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5-06-13 16:58:03作者:佚名
2025年青海省公務員考試網,青海省將招募2380名公務員,相關公務員考試成績的查詢可通過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進行。
2025青海公務員考試成績查詢入口
四、有關注意事項
(一)加分政策
報考六個自治州州級機關崗位的少數民族考生,其筆試成績將額外增加三分;而對于報考六個自治州下轄的縣(市、行委)以及大通、互助、民和、化隆、循化等縣以下職位的少數民族考生,筆試成績將額外增加五分。
父母中任一方目前在六個自治州從事工作(或戶籍登記在六個自治州)并連續滿3年或更長時間,且為漢族的考生,若報考六個自治州州級機關的職位,其筆試總分將依照以下標準獲得加分:在六個自治州工作滿3年但不足10年的,加1分;滿10年但不足20年的,加2分;滿20年及以上的,加3分。而對于報考六個自治州下轄的縣(市、行委)或鄉鎮(街道)機關職位的考生網校頭條,其筆試總分將依照以下標準進行加分:在六個自治州工作滿3年但不足5年的,加1分;滿5年但不足10年的,加2分;滿10年但不足15年的,加3分;滿15年但不足20年的,加4分;滿20年及以上的,加5分。
報考定向考錄職位的退役士兵考生,其筆試總成績將依據相關政策獲得加分;而對于報考非定向考錄職位的退役士兵考生,則其筆試總成績將額外增加5分。
符合以上各項加分政策的累計加分不超過5分。
(二)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要求。在青海省,那些在基層單位服務兩年并經考核認定合格的大學生“村官”、參與“西部計劃”的志愿者(包括青南計劃成員)、“三支一扶”團隊成員以及特崗教師,若報考定向的大學生“村官”等基層服務項目職位,需依照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發布的《關于從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中選拔錄用公務員的相關事項通知》的規定進行操作。上述四類人員在基層服務的具體期限、服務地點以及考核標準均由團省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以及省教育廳共同確認。對于在省外完成服務期限并經考核達標,擁有青海省戶籍的“西部計劃”志愿者,若欲報考針對基層服務的特定職位,其資格認定工作則由團省委負責。
青海省籍退役士兵,若在軍隊服役超過五年,或是在青海省入伍,亦或持有青海省戶籍,且為高校畢業生,均可報考針對基層服務項目的特定職位。此類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包括:在入伍前已獲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專科及以上教育學歷的退役士兵,或者是在校期間入伍,并于2025年7月31日之前獲得大學專科及以上教育學歷的退役士兵。
(三)資格審查環節,這項工作主要由省直的招錄機構以及各市(州)的黨委組織部承擔,同時,他們還需向考生們提供考錄職位所需的專業知識和資格要求的相關咨詢與詳細解釋。
報考省級直屬機關以及西寧市、海東市及其下屬職位的考生(不包括報考藏漢、蒙漢雙語職位的考生),在《申論》考試中需用國家規定的通用語言文字(即現代漢語)進行作答,若使用其他語言文字作答的部分將不予計分;而對于報考六個自治州及其以下職位的考生,《申論》考試中可以選擇使用本自治州自治主體民族的語言文字進行作答。報考藏(蒙)語文字寫作能力相關職位的應試者,在《申論》考試中必須至少挑選一道題目,以所報考職位規定的民族語言文字進行作答,并確保獲得有效分數。若未能滿足這一要求,將被視為未滿足職位資格條件,進而取消其本次考試的錄用資格。
(五)關于筆試成績的合格標準。對于報考人數與資格復審人數比為1:1的崗位,只有筆試成績達到合格標準的考生才能進入下一階段的考錄程序,而未達到合格標準的考生則將失去進入下一考錄環節的資格。筆試成績的合格分數線界定為:在考錄職位所需人數與通過資格復審人數之比超過1:1的職位中,所有參與資格復審的考生中,除開那些考錄職位所需人數與資格復審人數恰好為1:1的情況外,成績排名最后的筆試總分。
對于其他崗位需要補充的人員,若其筆試成績未達到規定的合格分數線,則不再進行遞補。
面試前,報考人民警察及體能測評加試職位者需接受體能測評,此項測評由招錄單位負責組織;而報考藏漢雙語職位者則需進行藏語或蒙語口語能力測試,該測試由省委組織部負責,并指導各州委組織部或省直招錄單位具體執行。若體能測試或蒙藏語口語測試未能達標,將喪失面試機會;對于出現的面試空缺,將根據該職位筆試總成績由高至低依次進行填補。
(七)關于開考比例的規定。對于省、市(州)兩級機關中,那些不按照專業類別進行設置的考錄職位,其筆試的開考比例應超過三比一;若未能達到這一開考比例,則根據報名人數來決定該職位的考錄人數;而對于其他職位,筆試階段則不設定開考比例。參加面試的應聘者數量按照既定計劃,以1:3的比例來確定錄取名額;若計劃錄取人數與面試人數的比例為1:1,并且該職位考試中綜合成績排名最后的考生面試成績未及當天本組所有面試參與者平均分,則該考生將失去進入下一錄取環節的資格。
在筆試和面試階段結束后,若考生的綜合成績出現并列情況,將依照筆試總成績的高低順序進行排列,以此決定進入下一階段考錄流程的人員;若筆試總成績相同,則需依據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的成績高低進行排序,以確定進入下一考錄環節的候選人;若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也相同,則由招錄單位根據考察結果來決定擬錄用的具體人選。
體檢和考察環節的人選,將依據總分排名由高至低,以一比一的比例進行確定。體檢和考察的標準與要求,將嚴格依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具體工作由省直招錄機構和各市(州)委組織部共同負責。若體檢環節出現空缺職位,將依照該職位的考試總分排名,從高到低依次遞補。而考察環節及之后的考錄階段青海省公務員考試網,將不再進行遞補。
面試環節落幕之后,對于那些基層考錄計劃尚未完成的崗位,若招錄單位有補充錄用的需求,則可實施調劑補錄。這項調劑補錄的具體工作,將由省委組織部負責統一執行和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