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1-08-25 07:03:37作者:admin2
廣東省公證服務收費標準 一、證明法律行為 證明經濟合同 收費標準 注 證明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房屋轉讓、買賣及股權轉讓 5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收取0.25% 5000001元至10000000元部分,收取0.2% 10000001元至20000000元部分,收取0.15% 20000001元至50000000元部分,收取0.1% 50000001元至100000000元部分,收取0.05% 100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1% 標的額5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為0.3%;按比例收費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 證明其他經濟合同 20001元至50000元部分,收取0.8% 50001元至100000元部分,收取0.6% 100001元500000元部分,收取0.5% 500001元至1000000元部分,收取0.4% 1000001元至2000000元部分,收取0.3% 2000001元至3000000元部分,收取0.2% 3000001元至4000000元部分,收取0.1% 4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5% 標的額2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為1% 證明民事協議 每件收費165元 涉及財產關系的加倍收取 證明收養關系 1、生父母共同送養的,每件收費430元 2、生父母單方送養的,每件收費650元 3、其他監護人送養的,每件收費1100元 證明財產繼承、贈與和遺贈 按受益額的2%收取 最低收取200元 二、證明有法律意義的事實 證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學歷、國籍、婚姻狀況、親屬關系、未受(受過)刑事處分等 每件收費80元 證明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資格、資信 每件收費440元 證明不可抗力事件 每件收費200元 辦理證據保全 1、證人、證言及書證保全,每件收費110元 2、聲像資料、電腦軟件保全,每件收費660元 3、對物的保全: (1)不動產保全,每件收費770元 ?。?)其他物證保全,每個收費330元 4、侵權行為和事實證據保全,每件收費550元 制作票據拒絕證書 每件收費430元 三、證明有法律意義的文書 證明知識產權的享有、轉讓和使用許可文書 每件收費550元 證明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授權委托書、公司章程、會議決議或其他法律文書 每件收費440元 證明其他有法律意義的文書,如:文書的副本、節本、譯本、復印件與原件相符及法律文書上的簽名、印鑒屬實等 每件收費80元 四、提存公證,按標的額的0.3%收取,最低收取100元;代申請人支付的保管費另收 五、賦予債權文書具有強制執行效力,按債務總額的0.3%收取 六、辦理遺囑公證和保管遺囑、清點保管遺產、確認遺囑的效力 遺囑公證 每件收費220元 需上門辦理的,加倍收費 保管遺囑 每件每年收費55元 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收,下同 證明清點遺產 每件收費220元 證明保管遺產 1、憑證,每件每年收費55元 2、物品,每件每年收費220元 確認遺囑的效力 每件收費220元 同時辦理繼承公證事項的免收 七、證明對財產的清點、清算、評估和估損 證明對財產的清點 1、申請人為公民的,每件收費330元 2、申請人為法人及其他經濟組織的,每件收費770元 證明對財產的清算 1、申請人為公民的,每件收費330元 2、申請人為法人及其他經濟組織的,每件收費770元 證明對財產的評估 1、申請人為公民的,每件收費330元 2、申請人為法人及其他經濟組織的,每件收費770元 證明對財產的估損 1、申請人為公民的,每件收費330元 2、申請人為法人及其他經濟組織的,每件收費770元 八、其他民事法律行為的設立、變更、終止 證明抽獎、抽簽、評獎、開獎等現場公證 1、非營利性的(公益性的),每件收費100元 2、營利的,每件收費1320元 3、其他現場公證,如:債券、物品的銷毀,每個收費440元 證明拍賣、招標、投標、有價證券(存折、保險單、國庫券等)及彩票銷售,按其涉及的金額計算 標的額為500000元以下的,每件收費430元; 500001元至5000000元的,每件收費850元; 5000001元至10000000元的,每件收費1600元; 10000001元以上,每個收費2200元 證明股票發行 每種股票收費5500元 證明產品抽樣檢測 每件收費100元 證明股份公司成立大會、股東大會的召開及董事會、監事會的成立 每件收費2200(不含公司會議章程、決議等公證費用) 證明領取撫恤金(或勞工賠償金)、救濟金、勞動保險金、養老金、助學金等與社會保障相關的公證事項 每件收費20元,特困難的可酌情減免 證明法律文書的送達 每件收費110元 九、保管文書,辦理法律規定的抵押登記,代辦與公證事項相關的登記、認證事務,代擬和修改與公證事項相關的法律文書,解答法律咨詢 保管文書 每件每年收費55元 辦理法律規定的抵押登記 每件收費55元 代辦與公證事項相關的登記、認證事務 每件收費200元(交通費、郵寄費等雜費按實際支出收取) 代擬和修改與公證事項相關的法律文書 1、代擬非經濟類文書、代修改法律文書,每件收費110元 2、代擬非經濟類文書、每件收費220元 解答法律咨詢 每小時收費50元(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算) 最高200元;書面解答的,每件收費50元 十、依法辦理的其他法律服務事務 證明行政性合同、協議,如:計劃生育協議、宅基地使用協議等 每件收費20元 擔任常年公證法律顧問 每年收費3000元。需辦理公證的,按公證收費標準另外收費 查閱公證檔案 每次每卷30元 翻譯費(含打印、校對費) 1、公證書譯英文,每千字符收費50元(每份譯文不足千字符的按千字符計算,下同) 2、其他資料中英文翻譯,每千字符收費80元 3、稀少語種的翻譯,參照英文翻譯收費標準,由雙方協商收費 公證專項調查費 本省范圍內每件收費100元;省外或涉外調查由雙方協商收費 十一、已受理的公證事項,申請人要求撤回的,可收手續費。未經審查的,每件收費10元;已經審查的,按照該公證事項收費標準的50%收取 十二、公證書正本按有關規定一式三份或一式二份提供給申請人。申請人如需要增加份數的,公證處可另收取副本費,每份20元 十三、各市(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可在上述各項公證服務收費標準上下浮動不超過10%的幅度內,確定本地區具體的收費標準,并報省價格主管部門備案 十四、上述各項公證收費標準的計算單位均為一件公證事項 十五、本收費標準自2000年7月1日起試行,試行期一年試行期滿,由省價格主管部門根據《廣東省公證收費管理規定》的程序制定下達正式收費標準 十六、本收費標準由省價格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廣東省物價局 廣東省司法廳 廣東省財政廳 2000年6月27日 附件 民事公證部分項目收費計算分解表 金額單位:人民幣元 公證項目 公證書發往國家和地區 正文 翻譯 說明 合計 中文證明書 中英文相符證明書 英文 證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學歷、國籍、婚姻狀況、親屬關系、未受(受過)刑事處分等 美國 80 80 100 發一式三份(含兩個不同號碼) 260 其他國家 80 50 發一式二份 130 港、澳、臺地區 80 發一式二份 80 證明其他有法律意義的文書:文書的副本、節本、譯本復印件與原件相符及法律文書上的簽名、印鑒屬實等 美國 80 80 100 發一式三份(含兩個不同號碼) 260 其他國家 80 50 發一式二份 130 港、澳、臺地區 80 發一式二份 80 說明:1、稀少語種的翻譯協商收費。 2、有法律意義文書的翻譯收費按《廣東省公證服務收費標準表》第十項(四)項第2點的標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