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11-15 10:02:18作者:佚名
為做好我校2023年警務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復試投檔工作,維護考試公正公平,依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3年全省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22〕3號)《關于做好2023年全省碩士研究生復試投檔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3〕3號)等文件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本辦法。
一、基本原則
(一)堅持科學選拔、擇優投檔。遵守高層次應用型警務專業人才選拔規律,規范復試工作,提升復試質量。
(二)堅持全面考查、突出重點。在對考生能力與知識考評的基礎上,突出對其創新能力、專業素質和綜合素養等的考查。
(三)堅持公正公平、高效透明。嚴格執行招生新政和規定,嚴守招生紀律,強化監督管理,做到新政透明、程序公平、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完善,著力維護考生合法權益。
(四)堅持以人為本、優化服務。提高服務意識,悉心舉辦咨詢指導山東警察學院2023提前批錄取分數,確切剖析新政內容,暢通考生咨詢聯系渠道,及時為考生答疑解惑。
二、組織領導
(一)中學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和統籌我校2023年警務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復試投檔工作,對復試投檔過程中的重大問題進行決策。
(二)中學創立復試投檔工作綜合協調組、紀檢監察組、試卷命題組、復試專家組、技術保障組、后勤保障組、安全保衛組等,保障復試投檔工作順利進行。
(三)復試共分3個小組同時進行。每位復試小組由7名專家組成(含2名英文專業復試專家和5名專業領域復試專家)。
(四)復試專家原則上從我校警務碩士研究生導師或副中級以上職稱專家中擇優選取并進行合理編組,復試前接受集中培訓和保密教育,明晰復試程序,統一評分標準。
(五)每位復試小組確定1名主任,負責本復試小組的組織和領導工作。各復試小組主任于復試當日開考前抽取分組號(第1至第3復試小組)。分組號一經確定,該組復試專家和組別即保持固定,不再變更。
(六)各復試小組配備專人進行記錄。復試嚴格依照復試規則和時間要求進行。
三、招生計劃及復試分數線
(一)招生計劃
2023年,教育部下達我校全日制警務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計劃數50名。
(二)復試分數線
復試采取差額方式,根據考生初試成績進行排行,從高到低確定復試考生名單,比列為教育部下達招生計劃數的150%。
依據該比列,我校2023年警務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復試分數線:總分不高于355分,同時,滿分=100分的考試課目,單科成績不高于45分;滿分=150分的考試課目,單科成績不高于90分。入選復試考生共75人(復試考生名單見附件1)。
四、復試資格審查
步入復試的考生,在復試前須接受資格審查。考生須在4月3日(禮拜一)前向我校研究生工作部遞交以下電子材料:
(一)報名資格審查表(見附件2,須考生本人手寫簽名,由考生檔案所在單位人事或政工部門開具意見并加蓋私章);
(二)身分證正背面掃描件;
(三)學歷證書掃描件;
(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相關說明見附件3,遞交網站下載的PDF版);
(五)誠信復試承諾書掃描件(見附件4,須考生本人手寫簽名);
(六)出席警務工作滿三年證明掃描件(見附件5,須加蓋考生檔案所在單位人事或政工部門私章);
(七)人民警員證正背面掃描件(如有護照遺失等情況,須由考生檔案所在單位人事或政工部門出具證明并加蓋私章)。
材料遞交要求:每位文件單獨掃描成一個PDF文檔,命名為“考生編號+文件類型+姓名”,比如“00400+身分證+張三”;所有文檔放在一個文件夾中,文件夾命名為“考生編號+考取專業(方向)+姓名”,比如“00400+警務碩士(智慧警務)+張三”,產生壓縮包后發送至我校研究生工作部郵箱:。(注:資格審查材料僅限PDF格式,原件請妥善保管,入學后須再度查驗原件)
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出席我校組織的復試。凡弄虛造假者,一律不予復試。對提供虛假信息或材料者,一經查證將取消其復試成績、錄取資格、入學資格、學籍直到取消學歷學位,責任由考生自負。
五、復試日程安排
復試時間:4月7日(禮拜五)8:30-12:30,14:00-18:00
復試地點:杭州交警大學濱江學校(河北省石家莊市濱江區濱文路555號)。
所有出席復試的考生,須持初試準考證、身份證和人民警員證,在復試前30分鐘到達我校濱江學校綜合樓317候考室報到。遲到15分鐘以上者,取消復試資格。
六、復試內容與方式
(一)復試采取筆試形式進行,復試內容包括英文能力測試和專業能力測試。復試采取隨機抽題進行問答的形式進行。每名出席復試的考生須回答3道題,其中英語能力測試題1題,主要考查考生英文據說能力;專業綜合能力測試題1題,主要考查考生專業綜合知識及應用能力;專業方向能力測試題1題,主要考查考生所考取的專業方向知識及應用能力。
(二)復試共分3個小組同時進行,分別為第1復試小組、第2復試小組、第3復試小組。
(三)復試分下午場、下午場共2場考試。每個考生只出席1場考試。同一場考試,使用同一套內容相同的試題。下午場考試和晚上場考試,試題數目相同、試題難度相當,但考題內容不重復。
(四)每個考生的復試過程分為答題打算和答題兩個環節。答題打算時間不超過10分鐘。答題時間不超過15分鐘。答題打算時間不記入答題時間。
(五)復試全程錄音錄象。
具體復試規則和流程詳見《考生須知》(見附件7)。
七、復試成績評定
(一)復試成績估算方式
復試成績總分為100分,其中英語能力測試占20%、專業能力測試占80%。即:復試成績=英文能力測試成績×20%+專業能力測試成績×80%。
英文能力測試成績和專業能力測試成績,分別采用二次平均法估算。
復試成績達到60分為合格,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投檔。
