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08-31 07:03:50作者:佚名
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印發〈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考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細則〉的通告》(人考中心函〔2021〕1號)、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推行考后資格初審的通告》(湘人社函〔2012〕526號)、《關于做好廣東省2022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告》(湘人社考函〔2022〕14號)有關考務文件精神,現將做好廣州考區2022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后人工核實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初審要求
我省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考試推行告知承諾制,所有報名條件、要求、結果在考前、考中、考后充分告知報名人員;報名人員需對參考全過程所提供的材料、所補報的每項信息履行真實性承諾。構建完善溯源追責初審制湖南省職稱考試,考取人員補報信息、電子文檔、提供或上傳資料常年保存,作為人力資源基礎數據比對信息,無論何種時侯,經核實發覺不符合當初報名條件或存在弄虛造假的,按相關規定給予處置追責,一律取消相應職業資格,據此斬獲的后續職業資格或其他權益,也一律一并取消,并計入當事人專業技術檔案和有關誠信檔案。
二、人工核實對象
2022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全部課目成績合格且存在以下狀況的(詳細人員名單見附件):
1.在線服務平臺未能核實或核實不通過的;
2.符合免試部份課目報名條件的;
3.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
4.未選擇告知承諾制形式代辦相關事項的;
5.撤回承諾申請的;
6.存在其他異常狀況需人工核實的。
三、人工核實詳細安排
(一)申鬧鈴間:2023年3月20日下午9:30—3月23日凌晨5:00
(二)報送系統網址:
(三)網路系統人工核實結果查詢:考生可登入網路初審系統,點擊菜單欄信息查詢,查看系統人工核實結果。
(四)通過人員名單公示時間:2023年3月27日之前
(五)詳細操作:考生登陸網址“”,在主頁點擊步入“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及職稱考試資格初審系統”(操作指南見附件4),首先進行個人注冊(之前注冊用戶無需重新注冊),之后對照附件上傳相關人工核實材料,確認無誤后點擊“申報”即可。
網路系統維護咨詢電話:-84907869
四、人工核實程序
2022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后人工核實采取網路系統人工核實模式進行。考生須登入“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及職稱考試資格初審系統”(網址:),并遞交相關人工核實材料掃描件,詳細材料如下:《資格考試報考表》(見附件2)、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期限的證明材料(見附件3)、學歷證明材料,符合免考條件的考生還需提供符合免考條件的證明材料,選擇“增設專業”報考的,還須提供全科證書掃描件。
按照原人事部《關于資格考試工作中有關問題的通告》(人辦發〔1996〕52號)以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印發〈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考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試點工作推行方案〉的通告》(人考中心函〔2019〕26號)等有關文件精神,職業資格考試推行網上報考前申請人自我資格初審、所在單位資格審查、考試成績發布后代社部委組織人工核實,考生需按如下程序核實:
(1)考取人員個人自審
請考生仔細閱讀了解相關考務文件以及本公告的通告要求,非常是認真對照報考條件中的文憑、工作期限、任職閱歷、專業等標準條件給予掌握,并按要求提交相關材料。
(2)單位資格審查
申請人所在單位負責審查把關。所在單位人事(人力資源)部委應充分利用大數據等現代信息技術,對申請人提供的《資格考試報考表》、畢業護照、身份護照及文憑證明材料等其他輔證材料的真實性進行核驗,嚴苛把關,防止弄虛造假,并保留初初審驗結果以備核實。核驗無誤后,須在《資格考試報考表》上簽名并加蓋單位私章或人事(人力資源)部委私章,同時為考生出示專業工作期限證明。
(3)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工核實
考生須按要求在網路系統遞交相關個工核實材料掃描件,我們將安排專人再度核實考生的姓名、性別、年齡、單位、專業、學歷、資歷、專業技術職務考試成績等相關狀況。對符合報名條件且考試成績合格的考生,后續在人社局官網公示通過人員名單;對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成績視為無效,一律不下發確認文、不予發證。
(4)人工核實通過人員名單公示
我們將于3月27日之前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通告公告欄,對2022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后人工核實通過人員名單進行公示。
五、人工核實材料要求
考生通常要提供材料(一)(二)(三),符合免考部份課目條件的考生還須提供材料(四),考取級別為“增項”的只需遞交附件(五)。
非常告誡:2002年之前取得的文憑、外省文憑未能提供文憑認證報告的,可提供檔案中的結業生登記表和結業證書原件掃描件。
詳細材料要求如下:
(一)《資格考試報考表》1份,需簽名并加蓋單位私章或人事(人力資源)部委私章,同時在表格底部空白處備注本人相機號碼。
(二)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期限的證明材料湖南省職稱考試,如在多家單位有過工作經歷,請在證明材料中一并標明,加蓋單位私章或人事(人力資源)部委私章。
(三)文憑證明材料(無須加蓋私章),如教育部文憑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歷認證報告等。請考生結合報名時提供的文憑及結業時間,對應打算如下文憑證明材料:
1.學信網下載的教育部文憑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2002年之后取得且已在大學師生文憑信息管理系統相關數據庫中注冊的本科及以上高等教育文憑證書,提供在學信網()下載的《教育部文憑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2.學信網提供的文憑認證報告
2002年曾經取得本科及以上高等教育文憑證書,以及2002年以后取得但未在大學師生文憑信息管理系統相關數據庫中注冊的高等教育文憑證書,可免費在學信網網上申請文憑認證報告(相關申請資料打算狀況參看學信網要求),提供文憑認證報告打印件。
3.山東省中等職業學院結業證查詢系統查詢結果
2005年6月后結業于廣東省本科職業學院的考生,提供在四川省中等職業學院結業證查詢系統查詢認證結果頁面。
查詢網址:
4.省教育廳出示的文憑認證報告
2005年6月前結業于廣東省本科職業學院的考生,提供省教育廳文憑認證報告打印件。因時間問題未能提供文憑認證報告的,可先提供教育行政部委打印的投檔花清冊或結業生花清冊進行初審,后續再補充提供文憑認證報告。
文憑認證報告出示所需材料:結業證書原件或文憑證明書原件、身份證原件、畢業中學或教育行政部委打印的投檔花清冊或結業生花清冊(加蓋存盤部委私章并留經辦人姓名和辦公電話)。
受理模式:現場代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