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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1-06-14 22:42:58作者:admin2
一、根據《成都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按戶籍所在地就近入學的實施意見》(成教〔2011〕4號),成都主城區戶口,本市是不可以跨區讀小學,“堅持戶籍與居住地一致的入學原則”。
二、相關依據《成都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按戶籍所在地就近入學的實施意見》(成教〔2011〕4號):
1、堅持戶籍與居住地一致的入學原則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以適齡兒童、少年和法定監護人戶籍登記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為依據,實行就近入學。
個別學位緊張的學區,暫按一套房屋就近優先解決一個家庭的適齡兒童、少年就近入學,其他遷入的適齡兒童、少年由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入學。
2、小學入學由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持適齡兒童與其同一戶籍的本市居民戶口簿,到戶籍所在地指定登記點進行登記。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入學登記情況和學校新生入學學位,劃片安排適齡兒童就近入學。
對于居住人口密集的區域,入學登記的適齡兒童人數超過學校新生入學學位數的,可采取劃片微機排位方式安排適齡兒童就近入學。對戶籍與居住地不一致的,由戶籍地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入學。
擴展資料:
一、成都市本地生入學政策
報名條件:
1、新生入學年齡在8月31日前(含8月31日)應滿6周歲,因身體或其它原因需延緩一年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需由其監護人向適齡兒童戶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提交緩入學申請并附相關印證材料,獲批準后方可緩學,不得擅自以在家學習替代國家統一實施的義務教育。
2、按照“兩個一致”優先的原則,先安排與法定監護人戶籍地一致、且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就近入學,再根據登記入學人數和學校資源分布情況,在區域內統籌安排家庭實際居住地與戶籍所在地不相符的適齡兒童。
本地戶口報名材料:
1、適齡兒童與法定監護人同一戶籍的本區居民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2、該戶籍登記點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有效證明原件(即法定監護人實名所屬及全權所有的房產證)。如果戶籍登記點對應的產權證明不是父母而是祖輩的,需要提供房管局開具的無房登記記錄;
3、適齡兒童出生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4、兒童預防接種證;
5、父母身份證;
備注:每張復印件必須父母簽名。
二、成都市外地生入學政策
報名條件:
進城務工人員主要指在本市居住務工的非本市戶籍人員及本市戶籍跨行政區域居住務工人員,其中中心城區(青羊區、錦江區、成華區、武侯區、金牛區、高新區、天府新區)視為同一區域。
外地戶口報名材料:
1、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2、成都市居住證原件和復印件;成都戶籍跨行政區域的人員需用《成都市居住登記證明》代替居住證,不論是居住證還是居住證明都須滿一年;
3、申請人及其子女同一戶籍的戶口簿;
4、子女在市中心城區就讀,須提供與中心城區內用人單位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或是申請人在中心城區內辦理的工商營業執照(含納稅或免于納稅相關證明);
5、子女在郊區(市)縣就讀的,須提供與該區(市)縣內用人單位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或是申請人在該區(市)縣辦理的工商營業執照(含納稅或免于納稅相關證明);證明截止2017年5月31日,需滿12個月;
6、申請人需提供截止2017年5月31日,已在本市連續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滿12個月的證明,中途不能斷保!(且申請入學當月處于持續繳納狀態)。
三、其中,根據以往辦理情況,市教育局特別提醒家長注意三點。
第一,已享受政策統一安排就學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小升初時,須按《指導意見》規定重新提交申請。居住地未變更的,按2018年的小升初政策執行;
居住地跨區(市)縣變更的,除可報考藝體特長生外、不參加公辦學校當年小升初的其它批次入學(三、四批次),也不提供流水號,由現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就學。報考藝體特長生時需提供的資料:?
(1)學生的戶籍證明(含身份證號);
(2)成都市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通知書;
(3)小學綜合素質報告單(或就讀小學提供的相關證明);
(4)符合藝體特長生報名條件。
第二,在入學安排過程中,發現提供虛假信息、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為方便群眾辦理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相關手續,未要求小學一年級提供學籍證明,但是個別進城務工人員,隱瞞其隨遷子女讀過一年級的事實,一經查實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三,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學申請每學年集中受理一次。除申請小學一年級入學外,須提交原就讀學校簽章的學籍證明。
按照“義務教育實行國務院領導,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統籌規劃實施,縣級人民政府為主管理的體制。”各區(市)縣政府,將根據本《指導意見》精神,結合當地的實際情況,依法依規制定區域內的具體實施細則。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成都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按戶籍所在地就近入學的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