證書》。
每個學生參加同門科目水平Ⅰ、水平Ⅱ考試次數不超過2次,水平Ⅱ(選考)成績是否要學校記錄立檔,由學生個人確定。
四、考試組織管理
將原浙江省普通高中會考辦公室改為浙江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辦公室,仍設在省教育廳教研室內,省教研室主任兼任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辦公室主任。
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辦公室全面負責考試的組織管理工作,包括制定《浙江省普通高中必修課程學業水平考試標準》和《浙江省普通高中選修課程學業質量標準》,組織考試命題、考試實施、教學質量分析反饋與教學指導等工作。
加快學業水平考試相關制度建設,制定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細則、保密規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違規處理規定等,規范操作程序,端正考風考紀,確保考試公正與公平。
要確保考試經費保障,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經費收支文件,根據各地實際情況,各級財政給予必要的經費支持,確保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度正常實施。望采納,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