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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1-05-03 15:01:25作者:網絡
深圳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深圳各項社保繳費基數按照7480元/月的標準計算
養老保險繳費方面,深圳戶籍職工與非深圳戶籍職工個人繳費比例都為8%,單位繳費比例分別為14%和13%,繳費基數為職工上月工資總額,最高為深圳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即22440元,最低為深圳市最低月工資標準2130元。
醫保一檔繳費比例為8.2%(基本醫保+地方補充醫保),其中單位繳納6.2%,個人繳納2%,繳費基數為職工上月工資總額,最高為深圳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最低為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
職工生育保險由單位繳費,個人不繳費。繳費比例為0.5%,繳費基數為職工上月工資總額,最高為深圳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調整后為22440元,最低為深圳市最低月工資標準2130元。
工傷保險個人不需繳費,全部由用人單位承擔。繳費基數同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為職工上月工資總額,最高為深圳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即22440元,最低為深圳市最低月工資標準2130元。工傷保險繳費比例,根據行業類別分為8檔基準費率,分別為:0.14%、0.28%、0.49%、0.63%、0.66%、0.78%、0.96%、1.14%。
失業保險繳費基數無變化,失業保險繳費比例為1.5%(單位繳納1%,個人繳納0.5%),繳費基數為深圳市最低月工資標準2130元。
擴展資料:
深圳市失業保險以月最低工資標準作為繳費基數。浮動費率以基準費率為基礎,按下列辦法下調:
1、用人單位上一年度沒有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職工,當年度費率下調20%;上一年度有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職工,但上一年度失業保險費收支率低于10%的,當年度費率下調10%;
2、用人單位上一年度按照本市就業政策,招用經本市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認定的就業困難人員就業的,下調的失業保險繳費額為:招用就業人數×10×招用月數×2%×當年最低工資標準。按上述辦法計算的用人單位失業保險繳費下調總幅度,超過當年應繳失業保險費40%的,按當年度費率下調40%。
參考資料:7月起深圳社保繳費有變化--深圳頻道--人民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