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2-23 07:02:57作者:佚名
第一章 一般規定
為保證濟南職業學院2021年自主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精神及教育部相關文件《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1年高職院校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2017年》,根據學校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濟南職業學院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
第二條 學校自主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平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綜合評價、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學校個別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應當接受有關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濟南職業學院 學校代碼:13323
第五條 學校地址:
采石校區:濟南市歷城區旅游路5518號 郵編:250103
舜耕校區:濟南市歷下區舜耕路12號 郵編:250014
第六條 辦學性質和類型:公辦、普通高等職業學校
第七條 辦學層次:專科
第三章 組織架構
第八條 成立以學校領導為組長的招生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負責制定個人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個人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的重大問題。
第九條 招生就業部門是組織實施個別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及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 具體負責濟南職業學院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條 濟南職業學院紀委對個別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進行全過程監督,嚴格實施招生“陽光工程”,做到“六個公開”。
監督電話:(0531)82627506。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 學校安排2021年自主招生計劃600人(其中自主招生計劃退役軍人30人)、綜合評價招生計劃600人。 各專業招生計劃將在學校官網另行通知。 最終招生計劃以省教育廳公布為準。
注:本方案為擬招生方案,以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最終批準為準。
第五章 入場規則
第十二條 招生對象:
單獨招生:面向山東省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和歷屆高中畢業生(含退伍軍人、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農民、在崗職工等)。
綜合評價招生:面向山東省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特別提醒:申請學校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學業水平測試各科成績必須“及格”,否則將取消錄取資格,并自行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報名時間:
考生須通過山東省2021年普通高考(含春季高考、夏季高考)報名濟南單招學校有哪些,方可參加學校單獨招生或綜合評價招生。
參加單獨招生或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須于2021年3月3日至5日在省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招生平臺(網站:)或濟南職業學院官方網站()選擇院校和專業。
第十四條 繳納網上考試費用:
已成功報名的考生應于3月6日至8日登錄濟南職業學院官方網站(濟南職業學院官網)繳納網上考試費。
第十五條 考試時間安排:
3月12日模擬考試。 模擬考試的具體時間和安排在學校官網公布。 本次考試不計入成績。 主要目的是讓考生熟悉系統操作,熟悉試題類型,發現并糾正考試中的問題。
正式測試將于3月13日至14日進行。 按照模擬考試流程參加正式考試。 正式考試時間以學校官網規定時間為準。
第十六條 考試形式:
學校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均以網上考試的形式進行。
1. 個人招生考試科目及成績
考試科目:在線測試,測試內容主要包括文化知識、形象氣質、語言表達、職業潛力四部分。 總分為100分。
2、招生考試科目及成績綜合評價
考試科目一:在線測試,測試內容主要包括文化知識、形象氣質、語言表達、職業潛力四部分,滿分100分。
考試科目二:綜合素質評價,按照省教育廳提供的高中階段綜合素質評價進行評分,滿分為50分。
總分=考試科目1的分數+考試科目2的分數,總分為150分。
3. 考前準備
考生必須自行準備與考試相關的設備、物品和條件。 主要包括:帶高清攝像頭的手機、紙張、簽字筆,保證房間獨立,不受周圍環境干擾,網絡流暢。
第十七條 錄取:學校對網絡考試成績設定最低錄取控制線。 在線考試成績低于控制線的考生直接淘汰,不參加排名錄取。
對于控制線上的自主招生考生,按照專業招生計劃,按照報考人員總成績(網測成績)進行排序,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錄取。
綜合評價控制線考生按照專業招生計劃,按照考生總成績(網測成績+綜合素質評價成績)進行排序,按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錄取。
學校只列出了退役軍人的單次招收計劃。 按照只允許退役軍人報考專業的招生方案,按照申請入學的退役軍人總成績(網測成績)排序濟南單招學校有哪些,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參加考試錄取的退役軍人、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農民、在崗職工等類別考生,按照學校普通本科教學計劃和教學組織形式進行授課。同一專業的全日制學生。
對于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專業,剩余計劃由學校綜合考慮各專業申請情況、師資隊伍、實訓條件等多重因素合理分配。
第十八條 免試: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參加全國、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并獲得三等獎以上,或者具有高級工以上職業資格并取得勞動資格的縣級以上。 具有模范職稱(含同等榮譽稱號)、具有中等職業教育學歷的在職人員,請考生本人向我校招生就業部門(歷下區舜耕路12號)申請免試濟南市)3月5日16:00前書面申請,同時網上報名并繳納網上考試費(免試審核通過的考生可退費)。 書面申請所需材料包括:《候選人免試申請表》(按要求填寫并簽字蓋章)、身份證及獲獎證書原件復印件(需一式兩份); 學校同意并公告無異議后,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審核,辦理錄取手續。 考生將直接進入我院相應專業學習。 符合免試條件的考生只能選擇報考一所試點院校。
第十九條 通知考生:以單獨招生或綜合評價錄取方式被高職院校(專科)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普通高校招生春、夏季統考錄取。
第六章 收費標準和補貼政策
第二十條 學校按照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財政廳、省教育廳批準的收費標準和有關規定收取費用。 退款按照省政府辦公廳《山東省普通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魯政辦字[2018]98號)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學校通過獎、貸、補、補、免等多種資助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助學貸款、“綠色通道”、獎助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儉學等資助項目。 資助條件和標準由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情況,按照《山東省助學金管理辦法》(魯財科教[2020]15號)和學校相關規定執行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等五個部門。
第七章 資格審查與頒發證書
第二十二條 新生入學后,資格審查和體格復查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執行。 對于不符合入學條件的新生,學校將根據不同情況進行處理,直至取消其入學資格。 如有弄虛作假行為,一經發現,將被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三條 頒發畢業證書和升專:
學生畢業時,學校頒發濟南職業學院普通專科畢業證書,并向教育部進行電子注冊備案。 畢業后,由省人事廳畢業生就業部門頒發《就業登記證》,享受普通高校專科畢業生待遇。 專科升本科按照當年教育部門下發的有關文件執行。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 對冒用濟南職業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和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由濟南職業學院負責解釋。 本章程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的,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未完成的事務按照上級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由濟南職業學院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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