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1-12-30 08:40:21作者:admin2
根據國家計劃生育法和各省的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違法生育第二胎的,要分別給于夫婦雙方征收社會撫養費的處罰,具體數額各省不盡相同。報戶口原則上于違法生育無關,這也就象男女無論進行婚姻登記與否,其所生育子女都享有合法的權利。二者是兩個法律關系。
1、你符合生育二胎的條件,符合新《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一款。
2、你和你妻子所在村或社區計生辦出具你們雙方的婚育情況證明。填寫二胎申請表。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復印件一份。
3、需要提供你的離婚證、離婚協議或法院判決書復印件一份。
參照陜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其中生育政策如下:
第三章 生育調節
第二十一條 堅持計劃生育基本國策,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符合本條例規定條件的,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
第二十二條 實行生育第一胎子女登記制度。
夫妻生育第一胎子女的,應當在懷孕后至孩子出生一個月之內,告知雙方所在單位或者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并向女方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進行生育登記,免費領取計劃生育服務卡。
第二十三條 夫妻已有一個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生育第二胎子女:
(一)第一胎子女為病殘兒,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但醫學上認為父母可以再生育的; (二)患不孕(育)癥,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規定收養一個子女后病愈懷孕的; (三)夫妻雙方均為獨生子女的;
(四)夫妻雙方均為在全國一千萬人口以下少數民族的;
(五)夫妻雙方均為歸國華僑的;
(六)因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搶險救災、見義勇為致殘喪失正常勞動能力的人員,烈士的獨生子女。
第二十四條 再婚夫妻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
(一)一方再婚前已有一個子女,另一方未生育過的;
(二)一方再婚前合法生育兩個子女后喪偶,另一方未生育過的;
(三)再婚前雙方各生育一個子女,新組合家庭只有一個子女,且該子女為病殘兒,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醫學上認為父母可以再生育的。
第二十五條 夫妻雙方是農村戶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生育第二胎子女:
(一)只有一個女孩的;
(二)男到獨女戶或者雙女戶家結婚落戶的;
(三)夫妻一方屬非遺傳性殘疾,失去正常勞動能力的;
(四)居住在人口稀少高寒山區的。人口稀少高寒山區的標準和范圍,由省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確定。
第二十六條 因城市建設發展,農村居民由政府統一安排轉為城鎮居民,尚未享受城鎮居民社會保障和福利待遇的,適用本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享受城鎮居民社會保障和福利待遇,且已領取生育證的,生育證一年內有效。
農村居民依據本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領取生育證后,自行轉為城鎮居民的,自轉為城鎮居民戶口之日起一年內,生育證有效。
夫妻雙方戶籍均為城市中的農村居民,以非農業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不適用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但應當享受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