(二)筆試現場成績的評定
復試小組各專家在每個考生的復試評分表上進行打分。
英文能力測試部份(滿分為100分),按照2位語文專業復試專家的評分,根據“取平均值”的方式,估算2位復試專家的平均分,確定考生英文能力測試的筆試現場成績。
專業能力測試部份(滿分為100分),按照5位專業領域復試專家的評分,根據“去掉一個最高分和除去一個最低分,取平均值”的方式,估算剩余3位復試專家的平均分,確定考生專業能力測試的筆試現場成績。
(三)復試最終成績的確定
采用“二次平均法”分別對考生的英文能力測試筆試現場成績和專業能力測試筆試現場成績進行加權,估算該生日語能力測試和專業能力測試的復試最終成績。
(四)“二次平均法”的估算方式
1.按照在不同復試小組出席復試考生的筆試現場成績,估算出每位復試小組的筆試現場平均成績(A1、A2、A3……An)。
2.將各復試小組的筆試現場平均成績進行二次平均,估算出所有復試小組的筆試現場總平均成績(R),即:R=(A1+A2+A3+……+An)÷n
3.用總平均成績(R)減去有關復試小組的筆試現場平均成績(An)得出該復試小組的加權系數(Xn),即:Xn=R÷An
4.考生復試最終成績為考生筆試現場成績除以本復試小組的加權系數,即:考生復試最終成績=筆試現場成績×Xn。
5.成績采取四舍五入的辦法進行估算。加權系數保留4位小數,其余估算過程中估算結果保留3位小數。復試最終成績保留3位小數。
八、總成績估算方式及排序規則
(一)總成績估算方式
初試成績占60%,復試成績占40%。
估算公式:總成績=初試成績÷5×60%+復試成績×40%。
(二)總成績排序規則
根據總成績由高到低進行排序(不分辨專業方向)。總成績相同的,按初試成績由高到低次序排序;初試成績仍相同的,依次根據政治理論、外粵語、業務課一、業務課二成績排序。
九、調劑工作安排
第一志愿復試結束后,如復試合格人數未達到招生計劃人數,我校將公布調劑辦法(另行制訂)和計劃余缺信息。符合報名條件的調劑考生(具體條件見我校2023年警務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章程),請及時通過教育部網下調劑系統()履行調劑手續。復試內容、方式、要求等與第一志愿考生相同,時間另行通知。
十、復試投檔規則
(一)復試結束后,根據考生總成績排序(不分辨專業方向),由高到低依次投檔。
(二)擬投檔考生中有手動舍棄的,在復試合格的考生中根據總成績排序由高到低依次入闈。
(三)擬投檔考生應于擬投檔名單公布后10個工作日內自行抵達二級甲等(含)以上診所進行復檢,并將復檢報告電子版或掃描件發送至我校研究生工作部郵箱:(復檢報告模板見附件6)。
(四)思想政治素養和道德品質考評及復檢不作量化記入總成績,但考評結果或復檢不合格者,不予投檔。
十一、加分及少數民族照料新政的執行
出席“大學生志愿者服務東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班主任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赴外漢語班主任志愿者”“選聘院校結業生到村任職”等項目,以及院校中學生應征參軍服現役退役的考生,可按照《2023年全省碩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規定》第59條規定申請享受相應加分新政。
工作單位和戶口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業單位為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可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料新政。
經資格審查,符合加分新政或少數民族照料新政的考生相關情況將在公布復試考生名單時進行說明。
十二、相關要求
(一)考生復試前,請認真閱讀本辦法,按要求提供資格審查材料。
(二)考生須簽署《誠信復試承諾書》,知曉《國家教育考試違法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修正案(九)》和《普通高等中學招生違法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相關規定,在復試過程中有違法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根據規定嚴肅處理,取消投檔資格。
(三)考生復試期間,禁止將手機、電子腕表、智能腕帶及其他電子設備帶入考場。考生答題完畢后,應服從考務工作人員引導,按規定路線立刻離開考試區域,不得停留、大聲喧嚷,不得與未考考生有任何信息交流。否則,根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四)復試試卷及相關內容均系國家保密材料,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轉發或透漏復試試卷相關內容。
十三、復試投檔結果公開與監督
(一)復試投檔結果預計于八月下旬在我校招生信息網()公示。公示內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及擬投檔結果等信息。公示時間為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更改;名單如有變動山東警察學院2023提前批錄取分數,須對變動部份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
(二)中學紀檢監察室對復試投檔工作進行全面監督。
(三)考生對復試投檔結果有異議的,可在公示期外向我校研究生工作部(電話:-87787150)或紀檢監察室(電話:-87787295)實名申述,中學將及時做出答復。
十四、咨詢方法
中學招生信息網網址:,研究生工作部電話:-87787150。
十五、其他
本辦法由廣東巡警大學研究生工作部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教育考試相關新政執行。
附件:1.復試考生名單
2.報名資格審查表
3.學籍學歷驗證(認證)說明
4.誠信復試承諾書
5.出席警務工作滿三年證明
6.復檢報告(模板)
7.考生須知
附件1:復試考生名單.pdf
附件2:報名資格審查表.doc
附件3:學籍學歷驗證(認證)說明.pdf
附件4:誠信復試承諾書.pdf
附件5:出席警務工作滿三年的證明.docx
附件6:復檢報告(模板).pdf
附件7:考生須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