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圳戶籍兒童;
2.享受國家、省、市" />
更新時間:2021-06-12 22:47:25作者:admin2
2021年秋季學期,幼兒園小班的招生對象為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兒,中班和大班插班生年齡下限依次前移一年。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深圳戶籍兒童;
2.享受國家、省、市有關優待政策兒童;
3.父母雙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戶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的非深戶籍兒童(報讀公辦幼兒園的,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戶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且在深圳居住滿1年、連續參加社會保險(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滿1年)。
幼升小一般是每年5月份申請,帶戶口本到學校辦理,流動人口要符合當地的入學條件,有的地方要經過教育主管部門審批。
父母在深圳連續居住1年以上,且能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暫住人口子女。
適齡兒童出生證、由公安部門出具的適齡兒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戶口本、在深居住證或暫住證;
適齡兒童父母在本市的有效房產證明和購房合同;
適齡兒童父母持有本市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就業和社會保障證明;
適齡兒童父母現居住地街道辦事處計劃生育工作機構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
適齡兒童原戶籍地鄉(鎮)以上教育管理部門開具的就學聯系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