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處分的種類由" />
更新時間:2021-06-08 08:35:59作者:admin2
知道。因為學生對違紀處分有按程序陳述、申辯、申訴和要求聽證等權利。所以凡是自己不知道的處分,按照法理都是不合法的。可以要求學校撤銷,甚至可以起訴。
學生處分的種類由輕至重分為:警告、嚴重警告、記過、記大過、留校察看、開除學籍。對嚴重違紀的學生予以處分時,應由政教處出示材料,經校長會議討論決定。
擴展資料
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
第五十二條 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學??梢越o予開除學籍處分:
(一)違反憲法,反對四項基本原則、破壞安定團結、擾亂社會秩序的;
(二)觸犯國家法律,構成刑事犯罪的;
(三)受到治安管理處罰,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的;
(四)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組織作弊、使用通訊設備或其他器材作弊、向他人出售考試試題或答案牟取利益,以及其他嚴重作弊或擾亂考試秩序行為的;
(五)學位論文、公開發表的研究成果存在抄襲、篡改、偽造等學術不端行為,情節嚴重的,或者代寫論文、買賣論文的;
(六)違反本規定和學校規定,嚴重影響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場所管理秩序的;
(七)侵害其他個人、組織合法權益,造成嚴重后果的;
(八)屢次違反學校規定受到紀律處分,經教育不改的。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