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4-15 16:55:20作者:佚名
(四)入圍校考辦法
考生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性加分,下同)須達到各省(區、市)本科一批院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合并錄取批次省份以各省級考試招生機構劃定的相應分數線為準),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績須達到省級考試招生機構劃定的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
6月26日前,符合第一類報名條件的考生,我校將依據高考成績按照不超過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數的6倍確定入圍高校考核考生名單,高考成績相同時,按照語文、數學、外語優先確定入圍名單。學校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將入圍高校考核的考生入圍至所填報的某一專業進行分專業考核。
符合第二類報名條件的考生,直接獲得入圍校考資格。
(五)高校考核
學校將于7月4日前舉行高校考核(含分專業面試和體育測試)。分專業面試采取專家、考生“雙隨機”抽簽的方式,測試全程錄音錄像。
測試形式:分專業面試、體育測試
測試地點:華中科技大學
分專業面試:按照考生入圍專業進行分專業面試考核,面試采用多對一模式,著重考查學生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能力、歸納演繹等思辨能力以及對科學研究的興趣等,會結合考生的綜合素質檔案,進行全面、深入的考核。面試成績由學業基礎能力和綜合素質評價兩部分構成(滿分100分)。
體育測試:測試包括立定跳遠、坐位體前屈2個項目。測試評分按照《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2014版)高三年級標準執行。對于因身體等特殊原因無法正常參加體育測試的考生,按照我校測試通知相關規定執行;入圍校考但無故不參加體育測試者,取消其錄取資格。
學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視本地疫情防控情況作出相應調整,屆時會另行通知。
(六)錄取辦法
1.綜合成績折算辦法
綜合成績=高考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85%+面試成績*15%
2.確定錄取名單
對于第一類考生,根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確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則依次按照高考成績、高考語文成績、高考數學成績、高考外語成績進行排序。
對于第二類考生,綜合成績達到同省份第一類同科類考生最低錄取分數線的,予以錄取。
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按招生計劃審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并報各省級招辦審核,辦理錄取手續。
我校于7月5日前公示錄取標準。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所在省(區、市)后續高考志愿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所在省(區、市)后續各批次志愿錄取。
培養方案
強基計劃錄取的考生按照專業單獨編班,單獨實施人才培養模式。試行本研銜接培養模式,執行分流考核方案,對學生進出實行動態管理,對人才培養模式實行動態調整;享受優先推免、公派留學、獎學金等方面的優惠政策,為國家重大戰略領域輸送后備人才。