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4-09 09:48:40作者:佚名
定向生降分幅度最多50分
定向生方面,達到省一級達標高中統招入圍工作線而未被前面批次錄取的考生將按照志愿優先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工作線上無法完成計劃的學校將逐分下降,對填報該校志愿且符合該批次錄取要求的考生進行錄取,直至完成計劃,降分數的幅度控制在該校統招線50分(含50分)以內。
在降分數錄取后,初中校沒有完成定向生計劃的剩余名額,首先用于解決定向生批次因成績相同需要并列錄取而超出定向生計劃的問題;其次用于解決上述統招生并列錄取而超計劃的問題。如還有剩余名額,則根據泉州市中心市區考生的定向生志愿,按投檔分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
定向生批次因考生成績相同需并列錄取而超出該學校定向生計劃,其超出的定向生數視為該學校招生計劃的定向生追加人數。
在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線上至少擇優錄取初中校1名有定向資格的考生。
填報定向招生志愿的對象為在學籍所在學校實際就讀連續兩年以上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從2021年秋季入學的初一新生起,2024屆初中畢業生填報定向招生志愿的對象須在學籍所在學校連續3學年實際就讀。各初中學校(含完全中學初中部)要對學生是否具備報考定向生的資格按規定進行逐個審核確認,統一填寫《2021年泉州市優質普通高中定向生資格審核表》,經班主任、年段長、學籍員和校長簽名后,在班級內、學校內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并報送學校主管教育局備案。
定向生分配一級達標學校名額,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